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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3日 星期六

解析《綠建築》建築基地綠化設計技術規範

規範解析
 

1. 依據

本規範依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以下簡稱本編)【第304條第2項】規定訂定之。

2. 目的

2.1 以建築基地綠化設計增進生態系統完整性、減輕熱島效應與噪音污染、改善生態棲地、淨化空氣品質、美化環境以臻適意美質之永續環境。

2.2 提供建築基地綠化設計指標之統一計算方法與評估標準。

 

3. 用詞定義

用詞

定義

3.1 綠化總固碳當量TCO2

 單位:kgCO2e / yr

指建築基地內所有植栽每年對大氣二氧化碳之固定當量,亦即指基地綠化栽植之各類植物固碳當量與其栽植面積乘積之總和。

3.2 植物固碳當量Gi

 單位:kgCO2e / (m².yr)

指植物單位覆蓋面積每年對大氣二氧化碳之理論固定當量。

3.3 大喬木

指成樹平均生長高度可達10公尺以上之喬木。

3.4 小喬木

指成樹平均生長高度未達10公尺或針葉型、疏葉型樹種之喬木。

3.5 大樹

樹米高徑0.3公尺以上之喬木。

3.6 老樹

米高徑30公分以上或樹齡20年以上之喬木謂之老樹。但移植的老樹視同新樹。

3.7 複層栽植

指綠地垂直剖面包括喬木層、灌木層、地被層三層配置之植栽。

3.8 小苗

指高度150公分以下或樹胸高直徑3公分以下之喬木。

3.9 薄層綠化

指在人工地盤上以薄層土壤、人工澆灌、阻根、防水等技術執行植栽綠化的工程設施。

3.10 壁掛式綠化

以構造物吊掛在建築立面上且有自動澆灌、植栽維生系統之綠化工程設施。

 

4. 適用範圍

本規範適用於新建建築物。但個別興建農舍及基地面積300平方公尺以下者,不在此限。

 

5. 評估指標與基準

建築基地之綠化,除應符合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之綠化相關規定外,其設計之綠化總固碳當量TCO2指標,應高於二分之一最小綠化面積與本編【第302條】所定固碳當量基準值TCO2c之乘積,其合格判斷式依公式(1)為之,該總固碳當量TCO2值及其基準值TCO2c公式(2)(6)計算之。

其中:




TCO2

基地綠化之總固碳當量計算值 單位:kgCO2e / yr

TCO2c

基地綠化之總固碳當量基準值 單位:kgCO2e / yr

Gi

某植栽種類之單位覆蓋面積之固碳當量 單位:kgCO2e / (m².yr)

Ai

某植栽之栽種面積基準值(),喬木以2之樹冠投影面積計算。

灌木、花圃、草地以實際種植平面面積計算,蔓藤類以實際立體攀附面積計,其他則以實際密植平面面積計。

但植栽之覆土深度與最小樹穴面積必須合乎1之規定始得承認之。

A'

最小綠化面積()。但不得低於總基地面積15%,亦即若A'0.15 × A0,則A'0.15 A0

α

生態綠化修正係數,亦即針對有計畫之本土植物、誘鳥誘蝶植物等生態綠化之優惠(參見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出版之「應用於綠建築設計之臺灣原生植物圖鑑」或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臺灣野生植物資料庫」)。

全無生態綠化者為0.8,全面生態綠化者為1.3

此修正係數必須提出整體植栽設計圖與計算表,否則以最低0.8計之。

nNt

喬木之樹種(無單位)與數量(棵)。

n'Nt'

原生或誘鳥誘蝶喬木之樹種(無單位)與數量(棵)。

A0

基地面積()。以申請建照基地一宗土地範圍為準。

若為單一宗基地內之局部新建執照,可以整宗基地綜合檢討或依基地內合理分割範圍單獨檢討。

所謂合理分割,即以建築物周圍道路或設施之邊界、或與他棟建築物之中線區分為準,基地劃分需以方整為原則(參見1)。

 

1 基地面積之劃分須以方整為原則

Ap

執行綠化有困難之面積,包括消防車輛救災活動空間、戶外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戶外教育運動設施(如田徑場、球場、戶外游泳池等戶外運動設施)、工業區之戶外消防水池與戶外裝卸貨空間、住宅區及商業區依規定應留設之騎樓、迴廊、私設通路、基地內通路、現有巷道或既成道路。

運動場地以場地完整切線面積計之(參見2)。

若無執行綠化有困難之面積,則設Ap0 


2 不可綠化面積示意圖

r

基地法定建蔽率,無單位。

但申請案為分期分區之局部基地分割評估時,r為實際建蔽率且不得高於法定建蔽率,且當r0.85時,令r0.85

ra

原生或誘鳥誘蝶植物採用比值,無單位。

須二種以上樹種始可計算ra值,否則ra0

β

固碳當量基準值 單位:kgCO2e / (m².yr)

本編【第302條】所定固碳當量基準值,見3


 
1 植物固碳當量Gi 單位:kgCO2e / (m².yr)

栽植類型

樹冠投影面積

固碳當量Gi 

單位kgCO2e / (m² .yr)

覆土深度(註)

最小樹穴面積(註)

屋頂、陽臺、露臺、建築立面

其他

生態複層

大小喬木、灌木、花草密植混種區喬木間距3.5m以下

2.00

1.0m以上

1.0m以上

4.0m²以上

喬木

闊葉大喬木

1.50

1.0m以上

1.0m以上

4.0m²以上

闊葉小喬木、針葉喬木、疏葉喬木

1.00

0.7m以上

1.0m以上

1.5m²以上

棕櫚類

0.66

0.7m以上

1.0m以上

1.5m²以上

灌木m²栽植2株以上

0.50

0.4m以上

0.5m以上

 

多年生蔓藤

0.40

0.4m以上

0.5m以上

草花花圃、自然野草地、水生植物、草坪

0.30

0.1m以上

0.3m以上

薄層綠化、壁掛式綠化

0.30

0.1m以上

0.3m以上

註:

經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綠建築標章評定機構評為綠建築新技術者,其覆土深度、最小樹穴面積得依其評定數據認定之。

大喬木樹穴面積不及4.0m²但為1.5m²以上者得以小喬木認定之。

壁掛式綠化之面積以其建築立面投影面積計算。

 
 
2 固碳當量計算用喬木栽種間距與植栽覆蓋面積Ai基準
 

評估對象

栽種間距

樹冠投影面積Ai

新開發基地新種喬木(註1)或已開發基地一般喬木評估

市街地或一般小建築基地

4m

16m²

學校、小社區公園、工業區或1公頃以上基地開發

5m

25m²

都會公園、科學園區、或5公頃以上基地開發

6m

36m²

基地內老樹評估(註2

任何基地

以實際樹冠投影面積計算

新建建築刻意避開保留基地內之老樹評估(註2

任何基地

以實際樹冠投影面積2倍優惠計算

1:喬木間距大於或等於上述間距者,以本表Ai基準值計算其固碳當量;喬木間距小於上述間距者,以實際間距之平方面積計算其固碳當量。

2:米高徑30公分以上或樹齡20年以上之喬木謂之老樹。但移植的老樹視同新樹,不予以優惠計算。

 

3 植物固碳當量基準值β 單位:
kgCO2e / (m².yr)

使用分區或用地

固碳當量基準值 kgCO2e / (m².yr)

學校用地、公園用地

0.83

商業區、工業區(不含科學園區)

0.50

前二類以外之建築基地

0.66

 
 

6. 評估公式相關規定

6.1 基準說明

1植物固碳當量Gi,是以聯合國(IPCC)或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對於森林固碳標準15 / ha,即1.5kgCO2e / m².yr),為該表闊葉大喬木之固碳當量,其他栽植類型的數據則為國內景觀園藝界專家會議的共識值,此數值縱與實際量測固碳量有不少誤差,不必囿於固碳量大小之意義,將之視為各栽植類型對地球環保的無單位比重即可。

在此只以植栽種類與標準化之樹冠面積來計算固碳當量,任何樹齡、樹徑、樹高均有相同計算結果,避免移植大樹來綠化,以符合「綠化自小樹苗種起」的生態綠化政策。

關於公式(3)中基準值TCO2c的意義,例如某商業區辦公建築基地面積為10000m²、法定建蔽率0.8時,則其最小綠地面積A' = (A0-Ap) × (1-r) = (10000-0) × (1-0.8) = 2000m²,固碳當量基準值TCO2c0.5 × A' × β = 0.5 × 2000 × 0.5 = 500 kgCO2e / yr。即該基地綠化總固碳當量為每年500kg的固碳當量,才可達到合格水準。

0.5的意義,表示50%最小綠地面積應全面達到灌木綠化水準0.5 kgCO2e / (m².yr) 以上,而另外50%空地可留為車道、步道、水溝等非綠地使用。

由於灌木綠化水準0.5 kgCO2e / (m².yr) 是寬鬆之要求,如綠地稍微不足時,可以喬木或屋頂花園補足。

1







公式(3)

6.2 檢驗最小綠地面積與基地面積

此公式有最小綠地面積A'之規定,亦即A'不得低於基地總面積15%,其用意乃在防止高法定建蔽率建築基地,以低綠化水準取得綠化量指標之獎勵。

基地面積A0以申請建照一宗基地範圍為原則。若為單一宗基地內之局部新建執照,可以整宗基地綜合檢討或依基地內合理分割範圍單獨檢討。

所謂合理分割,即以建築物周圍道路或設施之邊界、或與他棟建築物之中線區分為基準,基地劃分需以方整為原則,如1所示。

依本編【第299條第2項】規定,包括消防車輛救災活動空間、戶外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戶外教育運動設施(如田徑場、球場、戶外游泳池等戶外運動設施)、工業區之戶外消防水池與戶外裝卸貨空間、住宅區及商業區依規定應留設之騎樓、迴廊、私設通路、基地內通路、現有巷道或既成道路等執行綠化有確實困難之不可綠化面積,在公式(4)特別將之排除在最小綠地面積A'之計算以外,以免失之嚴苛,A'不得低於基地總面積15%,以免喪失綠化量指標之精神。

 

  




 

1

 

 



公式(4)

6.3 檢驗植栽間隔、覆土深度、最小樹穴面積

本規範規定大喬木應維持在2所示之最小種植間距與樹冠生長面積。喬木間距大於或等於此間距者,以表中所列樹冠投影面積Ai基準值計算其固碳當量;喬木間距小於此間距者,以實際間距之平方面積計算其固碳當量。

另一方面為了保有植物根部充分生長空間,植物必須保有充足的覆土深度與最小樹穴面積,本規範規定最小覆土深度與最小樹穴面積如1所示。

2

 

 

1

6.4 大小喬木的認定

1所謂大喬木,指成樹平均生長高度可達10公尺以上之喬木;所謂小喬木,指成樹平均生長未達高度10公尺之喬木。臺灣常見的闊葉大喬木,有榕樹、刺桐、樟樹、楓香、梧桐、菩提、臺灣欒樹、火焰木等。此類喬木類植物特色是樹形較為高大,樹葉量多,其固碳效果亦屬最佳,常用於遮蔭、觀景與行道樹。

所謂闊葉小喬木如阿勃勒、無患子、楊梅、含笑、海檬果、黃槿、羊蹄甲、枇杷等;針葉木如小葉 南洋杉、龍柏、圓柏、琉球松等;疏葉形喬木如小葉欖仁、木棉、相思樹、垂柳等。此類樹種之葉面積量較闊葉大喬木少,其固碳效果亦較小。

1

6.5 鼓勵多層次立體綠化

為生物多樣化原則,應鼓勵多層次立體綠化,在喬木下方應保有裸露土壤以多種植灌木。鼓勵在同一平面空間上種植高的喬木、棕櫚樹,並在下方同時種植灌木及草花,其高低層次植栽的CO2固定效果可重複累加計算。

例如在硬質廣場鋪面上挖植穴種一棵小喬木時,只能計算小喬木的固碳當量為1.0 kgCO2e / (m².yr) ,而在裸露地上同時種小喬木及灌木時,其固碳當量可累算為1.5 kgCO2e / (m².yr),其效果為單種小喬木的1.5倍。

 

6.6 立體綠化評估

屋頂、陽臺、牆面的立體綠化對於氣候及生態環境有很大助益,過去的綠化政策均未能給予適當評價,本指標則將固碳當量效果納入評估體系內。

本指標在公式(2)中,對於屋頂、陽臺、外牆等人工地盤的綠化,以實際植栽種類及栽種面積計算。對於蔓藤類植物在牆面、駁崁、涼亭、花架上的綠化,則以實際攀附面積計算。蔓藤類植物攀附情形常有增減變化,實際應用上只能以綠化現況為準計算。



公式(2)

6.7 密植喬木與生態複層綠化的優惠評估

本規範關於大小喬木、灌木、花草密植混種區之生態複層固碳當量認定為2.0 kgCO2e / (m².yr),該數據為上述相關數據概略推算的結果,並無實測根據,其用意在鼓勵生態的綠化栽種形式。

公式(2)以一棵棵喬木的間距、面積的累算計算,通常是針對綠化密度較稀疏的情形。

事實上,有許多庭園常採用高密度喬木混種的方式來綠化,或是大小喬木、棕櫚、芭蕉交錯混種,甚至喬木下廣植月桃、姑婆芋等耐陰灌木,各喬木的間距均較上述3.5公尺(面積12.25m²)為密,不需逐一檢視植物種類、間距、面積計算固碳當量,可被認定為已達到最高固碳當量水準2.0 kgCO2e / (m².yr),即將所有生態複層與密植喬木區樹冠的總投影面積(以樹心為半徑3.5公尺範圍)全面乘2.0 kgCO2e / (m².yr) 計量。




公式(2)

6.8 老樹與原生植物的優惠評估

2特別提出關於基地內老樹的固碳當量優惠評估,亦即老樹之固碳當量不必拘泥於樹冠投影面積Ai基準值計算,而可以實際老樹之樹冠投影面積計算。如此一來,有時樹冠投影面積高達數百米平方的老樹,就可得到數倍以上的優惠評估。

為執行方便,在此所謂老樹,定義為米高徑30公分以上或樹齡20年以上之喬木,如未達老樹之情形則視同新樹以一般樹冠投影面積Ai基準值來計算。為遏止過去移植老樹之反生態行為(存活率極低之故),本規範將由外移植來的老樹一律視同新樹評估,不予以優惠計算。

生態綠化修正係數α特別對原生植物、誘鳥誘蝶植物等生態綠化的手法給予優惠計算。對於原生植物、誘鳥誘蝶植物之認定可參見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出版之「應用於綠建築設計之臺灣原生植物圖鑑」或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有生物保育中心「臺灣野生植物資料庫」。

這些生態綠化之效果尚無定論,本指標特別依公式所計算之生態綠化修正係數α來獎勵之,其修正值在0.81.3之間。

2

6.9 竹類植物固碳當量

由於竹類植物被歸類為草本植物,若依1之規定被當成最低固碳之草本植物數據來處理則失之簡陋,因為如麻竹之類的竹類植物可成長至6公尺以上,其固碳效益不亞於喬木;如唐竹之類的竹類植物之固碳效益亦非草本植物可及,因此一律以最低固碳之草本植物數據來評估有失公平。

有鑑於此,依竹類植物最終成長高度,將竹類植物以合軸叢生型、單稈散生型、草本性竹類之分類規定固碳當量如4所示,凡是竹類植物可依此作為固碳當量之計算之依據。

1

 

 

 

4

6.10 大基地喬木樹冠面積與灌木面積簡算法

針對面積1公頃以上大基地,其喬木數量常相對非常龐大,為減少逐一計算每棵樹間距,及每棵樹樹冠投影面積Ai之繁冗過程,可採用以下簡算法計算,其計算步驟如5所示。

對於基地存在既有之灌木,只須依灌木區邊界繪製平面圖即可認定其面積,不必逐一標示灌木之位置與數量。

但新建新植灌木區,則以新植數量核算其面積即可(2 / m²以上)。

5

 

4 竹類植物竹名分類固碳當量標準
 

種類

(成竹高度)

竹名

比照1

之類別

樹冠投影面積固碳當量Gi

kgCO2e / (m² .yr)

合軸叢生型

成竹高6m

茨竹、南洋竹、竹變、簕竹、長枝竹、條 紋長枝竹、火廣竹、金絲火廣竹、銀絲火廣竹、烏腳綠竹、硬頭黃竹、綠竹、八芝蘭竹、長毛八芝蘭竹、莿竹、林氏莿竹、青皮竹、大耳竹、條紋大耳竹、花眉竹、烏葉竹、泰山竹、金絲竹、短節泰山竹、頭穗竹屬、香糯竹、麻竹屬、馬來麻竹、布蘭第士氏麻竹、巨竹、哈彌爾頓氏麻竹、麻竹、美濃麻竹、葫蘆麻竹、緬甸麻竹、印度實竹、藤竹屬、紫籜藤竹、巨草竹屬、馬來巨草竹、菲律賓巨草竹、條紋巨草竹、南美莿竹屬、南美莿竹、莎簕竹屬、莎簕 竹、烏魯竹、廉序竹屬、暹邏竹、梨果竹屬、梨果竹、奧克蘭竹屬、奧克蘭竹、苦竹屬、邢氏苦竹、台灣矢竹、翠竹、箭竹屬、日本矢竹、業平竹屬、業平竹

小喬木

1.00

合軸叢生型

成竹高6m

蓬萊竹屬、蘇枋竹、鳳凰竹、紅鳳凰竹、變葉竹、長節竹、蓬萊竹、鳳翔竹、內文竹、福肚竹、黃金福肚竹、高山矢竹屬、玉山矢竹、寒竹屬、寒竹、小寒竹、大明竹、琉球矢竹、稚子竹、空心苦竹、上田笹、包籜矢竹、禿笹、黃金禿笹、赤竹屬、樫田笹、東芭竹屬、黃紋椎谷笹、崗姬竹屬、崗姬竹、唐竹屬、唐竹、白條唐竹

棕櫚類

0.66

單稈散生型

成竹高6m

寒竹屬、四方竹、孟宗竹屬、布袋竹、黃 金布袋竹、剛竹、金明竹、石竹、桂竹、條紋桂竹、黑竹、裸籜竹、孟宗竹、龜甲竹、江氏孟宗竹

灌木,以m²計之

0.50

草本性竹類

囊稃竹屬、囊稃竹

草本植物

0.30

 

5
大基地喬灌木面積簡算法

STEP 1 劃設基地空地中的生態複層、喬木區、灌木區、草地區。

由最外喬木樹心以2之間距往外劃設喬木區或複層綠化區範圍,各分區面積不可重疊。

案例說明:假設某學校喬木區域種植面積600

STEP 2 計算喬木區域的面積A及喬木棵數n,大小喬木合併計算。

CASE1):種植較密n = 30

CASE2):種植較疏n = 15

STEP 3 計算喬木實際平均覆蓋面積Di,及喬木合理平均覆蓋面積DDi = A / n DiAi*,則DA / n;若DiAi*,則則D取基準值Ai

*Ai代表各區最大樹冠投影面積基準值,如2基準。

CASE1):D1 = 600 / 30 = 2025

D = D1 = 20

CASE2):D2 = 600 / 15 = 40>25

D = Ai = 25

STEP 4 計算喬木樹冠面積 喬木樹冠面積 = n × D

CASE1):30 × 20 = 600

CASE2):15 × 25 = 375

 
 

7. 建築基地綠化設計之送審資料與計算案例

7.1 送審資料

建築基地綠化設計之送審資料包括下列文件:

附表一所示之「基地綠化總固碳當量計算總表」。

建築基地綠化總固碳當量計算過程相關面積、數量、公式計算表。

建築基地植栽配置平面圖(必須清楚標明各種植栽名稱)。

植栽數量表(必須清楚標明各種植栽名稱及覆土深度,若為樹穴種植之大小喬木,應明列樹穴面積)。

若以老樹優惠計算時,必須提出照片相關資料證明。

7.2 計算案例

【略】

 

附表一 基地綠化總固碳當量計算總表

 
 
*為方便閱讀,以上規範要覽之符號與計算式盡可能調整為統一格式
 
 
參考資料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應用於綠建築設計之臺灣原生植物圖鑑」PDF】〔01〕〔02〕〔03〕〔04相關訊息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有生物保育中心「臺灣野生植物資料庫」
 

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之綠化相關規定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研究成果 

營建法令規定導入綠建築設計之研究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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