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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1日 星期二

2024-2025 非法傾倒營建廢棄物案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表示,為遏止營建廢棄物及剩餘土石方不法傾倒情事發生,今(114)年1月21日偕同環境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指揮苗栗縣政府執行聯合稽查行動,選擇4處非法集團傾倒廢土清運路線及沿海地帶攔查載運土方或營建廢棄物車輛,共計攔檢7台車輛,發現計有1車輛未依規定隨車持有剩餘土石方證明文件,後續將查明是否依核定之剩餘土石方處理計畫載運,並依規定予以開罰。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表示,針對違反規定載運廢土之車輛,將查明溯源至出土之建築工地,課予建築業者責任,並透過建築管理核發使用執照程序,要求建築業者妥善處理營建廢棄物及剩餘土石方,始得核發執照。後續將不定期辦理跨部會與地方政府聯合稽查行動,以遏止不法濫倒廢土情事發生。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強調,遏止營建廢棄物及剩餘土石方不法濫倒,中央已跨部會、檢調機關成立檢警環平台,加強查緝,內政部與環境部就營建廢棄物與土石方管理已建立合作平台,推動盤點「營建產出物最終去化管道」、「追蹤營建產出物分類後產品最後使用地點」、「結合剩餘土石方、廢棄物、警政追蹤監視系統建置全國智慧圍籬」、「通盤檢視並逐步完備建管、剩餘土石方、廢棄物清理法等法令工具」等管理事項。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最後表示,地方政府為第一線落實管理及稽查營建廢棄土之執行機關,本次中央跨部會指揮地方政府辦理稽查,重申打擊違法業者廢土亂倒之決心。同時請各縣(市)政府應該儘速提升指揮層級,透過成立跨局處聯合稽查平台主動稽查,共同有效打擊廢棄土亂倒,以嚴查不法;另警政署也會針對幫派涉入土方清運,包括挖掘、清運、棄置等不法行為,從嚴偵辦、溯源斷金流,防杜黑幫組織介入公共工程、建築、綠能產業等情事,未來聯合稽查、系統性掃黑與嚴查違規的行動會繼續不間斷。



環境管理署積極查緝非法傾倒營建廢棄物案件,除透過檢警環結盟強力打擊環保犯罪,並配合「南方治理平臺」落實執法成效,邀集南部各縣市研議具體作法,嚇阻北廢南運的違法行徑,首創結合南部5縣市執行「非法棄置案件跨域聯合攔檢及資訊分享」機制,近日由臺南市、高雄市、嘉義縣、屏東縣及臺東縣政府環保局及警察局,針對高棄置風險區域,執行跨縣市聯合道路攔檢。累計完成現場盤查69車次、告發36件,裁罰金額逾新臺幣200萬元,成果良好。

為落實推動行政院行動創新政策,環境管理署強化多元執法措施,包括遠端智慧執法技術的運用、棄置場址及衛星影像變異點環域分析、GPS軌跡智能演算、無人機監控等現代科技手段,形成立體監控網絡,對可能的非法棄置行為進行預警與監控,持續導入遠端智慧執法及風險地圖智慧巡查等科技執法作為,減輕環保人力負擔,提升稽查效能,以杜絕非法棄置廢棄物情事發生。此外,並持續透過環檢警平臺協力合作,積極查處不肖業者非法回填營建混合物及非法棄置廢棄物等重大案件。

環境管理署表示,若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堆置、回填廢棄物,或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3款及第4款刑責規定,依法得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亦可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環境管理署也呼籲民眾,若有發現大型車輛載運不明廢棄物傾倒之異常情形,請立即通報當地環保局或警察局,以利及時查緝犯罪行為,杜絕非法棄置廢棄物情況發生。




陽光行動/國在山河廢 營建廢棄物濫倒毀國土 | 營建廢棄物濫倒 | 要聞 | 聯合新聞網

聯合報

台灣被生活垃圾和營建等事業廢棄物堆起「垃圾百岳」,「國在山河廢」成了真實寫照。本報今明兩天推出系列專題報導,診斷痼疾兼開解方。

國在山河廢     https://vip.udn.com/event/newmedia_roadofcrime



今(14)日「國在山河廢」系列專題,有關監察委員表示營建廢棄物違法亂倒,相關管控機制疏漏多且行政怠惰部分。國土管理署回應表示,今(113)年3月29日已修正「強化建築物施工管理作業原則」,要求建築工程施工完竣後,起造人應檢附「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解列證明文件」及「營建剩餘土石方清運完成證明文件」始得核發使用執照,並由直轄市、縣(市)政府納入自治法規後據以執行;另為推動拆除工程所產出之營建廢棄物再利用,提高可回收物料比例,今年7月29日訂有建築物拆除施工指引,輔導業者落實源頭分類。此外,警政署也持續執行「系統性掃黑」,針對幫派涉入土方清運「挖、運、棄」各環節不法情事,從嚴偵辦、溯源斷金流,以防杜幫派組織介入公共工程、建築、綠能產業等情事。中央會透過跨部會、地方政府,建立剩餘土石方去化機制,以遏止廢棄土亂倒。

國土管理署指出,地方政府跨單位成立之聯合稽查小組,截至第3季止共稽查3,288件,裁罰681件,裁處金額約2,100萬餘元;警政署近3年(111年至113年)以治平專案查獲幫派組織案件涉及各類建案土方圍事、國土保育犯罪共20案202人、查扣不法利得達新臺幣1億2,059萬餘元,相關行政作為持續進行,絕無怠惰。

國土管理署進一步說明,營建廢棄物(含營建混合物)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係屬廢棄物,依照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從營建工地清運營建混合物之車輛依規定就必須裝設GPS並應隨車持有證明文件,並依規定送至合法的處理機構或再利用機構進行後續的分類與處理,全程環境部皆有流向管控機制。此外,為防止業者將營建混合物及剩餘土石方不法濫倒強化現有法令規定,環境部業已將清運剩餘土石方車輛應裝設GPS並提高不法濫倒之罰責納入廢棄物清理法修正草案,透過跨部會合作完善相關法令規定及流向管控資訊介接整合,以健全營建廢棄物與剩餘土石方全流向管制。

國土管理署最後表示,「營建剩餘土石方最終去處規劃方案」目前已送交行政院,會從重大開發計畫審議之際,嚴格要求落實土方減量,並依土方平衡原則進行規劃設計,以及推動大型開發工程收容餘土及填海造陸計畫納入餘土作為填築材料等措施,經由跨部會定期盤點未來20年海域、陸域、港區等可提供作為土方去化的管道,後續將提供予地方政府評估推動設置土資場,讓剩餘土石方有長期合法去處。



媒體報導營建剩餘土石方及營建廢棄物非法棄置及砂石棧場管理等問題,內政部已規劃未來20年收容營建剩餘土石方地點及量能;環境部也持續拓展營建廢棄物分類產出物,作為燃料及海事工程磚石填料,並與地方政府合作納管砂石棧場,促進資源循環利用。

為解決營建剩餘土石方最終去化問題,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已於113年12月5日向行政院提交「營建剩餘土石方最終去處規劃方案」,規劃未來20年大型開發工程、海域、陸域及港區收容營建剩餘土石方地點及量能,同時精進土資場與土方車輛管理制度,全面掌握營建剩餘土石方去化合法途徑。

環境部已於111年9月26日報行政院核定「廢棄物管理及資源化行動方案」,與各部會共同盤點廢棄物量能,提出擴大去化、加強管理及遏止不法等強化措施,並在113年1月10日由行政院核定新增營建產出物管理,環境部與內政部合作,內政部負責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及去化;環境部負責營建廢棄物流向及去化。

此外,資源循環署為加速營建廢棄物去化,推動營建資源循環再利用,分類產出磚塊、混凝土塊等磚石類,可送至土資場或做為工程填築材料,並與交通部推動於港區填築,目前臺北港已開放收容民間工程土石填築;另外輔導鍋爐及水泥窯使用分類產出之廢木材。

對一般家戶產出裝修廢棄物管理,循環署與地方環保局合作,透過砂石棧場納管登記為簡易分類場,並輔導其轉型為資源循環處理廠。透過專業的技術分選,其製成的資源化產品,可回收再利用物料,目前全國簡易分類場共有51家,另輔導期間已有11家簡易分類場已有3家轉型為廢棄物處理機構、8家取得廢棄物清除機構貯存場。該署同步建置「營建及裝修廢棄物流向管理平台」,要求清除業者上網申報裝修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稽查人員於攔檢車輛時透過 QR Code 掃描方式,即時掌握產出量及流向,目前已完成法制草案研商程序,預計114年1月1日起分地區分階段實施。

配合淨零排放趨勢,環境部亦全面盤點檢討修正廢棄物清理法及資源回收再利用法,除周延法治體例外,將以全新思維整合減量、回收、再利用等環節替代原物料,透過循環採購建立循環商業模式,建立資源永續循環的社會。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41210 15:28:18)  針對報載營建廢棄物濫倒影響農田、山河一系列專題,新竹縣長楊文科十分重視,今天(10日)特別於主管會報中指示工務處、農業處、環保局、警察局等相關單位因應,楊文科表示,新竹縣具有「檢警農工環」平台,一旦有發現通報或檢舉,就會立即處理,希望能遏止不法業者,並鼓勵相關業者尋求合法途徑,避免污染環境。

楊文科指出,廢棄土方、營建廢棄物等問題,引起國人重視,很多不肖業者的任意傾倒,造成農田無法復工、國土的傷害,影響深遠,因此今天特別在主管會報中提出討論,希望透過嚴密的機制,打擊非法行為。

楊文科也期盼,未來中央制定相關法律,能讓地方及執行單位更加清楚、方便,例如在傾倒剩餘土石方若夾雜少量鋼筋、磚塊等,要如何釐清權責,也是很重要的事情。工務處也配合國土署執行新政策,未來於新竹縣合法土石方場,會建立GPS管制,車輛直接進入合法土石方場,減少不肖業者惡意傾倒的狀況,「期望大家一起合作」。

工務處長戴志君表示,針對營建土石方收容處所管理,也因應國土管理署運送車輛電子化GPS定位已成必要措施,工務處正在進行整體規劃案,及相對應的自治條例修訂、現場車輛及收容處所要如何處理,工務處也會配合辦理。

農業處長傅琦媺回應,有關案件發生在山坡地的部分,會依據水土保持法辦理,農業處也會加強查核。在非山坡地的部分,則會再同地政處、環保局等單位會勘,如有廢棄物的部分,也請環保局查察。

環保局長蕭宏杰指出,在營建廢棄物的部分是依據廢棄物清理法,業者在取得建照、拆除執照之前,須向環保局提出廢棄物清理書,並找業者清運,此為合法途徑,但在家庭裝潢的部分,因規模不到須取得拆除執照的階段,就較難管制。另一難題則發生在「非明顯廢棄物」的狀況下,例如汙泥,一般民眾較無法辨識汙泥或是土,就須共同會勘、釐清。

現行處理非法傾倒的部分,蕭宏杰指出,環保局與地檢署加強聯繫,若有發生非法棄置的案件,期望能快速處理、加強效率,讓民眾有感。若為單純廢棄物,環保局會協助判定為有害或無害廢棄物,若有必要如位於地質敏感區,環保局會通知行為人或地主限期清除,若不清除,環保局會代為清除並追償,若不繳費則會依規強制執行,提升處理效率。



有關今(10)日「國在山河廢 濫倒毀國土」之專題報導,國土管理署針對營建剩餘土石方及營建廢棄物管理予以回應,重申為全面掌握土石方去化合法途徑,經由跨部會合作,建置全流向管制系統及主動查核違規行為,包括配合環境部修訂「廢棄物管理及資源化行動方案」,並結合建管程序,及要求業者依照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計畫等來推動土方合法去化途徑;同時,地方政府所成立的跨單位聯合稽查小組,截至今年第三季完成稽查案件超過3,200件,開罰案件681件,未來會持續進行查緝行動,不肖業者勿心存僥倖。

國土管理署強調,廢棄物及剩餘土石方之認定,沒有模糊空間,如果剩餘土石方夾雜木材、鋼筋等,就是屬於廢棄物,業主必須依照環境部廢棄物清理法做好妥善分類,將營建廢棄物依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至合法之處理或再利用機構處理;另剩餘土石方部分,則是要遵守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計畫送至合法收容處理場所,同時鼓勵砂石場、磚瓦窯廠等單位申請將營建剩餘土石方用作生產原料,以達到資源的適材適用,開拓多元去化管道,充分運用天然資源。

此外,今(113)年5月「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已修正,取消土資場的轉運功能,以杜絕繞場行為,並強制營建剩餘土石方清運車輛裝設裝GPS系統及改採用電子聯單,以雙重管理機制全面控管土石方流向。目前也持續運用衛星影像技術比對疑似違規地點及推動建置違規熱點設置電子圍籬,從出土端及收土端來強化清運監控,督促業者依法執行清運作業,同時亦能有效防止土資場販售不實證明或偽造GPS軌跡等違規情事之發生。

國土管理署表示,目前已向行政院提交「營建剩餘土石方最終去處規劃方案」。審查重大開發計畫時,將嚴格要求業者落實土方減量與土方平衡原則,並在規劃設計階段就推動大型開發工程收容剩餘土石方,作為填海造地或其他填築材料使用。為提升剩餘土石方處理效率,相關部會將定期盤點未來20年可供土方處理的海域、陸域及港區,進一步促進剩餘土石方再利用;另提醒民眾若發現大型車輛載運不明廢棄土石方傾倒,應即時通報當地縣市建築管理單位、環保局或派出所,攜手防範非法傾倒亂象。



媒體報導西濱快速公路及中南部地區,非法傾倒營建廢棄物嚴重,環境部高度重視此一問題,除透過檢警環結盟強力打擊環保犯罪,並持續透過遠端智慧執法及廢棄物源頭管理,以杜絕非法棄置廢棄物情事發生。


環保犯罪案件近年來趨向集團性、組織化與跨區域犯罪手法,增加查緝困難度,環境部環境管理署積極推動檢警環結盟聯合查緝環保犯罪,經統計自104年起至今,已移送案件2,500件,法辦7,644人,查扣機具數計958部,並查獲合法再利用機構「假再利用,真廢棄」大規模棄置廢材於農漁塭案、一條龍不法棄土產業鏈案、新竹縣寶山鄉某企業社非法掩埋營建廢棄物案、及跨縣市廢酸液棄置等重大案件。

為強化源頭管理,環境部與內政部攜手合作,針對營建產出物流向管理,於113年3月起,營建工地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應檢具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契約書或收容同意文件,作為路上攔查車輛時判視使用,在向地方建管單位請領使用執照前,亦須檢具營建廢棄物流向證明文件。另為掌握裝潢修繕廢棄物流向,環境部已建置「營建及裝修廢棄物流向管理平台」,推動裝潢修繕廢棄物申報作業法制化。

為預防非法棄置案件發生,環境管理署於近年來推出智慧圍籬系統,並在中南部局部地區進行試辦,目的是透過科技手段提升非法棄置的監控與查緝效率。該系統結合車輛辨識技術,具備即時監控功能,以有效辨識和追蹤可疑車輛,及早發現廢棄物非法清運情形,預防非法棄置。環境管理署表示已於113年8月20日函報行政院,提出「強化全國廢棄物流向遠端數位管理智慧決策計畫」,爭取經費4年共新臺幣23.5億元,擴大布建車牌辨識及e-Tag系統共2,200處,另整合政府跨單位既有資源,形成更密集智慧圍籬網絡,並建構執法智慧決策中心,應用遠端執法,提高執法效度。

環境部強調將持續透過檢警環結盟、源頭管理及建置AI智慧圍籬杜絕非法棄置,特別是智慧圍籬的建置,以預防污染的角度出發,精準揪出違規行為,以第一時間偵測、溯源污染源,令違法情事無所遁形,提醒相關業者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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