2017-11-20
台中市積極推動替代能源發展,明年規劃利用570萬元經費,補助家戶裝設太陽能板,每瓩補助1萬8000元,每案補助上限最高為30萬元。副市長張光瑤表示,前瞻基礎綠能建設計畫,規劃打造台中港為離岸風電產業重鎮,市府並響應經濟部「綠能屋頂全民參與」方案推動設置太陽光電板,也鼓勵業者加入電動公車、積極打造水湳智慧城為中部綠能示範場域,盼落實綠能永續、降低環境汙染,也帶動在地產業發展。
市府經濟發展局長呂曜志今(20)日在市政會議進行「台中市替代能源發展與智慧節電規劃」專案報告,說明台中市替代能源電力供需情形,並著眼於台中港離岸風電及太陽光電發展規劃,也針對節電推動成果及各項節電計畫簡報。
呂局長指出,台中市人口及公司登記數持續成長,都市化程度愈來愈高,因應工商發展用電需求,台中市推動替代能源發展及智慧節電措施,以能源供給轉型、完善需求管理並重;其中再生能源部分主要來源風力及太陽能發電,更與中央政府當前所推動的多項政策密切相關,配合國家能源政策,朝2025年達到燃煤30%、燃氣50%、再生能源20%「非核家園」為目標。
他表示,台中市大規模住宅及公共建設量體充足,且能結合地貌進一步裝設太陽能板,具備發展分散式能源的良好立基。風力發電方面,陸域風機截至今年9月底,已在大安、大甲及清水區設置共71座,預估每年發電量可達345百萬度,相當於可供應10萬戶家庭用電。
離岸風機則規劃台中港為離岸風力發電產業聚落,朝風電組裝碼頭及產業專區方向發展,台電公司已於今年7月與台灣港務公司簽約承租,並已有永冠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進駐,中鋼集團成立21家業者所結合的國產風力發電供應鏈,未來也會陸續進駐,市府將成立專案小組,協助加速行政程序與排除投資障礙。
整體而言,「台中港2.0計畫」長期目標將打造南段為綠能產業、智慧物流及重工業發展區域,東段以三井OUTLET為中心,定位成商業發展區域,北段則搭配原有景點發展觀光休閒產業。
太陽光電方面,針對工業、機關及住宅,市府採公告用電大戶需設置再生能源裝置、公有屋頂設置台陽光電設備、研訂太陽光電設備補助措施等積極作為。其中,推動用電大戶設置再生能源計畫規劃分三階段實施,目前台中市已公告的用電大戶評估設置中;並已有143棟公有廳舍屋頂設置太陽能發電設備,每年發電量可達23百萬度,相當於可供應6,400戶家庭用電;經發局從104至106年也投入補助太陽能熱水器約1,000萬元,補助約3,000多戶。
呂局長說明,現階段補助設置太陽能熱水系統已達預期效益,因此明年規劃利用570萬元經費,針對家戶設置太陽能板每瓩補助1萬8000元,每案補助上限最高為30萬元,以持續帶動民間單位參與,並將視推動成效再加碼,並配合中央「綠能屋頂全民參與行動方案」共同推動。
此外,水湳智慧城規劃打造為儲能與節能亮點示範區;市府並研訂「台中市太陽光電推動計畫(草案)」,預計提供補助及獎勵予引進低碳科技、發展再生能源的產業。
呂局長指出,台中市風力發電及太陽光電裝置容量逐年成長,截至今年9月,台中市風力發電裝置容量全台第三、太陽光電裝置容量全台第七。未來針對離岸風機方面,將透過經濟部離岸風電推動會報跨部會平台,加速與中央協調,並整合產、官、學、研各界,持續推動產業整合、產學合作、人才培育及媒合等事宜,吸引廠商進駐台中港相關產業專區。
針對太陽光電,除推動公有及民間單位屋頂設置外,將請相關單位盤點地面型可用區域,例如滯洪池、地勢平之林業用地、中央或市管河川地等,提升台中市太陽光電設置量。整體朝能源結構轉型滿足供給、智慧節電完善需求管理兩層面並重。
環保局長白智榮也表示,環保局推動既有環保設施轉型,包括焚化廠熱能回收發電、外埔綠能園區廚餘及稻稈發電、文山掩埋場設置太陽能板等,此3類綠色能源處理每年發電總量,約可提供13萬4千個家庭年用電量。
白局長說明,烏日、文山、后里3焚化廠,焚化爐每年焚燒廢棄物發電量約4億3千萬度,售電收入扣除使用的熱能以外,約有3億多元;外埔綠能園區利用廚餘厭氧及稻稈氣化技術,推動綠能發電,全量運轉每年約可發電3370萬度;復育後的文山掩埋場也推動綠光計畫,設置約4公頃太陽能板,每年可發電約480萬度。
此外,環保局也編列預算補助公寓大廈公共設施、機關學校設置省電照明設備,以今年補助公寓大廈107件為例,約節省540萬元電費支出、減少約900公噸二氧化碳排放量;機關學校補助也有29件,落實節電省能,達多贏效益。
2017-11-20
響應節能減碳,經濟部能源局推動「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計畫,台中市獲得中央補助3年共計約7.91億元的經費,其中7.67億元,將補助服務業、集合住宅、辦公大樓、政府機關及學校等,更換無風管空氣調節機、智慧照明及能源管理系統。此外,市府經發局也將再提競爭計畫,爭取補助2.25億元,將挹注在路燈汰換及商圈。各項補助執行方案,預計明年上半年前公布實施。
經發局長呂曜志今(20)日於市政會議指出,經濟部為提升地方能源治理能力,促進住宅、服務業、機關及農業部門節電,結合直轄市、縣(市)政府執行,訂定「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計畫,內容主要分為「節電基礎工作」、「設備汰換與智慧節電」,以及「因地制宜」計畫三大部分,預計107年至109年推動。
呂局長表示,在節電基礎工作部分,市府已獲得中央補助每年800萬、3年共計2,400萬元經費,將成立專責組織、培育志工、辦理節電教育與活動,並調查能源使用情形,作為後續能源政策分析,以及進行輔導稽查工作等。
呂局長也說,在設備汰換與智慧節電部分,市府3年共獲得7.67餘億元補助經費,補助服務業電力用戶、集合住宅、辦公大樓、表燈營業用戶及政府機關與學校等,一部分用於汰換老舊辦公室照明、室內停車場智慧照明及能源管理系統等。其中服務業及表燈營業用戶,補助金額可達新設備的1/3;而政府機關與學校的補助金額最多則可達1/2。
另一部分則將用於汰換無風管空氣調節機,他舉例說明,如果是10坪住戶,一般普遍使用5瓩的冷氣,每瓩補助2,500元,住戶將可獲得1萬2,500元補助,且預估可節省66%耗能。
至於由縣市政府依地方特色自行規劃,推動在地節電的因地制宜計畫部分,市府將提競爭計畫,納入建設局「台中市智慧路燈系統建置計畫」、經發局「商圈節電推廣計畫」等,爭取中央補助2.25億元,進一步將節電能效落實在市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