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日 星期一

⊙能源管理法。能源發展綱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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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4-26

行政院於106年4月24日核定「能源發展綱領」修正案,確立邁向2025年非核家園的台灣能源轉型發展架構。

能源局表示,105年5月台灣已啟動國家「能源轉型」,宣示2025年達成非核家園,為確保能源轉型過程順利,同時掌握綠色成長契機與落實公平正義,將「能源發展綱領」核心思維擴充為「能源安全」、「綠色經濟」、「環境永續」與「社會公平」等四大面向,建構完整之施政主架構,更強調綠能發展所帶來的經濟新動能與環境效益,同時納入社會公平思維,落實能源轉型之民主與正義;綱領中亦建構推動配套機制,力求落實執行節能、創能、儲能及智慧系統整合等計畫。

本次綱領主要增修內容為:

一、在「能源安全」面向,由能源需求面、供給面及系統面建構穩定、可負擔及低風險之能源供需體系:

(一)能源需求面:新增產業結構優化轉型、以達成淨零耗能建築為目標、強化負載管理措施、規範電業推動節能義務,透過上位產業結構改變、下位管理尖峰用電需求及賦予電業推動節能義務等方式,強化需求面節能。

(二)能源供給面:新增建構再生能源友善發展環境,兼顧環境生態保護、鼓勵分散式電源設置,期積極發展再生能源及分散式電源,降低系統調度負擔及線損,並降低對環境影響,達到多元創能。

(三)能源系統面:新增強化智慧電表、電網及儲能系統之設置與應用,以及綠電優先併網,透過綠能周邊設備建置,提升系統穩定供電能力,容納更多再生能源發電,並邁向系統整合智慧化。

二、在「綠色經濟」面向,區分「打造綠能產業生態系」、「普及綠能在地應用」及「創新綠能減碳科技」三大方針,藉由建構有助綠能產業的發展環境,整合綠能相關產業,培育綠能產業技術及人才,結合區域特性反映在地化特色,以形成具全球競爭力的綠能產業生態系,拓展整體輸出之國際商機,期由綠色就業及綠色成長,帶動國家經濟發展新動能。

三、在「環境永續」面向,針對近來地方關切的空污議題、能源設施布建之環境衝擊與2025年非核家園目標,新增「維護空氣品質」、「規劃適當區位」與「達成非核家園」方針,同時保留原能源部門溫室氣體減量,及建構低碳環境等相關策略。

四、在「社會公平」面向,強化能源領域公眾參與及風險溝通、建構公平競爭能源市場,包含:

(一)促進能源民主與正義:建立能源領域公眾參與、風險溝通機制及誘因,引導民間共同參與能源轉型,並落實資訊公開,以促進程序正義。

(二)能源市場革新:分階段推動電業改革,促進電業公平競爭及合理經營,並推動能源價格合理化,導入綠色稅制等工具,以有效反映內、外部成本。

五、在政策配套方面,新增推動綠色金融發展、中央與地方共同推動區域能源治理及深化能源風險溝通與教育,以強化能源轉型政策配套;另訂定包含能源發展目標、具體推動措施及政策工具之「能源轉型白皮書」並定期檢討,作為綱領後續具體推動機制。

最後能源局強調,「能源發展綱領」係依「能源管理法」授權訂定,定位為各部門能源相關政策計畫、準則及行動方案訂定之政策綱要方針。綱領核定後,將整合各部會能源推動計畫或方案訂定「能源轉型白皮書」,引導民間能量共同參與能源轉型,實現能源永續發展。

完整「能源發展綱領」內容架構及內涵參附件。














2017年4月24日 星期一

2017年4月20日 星期四

⊙院會議案【行政院】經濟部「綠能科技產業創新推動方案」報告(10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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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4-20

為落實能源自主及促進新興綠能產業發展等政策目標,同時邁向2025年非核家園,政府規劃「綠能科技產業創新推動方案」,全面推動包含節能、創能、儲能及智慧系統整合之能源轉型。以產業需求帶動研發能量,以研發能量驅動產業發展,打造綠能創新產業生態系,研發下一代新興綠能產業技術,藉由推展太陽光電、風力發電、智慧電表等綠能產業,帶動綠能科技、產業發展,並創造綠色就業。

一、推動方向

(一) 扶植綠能產業,帶動創新經濟:集中有限資源,在既有的產業基礎上,運用科技優勢創新,落實產業應用,連結跨域資源,提升附加價值。

(二) 創造優質環境,完善資本市場:全面推動結構性的轉型改革,建構合時合宜之法規環境,搭配「擴大投資方案」,加速綠能科技產業成熟。

(三) 擴大公共建設,融合在地優勢:建構沙崙綠能科學城,加速基礎建設投資,結合國營事業投資幅度,推動「創新綠色產業生態系」等前瞻基礎建設。

(四) 強化系統整合,拓展對外輸出:科研成果嫁接新南向政策推動計畫,以「經貿合作」、「人才交流」、「資源共享」與「區域鏈結」,進行多元布局,以技術整廠協助開展多邊關係。

二、推動策略

(一) 節能:發展高效率變頻馬達與優化系統、工業製程廢熱發電、生產製程改善、綠建築材料等,深化節能技術,提升能源使用效率。

(二) 創能:發展太陽光電、離岸風力、生質能源、地熱能源等技術,運用地方產業特色,強化本土產業國際競爭力。

(三) 儲能:發展家用/企業/電網級儲能系統,精進關鍵性材料、控制管理模式等,支援電力傳輸供應系統,提高電力供應可靠度。

(四) 系統整合:推動產業跨領域系統整合,導入物聯網、大數據、資通訊的模組技術與發電管理,推展如能源服務業、智慧電網、減碳淨煤的循環經濟。

以能源政策的核心思維兼顧能源安全、環境永續、綠色經濟及社會公平等面向共同治理與發展均衡下,建構安全穩定、效率及潔淨能源供需體系,創造永續價值。






106-04-20

行政院長林全今(20)日在行政院會聽取經濟部「綠能科技產業創新推動方案」報告後表示,綠能科技是「五加二」產業創新計畫重要的一環,後續仍請經濟部、科技部、國發會等相關部會及台南市政府,共同努力積極推動。

林院長表示,政府為提倡綠色能源使用,已推行綠色電價制度,請經濟部持續推動,讓民眾和企業瞭解可自由認購綠色電力,同時也請相關部會加強宣導。

林院長請「綠能科技產業推動中心」確實掌握計畫時程,全力推動各項軟硬體建設,其中特別是沙崙綠能科學城,希望能做為我國綠能發展指標示範平台。

經濟部表示,「綠能科技產業創新推動方案」以國內綠色需求為基礎,引進國內外大型投資、增加就業,帶動我國綠能科技及產業發展,並以節能、創能、儲能及系統整合為發展策略,結合推動綠能基礎建設、推廣再生能源發展、國際大廠合作等具體作法,除致力達成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占比達20%的目標外,另期望帶動3.2萬人就業,105至114年累積投資額1兆8,175億元。

經濟部指出,該方案具體目標包括建構智慧新節能系統,帶動智慧電表相關產業發展,預期可創造國內產值413億元;風力發電將建構離岸風力機自主產業,提升整機自製率達81%,可望帶動總投資額6,135億元,114年產值達1,218億元;太陽光電產業以強化太陽光電在地產業、建構國內自主供應鏈為目標,預計將帶動總投資額1.2兆元,114年產值達3,400億元;至於沙崙綠能科學城建設則以打造產、學、研的科研聚落為目標,預計110年法人、學術機構與產業等參與人數可超過2,200人,促進投資金額達40億元。

經濟部進一步指出,近期已啟動跨部會合作機制,與科技部共同設立「綠能科技產業推動中心」,負責我國綠能投資建設、技術研究發展,及沙崙綠能科學城建置等行動專案的策略推動與管理。「綠能科技產業創新推動方案」各項策略方案將藉由整合性的綠能發展策略規劃與產業推動,從發電端、用電端、系統端、產業端及環境端共同努力,致力協助我國達成能源轉型目標。





2017年4月13日 星期四

⊙院會議案【行政院】環保署「空氣污染防制策略」報告(10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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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4-13
  


空氣品質攸關國人健康,我國秋冬季節因氣象不利及境外傳輸影響,中南部細懸浮微粒(PM2.5)日平均值超過標準(35微克/立方公尺)的站日數比率將近50%,達到紅色警戒(≧54微克/立方公尺)站日數則約5.7%。

境外傳輸對我國細懸浮微粒濃度有一定程度影響,除了夏季約占10%以外,春季及秋季均超過30%,冬季達40%以上。國內污染源中,交通工具等移動污染源影響約30%~37%,包含電力業等工業源占27%~31%,其他還有餐飲業占10.8%~12.2%、道路揚塵9~9.9%、營建工程2.5%~4.5%、農廢露天燃燒占2.6%~3%等,都是污染來源。

空氣污染來源眾多,管制工作需涵蓋各層面,行政院已整合中央各部會量能與地方政府及全民一起努力,從加強電力設施管制、提昇發電效率降低污染排放,推動6,000座中小型商用及工業鍋爐改用較乾淨燃料及加嚴排放標準,加速汰換高污染的8萬輛一、二期柴油車及三期大貨車3萬8,000輛補助加裝濾煙器,還有目前還在使用中的1百多萬輛二行車機車,亦已補助及逐年遞減補助金額方式鼓勵淘汰,同時也推動餐飲業油煙、營建工程及物料堆置揚塵、農廢燃燒、減少紙錢燃燒、港區船舶與車輛綠色運輸及提升大眾運輸等措施,多面向推動空氣污染改善工作。

經由相關管制工作推動,預計至108年底,各項空氣污染物年排放量減量成效為懸浮微粒(PM10)約14,000公噸(8.2%)、細懸浮微粒(PM2.5) 約8,500公噸(10.9%)、硫氧化物(SOx) 約17,000公噸(14.6%)、氮氧化物(NOx) 約92,000公噸(23%)、揮發性有機物(VOC)約15,000公噸(3.4%)。我國細懸浮微粒(PM2.5)年平均濃度從104年22微克/立方公尺改善至108年約18微克/立方公尺,改善比率約18.2%。各測站發生紅色警戒站日數亦從104年997站日改善至108年528站日,改善比率47%。





106-04-13

行政院長林全今(13)日在行政院會聽取環保署「空氣污染防制策略」報告,並在會後邀集環保署、經濟部及交通部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空氣污染防制策略」。

林院長表示,台灣西部地區的空氣污染一直是嚴重問題,除了國內污染源眾多,且冬季鄰近國家飄入的污染占了全國污染將近40%。此外,空氣污染隨地區移動,僅單一縣市政府的努力,改善效果仍不足。因此,空氣污染的防制必須全民凝聚共識,設定短中期目標與行動方案,大家一起努力。

林院長表示,去(105)年6月3日他在立法院施政報告中,特別提及空氣污染尤其是細懸浮微粒(PM2.5)的傷害和衝擊,並將PM2.5減量列為重要目標。行政院在去年12月召集環保署及相關部會召開策略規劃會議,並納入行政院例行的政策管制會議。環保署在今(106)年3月盤整提出方案,在行政院經過多次討論後,今日院會通過「空氣污染防制策略」。

林院長指出,該策略務實歸納14項措施,採獎勵與限制並行方式,以104年底做為比較基準,將短中期目標設定在108年底,力求在兩年半之內,PM2.5年平均濃度改善率18.2%,即每立方公尺22微克降到18微克,讓社會有感。此外,全年紅色警戒站日數由997站日降至528站日,改善比率47%,希望改善冬天的空氣品質。

林院長進一步指出,在經費規劃方面,政府預計投入365億元,包含空氣污染基金經費及相關公務預算。另台電須改善發電廠設施,投入經費共101億元。此外,民間部分包括一、二期柴油車、二行程機車、鍋爐汰換等項目,投入金額共1,684億元。

林院長強調,空氣污染防制策略是跨部會共同努力的目標,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都要形成共識並互相配合,更重要的是全民有共識,民間企業與社會團體一起努力。除在108年底完成短中期目標,未來還要進一步設定長期目標,期望我國空氣品質達到先進國家的水準。林院長並請環保署積極向各界說明溝通,並在中南部地區辦理地方座談。

環保署長李應元表示,我國PM2.5濃度具有地區差異,中部以南及金門縣、連江縣為超過標準幅度較高地區,年平均濃度均超過20μg/m3,台東縣、花蓮縣、宜蘭縣大致可符合年平均值標準15μg/m3,其餘縣市均超過標準。

李署長指出,我國PM2.5來源,包括移動源、工業源以及其他污染源。此外,境外傳輸也有一定程度影響,除了夏季約占10%以外,春季及秋季均超過30%,冬季最明顯達40%以上。

李署長表示,針對固定污染源改善,電力設施管制目標是提升發電效率降低污染排放,例如林口電廠燃煤機組已更換為超超臨界機組,使排氣接近天然氣標準;長期目標將更換天然氣機組,環保署亦加嚴電力業排放標準。有關鍋爐管制的目標是減少鍋爐污染排放,環保署配合地方政府補助商用鍋爐改用天然氣,並整合工業區管線,資源共用並減少燃煤。

至於移動污染源改善,李署長表示,規劃淘汰一、二期柴油大貨車8萬輛及三期車加裝濾煙器3.8萬輛;另地方政府與交通部提出管制措施,財政部亦採取汰舊換新大貨車退還定額貨物稅。此外,淘汰二行程機車的目標是100萬輛,若地方政府有更多需求,中央將全力配合並分配財源。

李署長指出,移動源管制措施包括港區運輸、公共運輸、軌道貨運以及電動運輸車,由各部會全力協助。其他污染源改善,包括:農業廢棄物燃燒排煙管制、營建及堆置揚塵管制、餐飲油煙管制以及改變風俗習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