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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3日 星期四

⊙院會議案【行政院】環保署「空氣污染防制策略」報告(10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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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4-13
  


空氣品質攸關國人健康,我國秋冬季節因氣象不利及境外傳輸影響,中南部細懸浮微粒(PM2.5)日平均值超過標準(35微克/立方公尺)的站日數比率將近50%,達到紅色警戒(54微克/立方公尺)站日數則約5.7%

境外傳輸對我國細懸浮微粒濃度有一定程度影響,除了夏季約占10%以外,春季及秋季均超過30%,冬季達40%以上。國內污染源中,交通工具等移動污染源影響約30%~37%,包含電力業等工業源占27%~31%,其他還有餐飲業占10.8%~12.2%、道路揚塵9~9.9%、營建工程2.5%~4.5%、農廢露天燃燒占2.6%~3%等,都是污染來源。

空氣污染來源眾多,管制工作需涵蓋各層面,行政院已整合中央各部會量能與地方政府及全民一起努力,從加強電力設施管制、提昇發電效率降低污染排放,推動6,000座中小型商用及工業鍋爐改用較乾淨燃料及加嚴排放標準,加速汰換高污染的8萬輛一、二期柴油車及三期大貨車38,000輛補助加裝濾煙器,還有目前還在使用中的1百多萬輛二行車機車,亦已補助及逐年遞減補助金額方式鼓勵淘汰,同時也推動餐飲業油煙、營建工程及物料堆置揚塵、農廢燃燒、減少紙錢燃燒、港區船舶與車輛綠色運輸及提升大眾運輸等措施,多面向推動空氣污染改善工作。

經由相關管制工作推動,預計至108年底,各項空氣污染物年排放量減量成效為懸浮微粒(PM10)14,000公噸(8.2%)、細懸浮微粒(PM2.5) 8,500公噸(10.9%)、硫氧化物(SOx) 17,000公噸(14.6%)、氮氧化物(NOx) 92,000公噸(23%)、揮發性有機物(VOC)15,000公噸(3.4%)。我國細懸浮微粒(PM2.5)年平均濃度從10422微克/立方公尺改善至108年約18微克/立方公尺,改善比率約18.2%。各測站發生紅色警戒站日數亦從104997站日改善至108528站日,改善比率47%





106-04-13

行政院長林全今(13)日在行政院會聽取環保署「空氣污染防制策略」報告,並在會後邀集環保署、經濟部及交通部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空氣污染防制策略」。

林院長表示,台灣西部地區的空氣污染一直是嚴重問題,除了國內污染源眾多,且冬季鄰近國家飄入的污染占了全國污染將近40%。此外,空氣污染隨地區移動,僅單一縣市政府的努力,改善效果仍不足。因此,空氣污染的防制必須全民凝聚共識,設定短中期目標與行動方案,大家一起努力。

林院長表示,去(105)年63日他在立法院施政報告中,特別提及空氣污染尤其是細懸浮微粒(PM2.5)的傷害和衝擊,並將PM2.5減量列為重要目標。行政院在去年12月召集環保署及相關部會召開策略規劃會議,並納入行政院例行的政策管制會議。環保署在今(106)年3月盤整提出方案,在行政院經過多次討論後,今日院會通過「空氣污染防制策略」。

林院長指出,該策略務實歸納14項措施,採獎勵與限制並行方式,以104年底做為比較基準,將短中期目標設定在108年底,力求在兩年半之內,PM2.5年平均濃度改善率18.2%,即每立方公尺22微克降到18微克,讓社會有感。此外,全年紅色警戒站日數由997站日降至528站日,改善比率47%,希望改善冬天的空氣品質。

林院長進一步指出,在經費規劃方面,政府預計投入365億元,包含空氣污染基金經費及相關公務預算。另台電須改善發電廠設施,投入經費共101億元。此外,民間部分包括一、二期柴油車、二行程機車、鍋爐汰換等項目,投入金額共1,684億元。

林院長強調,空氣污染防制策略是跨部會共同努力的目標,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都要形成共識並互相配合,更重要的是全民有共識,民間企業與社會團體一起努力。除在108年底完成短中期目標,未來還要進一步設定長期目標,期望我國空氣品質達到先進國家的水準。林院長並請環保署積極向各界說明溝通,並在中南部地區辦理地方座談。

環保署長李應元表示,我國PM2.5濃度具有地區差異,中部以南及金門縣、連江縣為超過標準幅度較高地區,年平均濃度均超過20μg/m3,台東縣、花蓮縣、宜蘭縣大致可符合年平均值標準15μg/m3,其餘縣市均超過標準。

李署長指出,我國PM2.5來源,包括移動源、工業源以及其他污染源。此外,境外傳輸也有一定程度影響,除了夏季約占10%以外,春季及秋季均超過30%,冬季最明顯達40%以上。

李署長表示,針對固定污染源改善,電力設施管制目標是提升發電效率降低污染排放,例如林口電廠燃煤機組已更換為超超臨界機組,使排氣接近天然氣標準;長期目標將更換天然氣機組,環保署亦加嚴電力業排放標準。有關鍋爐管制的目標是減少鍋爐污染排放,環保署配合地方政府補助商用鍋爐改用天然氣,並整合工業區管線,資源共用並減少燃煤。

至於移動污染源改善,李署長表示,規劃淘汰一、二期柴油大貨車8萬輛及三期車加裝濾煙器3.8萬輛;另地方政府與交通部提出管制措施,財政部亦採取汰舊換新大貨車退還定額貨物稅。此外,淘汰二行程機車的目標是100萬輛,若地方政府有更多需求,中央將全力配合並分配財源。

李署長指出,移動源管制措施包括港區運輸、公共運輸、軌道貨運以及電動運輸車,由各部會全力協助。其他污染源改善,包括:農業廢棄物燃燒排煙管制、營建及堆置揚塵管制、餐飲油煙管制以及改變風俗習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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