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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2日 星期四

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

 

國家減碳新目標 - 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  (院會議案)


卓揆:落實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 積極減碳 邁向2050淨零排放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22)日於行政院會聽取環境部「國家減碳新目標-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報告後表示,為邁向2050淨零排放目標,賴清德總統已於總統府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宣示更積極的減碳目標:國家溫室氣體淨排放量比起2005基準年,2030年應減少28±2%、2032年減少32±2%、2035年減少38±2%,而在積極減碳的同時,亦應驅動綠色成長。

卓院長表示,第三階段溫室氣體管制目標,將透過「臺灣總體減碳行動計畫」逐步達成,除了各部會「由下而上」的自主計畫,也感謝鄭麗君副院長召開多次會議,行政院淨零小組「由上而下」,提出在能源、製造、住商、運輸、農業及環境六大部門,總計20項減碳旗艦行動計畫,將能有效加大減碳力道,並期待2030年電力排放係數降到0.319(kgCO2e/度)。

卓院長指出,秉持「減碳先行、目標淨零」的戰略方針,「積極減碳」是未來重點工作。各部會就《氣候變遷因應法》研提溫室氣體減量行動方案一事,請加速辦理相關作業,並完備社會溝通、廣徵意見。卓院長強調,減碳計畫務必落實執行、強化推動,也請環境部持續辦理相關計畫的管考追蹤作業。

2025年4月18日 星期五

國家減碳新目標專區

 

國家減碳新目標專區


一、總統 113 年揭示「國家希望工程」明定「綠色成長與 2050 淨零轉型」施政目標,設定淨零轉型 5 大策略持續推動,於 113 年 6 月總統府成立「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以國家整體發展的視野進行氣候治理與國際合作,邀集產官學研代表參與,強化因應氣候變遷溝通平臺,加速政策落實並加大社會參與。

二、總統於 113 年 10 月 24 日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宣示加大氣候行動來提升產業國際競爭力,加速接軌國際 NDC 的步伐,重新檢視 2030 目標,以更大企圖心突破瓶頸,並設定臺灣 2032 年和 2035 年減碳新目標。

三、我國在 113 年 12 月 30 日提出「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草案」,將我國 2030 年溫室氣體淨排放量減量目標,從原 2022 年發布的國家自定貢獻「較基準年(2005 年)減量 24±1%」提升為「較基準年(2005 年)減量 28±2%」。

四、總統也在 114 年 1 月 23 日「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公布「國家減碳新目標」草案,以相較於基準年(2005 年),臺灣 2032 年減量 32±2%、2035 年減量 38±2%。



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草案

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草案)

現行階段管制目標

六大部門執行成果


後續辦理推動規劃

啟動「國家 2032、2035 減碳新目標」社會溝通對話,以凝聚共識,並接軌國際,於年底 COP30 前,提出我國西元 2035 年「國家自定貢獻」(NDC3.0),加大我國減碳腳步,為全球氣候治理貢獻心力。

依氣候變遷因應法規定,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報行政院核定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於目標核定後 6 個月內,經公聽會程序,訂修部門第三期溫室氣體減量行動方案,送中央主管機關(環境部),報行政院核定,屆時將擴大徵求各界意見,啟動社會溝通。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

TWECOLIVING:「淨零永續綠生活」減碳旗艦行動計畫 社會溝通會議

TWECOLIVING:「住商部門」減碳旗艦行動計畫 社會溝通會議






2025年4月16日 星期三

氣候變遷因應法(原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


國家減碳新目標專區|環境部氣候變遷署


氣候變遷因應法 氣候公民對話平臺


修訂公布「國家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綱領」|環境部

https://enews.moenv.gov.tw/Page/3B3C62C78849F32F/67872c39-9c01-461d-a848-3fd96f90fd0b


「氣候變遷因應法」於今年2月15日公布施行,環境部依據該法第9條規定檢討修訂「國家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綱領」,已於上週經行政院核定。環境部表示,行動綱領是我國氣候治理上位方針,本次修訂主要呼應國際氣候協議,強調減緩與調適兩者並重,將2050淨零排放納入願景目標,增列公正轉型、風險評估及以自然為本等基本原則,藉以擘劃我國氣候變遷調適策略及淨零排放路徑藍圖,引領建構能適應氣候風險之低碳家園,確保國家永續發展。

環境部說明,原104年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即規範中央主管機關應擬訂行動綱領,第一版行動綱領經行政院於106年2月23日核定。今年氣候法修正發布後,環境部即依該法第9條規定,參酌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與其協議或相關國際公約決議事項及國內情勢變化,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進行檢討,擬訂第二版的行動綱領草案陳報行政院,經提今年8月15日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第35次委員會議討論通過,行政院續於今年11月3日核定,作為我國推動氣候變遷調適及溫室氣體減量之重要施政方針。行動綱領已同步公布於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網站 (https://www.moenv.gov.tw/cca點選「氣候變遷因應政策」)。

在氣候變遷調適上,強調應參酌國內外最新氣候變遷科學研究、分析及情境推估,納入因應氣候變遷風險因子,提高氣候變遷調適能力,降低脆弱度及強化韌性,落實氣候變遷風險評估,規劃早期預警機制及系統監測,確保國家永續發展。具體提列「提升維生基礎設施韌性」、「確保水資源供需平衡與效能」、「促進土地利用合理配置,提升國土韌性」、「防範海岸災害、確保永續海洋資源」、「提升能源供給及產業之調適能力」、「確保農業生產及維護生物多樣性」及「強化醫療衛生及防疫體系、提升健康風險管理」等7大調適領域政策內涵。

在溫室氣體減量上,呼應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12項關鍵戰略,提列6大部門減量政策內涵,包含「建構零碳能源系統,提升供電網絡穩定韌性」、「促進產業綠色轉型,以循環經濟導向的永續生產模式」、「發展智慧綠運輸,推動運輸淨零轉型」、「建構永續淨零建築與推動低碳轉型」、「促進永續農業經營,完善生態系統管理」及「減輕環境負荷,建立能資源循環利用社會」。

此外,為促使氣候治理政策順利推行,納入8大政策配套,包含「推動綠色金融,提升產業氣候韌性」、「完善氣候法制基礎」、「落實碳定價制度」、「推動五大淨零科技領域研發」、「發展氣候科學及調適研究」、「落實全民行為改變、認知與共識」「培育因應氣候變遷人才」及「落實公正轉型與公民參與」。

環境部強調,行動綱領在氣候法中係設定在最上位的國家氣候治理重要方針,本次行政院核定後,各級政府將依循行動綱領及氣候法規定,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研擬所屬部門溫室氣體減量行動方案、氣候衝擊權責領域調適行動方案,送環境部報請行政院核定並定期滾動式檢討,地方政府則須據以制訂溫室氣體減量執行方案及氣候變遷調適執行方案,透過橫向及縱向整合溝通機制,跨領域推動溫室氣體減緩與氣候變遷調適能力建構,創造社會、經濟、環境永續發展及維護全民健康的共同效益。

附加檔案:國家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綱領112.11.pdf


112-10-27環境部預告修正「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施行細則」為「氣候變遷因應法施行細則」


112-02-15將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名稱修正為氣候變遷因應法;並修正條文


《氣候變遷因應法》三讀過關 碳費即將開徵 重點整理一次看 | 環境資訊中心 0110


《溫管法》修正三讀轉身《氣候法》 環保署:半年內提出碳費子法 | 環境資訊中心 0110


112-01-10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氣候變遷因應法 啟動落實淨零排放

為提升因應氣候變遷,達成永續發展目標,環保署所擬具「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於今(10)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為「氣候變遷因應法」。環保署表示,特別感謝立法院游院長錫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賴召集委員惠員與各黨委員共同支持,法案的通過,對外明確展現我國邁向淨零排放目標之決心,對內則是建構更為韌性的氣候法制基礎。三讀通過之「氣候變遷因應法」,計有7章,63條,其要點如下:

2050淨零入法部會權責確立

本次修法第4條明確將民國139年(西元2050年)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目標入法,讓淨零排放不再僅有宣示,而是以提升到法律規範,展現落實的決心;後續也將比照國際做法,以5年一期方式研訂階段管制目標來逐步落實。

此外,由於溫室氣體減量與氣候變遷調適涉及部會眾多,本次修法第8條中,首先明定由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協調、分工或整合國家因應氣候變遷基本方針,跨部會相關業務之相關決策;再者,列明各項權責事項,並指定主辦及協辦機關。

增列公正轉型 不遺落任何人

鑑於推動溫室氣體減量政策或措施,可能會影響部分社群,本次修法增訂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就其權責事項,在尊重人權及尊嚴勞動之原則下,諮詢因應淨零排放轉型受影響之社群;各相關部會要採行適當公民參與機制廣詢意見,擬訂公正轉型行動方案(計畫)。本次修法亦增訂應兼顧原住民族權益,融入綜合性與以社區及原住民族為本之氣候變遷調適政策及措施。

此次修法強化資訊公開及公民參與機制,以研擬階段管制目標為例,在召開公聽會前,應將舉行公聽會之日期、地點及方式等事項,於舉行之日前30日,以網際網路方式公開周知;並得登載於政府公報、新聞紙或其他適當方法廣泛周知。另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市)政府每年編寫溫室氣體減量或氣候變遷調適方案成果報告,均應對外公開。

碳費專款專用 規劃多元誘因

推動實施碳定價是減碳重要策略,本次修法增訂對排放源得徵收碳費,專款專用於辦理溫室氣體減量工作、發展低碳與負排放技術及產業、補助及獎勵投資溫室氣體減量技術等,以促進溫室氣體減量及低碳經濟發展。

碳費徵收對象因轉換低碳燃料、採行負排放技術、提升能源效率、使用再生能源或製程改善等溫室氣體減量措施達指定目標者,得提出自主計畫,申請核定優惠費率。另外,鼓勵事業採行自願減量措施,取得之減量額度得移轉、交易或拍賣。透過修法納入多元經濟誘因機制搭配碳費徵收制度,將可促成事業加速減少溫室氣體排放。

增加氣候調適 建構韌性臺灣

本次修法新增調適專章。從基礎能力建構、科研推估接軌、確定推動架構等重點著手,提升國家整體因應氣候變遷基礎能力;同時強化科研接軌,由中央主管機關與中央科技主管機關進行氣候變遷科學及衝擊調適研究發展,定期公開氣候變遷科學報告,各級政府藉此規劃早期預警機制及系統監測;再者,確定氣候變遷調適推動架構,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定「權責領域調適行動方案」,中央主管機關整合擬訂「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地方政府訂定「氣候變遷調適執行方案」強化因地制宜之調適策略,透過每年編寫成果報告,踐行資訊公開及公眾參與程序。

氣候變遷是全球共同面臨的挑戰,蔡總統於前(110)年4月22日世界地球日宣示「2050淨零轉型是全世界的目標,也是臺灣的目標」。行政院蘇院長也於同年同日行政院第3748次院會及同年8月30日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第33次委員會議指示環保署進行修法。本次修法通過,代表行政團隊致力減碳施政的決心,因應國際加速減碳的具體作為。

本法修正通過後,環保署將於半年內提出相關子法,包括修正盤查登錄作業、查驗認證機構管理、碳費徵收及費率、自主減量計畫、自願減量交易機制等,將盡速與各界研商討論,同時依據本次修法精神廣徵各界意見。各項子法訂定前,環保署將先召開相關法規說明會議,讓產業界充分暸解本次修法內容及未來運作規劃,在邁進淨零目標時更能促進永續發展。


為達成「2050年淨零排放」的目標,行政院會今(21)日通過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擬具的「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並將法案名稱修正為「氣候變遷因應法」,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本次修法不僅是完備氣候法制的第一步,也兼具指標性與實質性的意義,除將國家長期減碳目標修改為「2050年淨零排放」,也增訂氣候變遷調適專章、氣候治理的基本方針及重大政策等,並規定由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協調、分工與整合,地方政府也要設立「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同時也納入實施碳定價,並加強氣候變遷人才培育與技術發展。

 

蘇院長指出,明(22)天就是世界地球日,去(110)年的世界地球日,蔡英文總統即宣布政府要從「能源轉型」走向「淨零轉型」,他在當日的行政院會上亦宣示,在「2050年淨零排放」的目標下,政府將進一步統籌評估可能的途徑,並加速、加大力道與世界同步;去年8月,他主持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時,更明確宣示加速修正「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
 

蘇院長表示,上(3)月底,國家發展委員會已公布我國「2050淨零排放路徑」,今天政府提出將「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改為「氣候變遷因應法」,不僅是完備氣候法制的第一步,也兼具指標性與實質性的意義。
 

蘇院長談及,本次修法不僅將國家長期減碳目標修改為「2050年淨零排放」,也增訂氣候變遷調適專章、氣候治理的基本方針及重大政策,規定由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協調、分工與整合,地方政府也要設立「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此外,因應國際經貿情勢,本次修法也納入實施碳定價,同時加強氣候變遷人才培育與技術發展。
 

蘇院長指出,因應氣候變遷的工作,非政府單方面所能完成,有賴全體國民、企業與團體齊心協力、共同推動;因此,本次修法也增訂強化資訊公開及公民參與機制。本法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國家發展委員會、環保署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該草案修正要點如下:
 

一、法案名稱修正為「氣候變遷因應法」。
 

二、修正規定淨零排放為國家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增訂本法所定事項,涉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職掌者,由其辦理。(修正條文第2條及第4條)
 

三、為呼應巴黎協定,增訂政府須兼顧跨世代衡平及脆弱群體扶助;因應氣候變遷相關計畫或方案之基本原則,增訂納入中央地方協力及公私合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公正轉型、綠色金融、能力建構等。(修正條文第5條及第6條)
 

四、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負責協調、分工及整合國家因應氣候變遷基本方針及重大政策之跨部會相關事務。(修正條文第8條)
 

五、強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因應氣候變遷事務之協調整合,規定其增設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並明定其應訂修溫室氣體減量執行方案及公開成果報告。(修正條文第14條及第15條)
 

六、增訂氣候變遷調適能力建構推動事項,接軌氣候變遷科學及風險評估,中央主管機關整合易受氣候變遷衝擊領域之調適行動方案擬訂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並明定前開行動方案成果報告之公開。(修正條文第17條至第19條)
 

七、增訂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產品、指定之車輛應符合效能標準、新建築之構造及設備應符合減緩溫室氣體排放之規定,強化對各該排放行為之管理。(修正條文第23條)
 

八、增訂徵收碳費作為經濟誘因工具,中央主管機關對國內排放源徵收碳費,及碳費優惠費率、減量額度扣除徵收碳費之排放量之規定;因應國際趨勢對進口產品實施碳邊境調整機制;代金、碳費納入溫室氣體管理基金,得支用於補助、獎勵執行溫室氣體減量工作事項、投資、研究及開發溫室氣體減量技術等用途。(修正條文第28條至第33條)
 

九、修正實施總量管制時機、調整排放額度之核配規定,並增訂排放額度用於碳市場穩定機制等,以與國際作法一致。(修正條文第34條及第35條)
 

十、增訂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一定種類、規模之產品,其製造、輸入或販賣業者,應申請核定碳足跡及依核定內容標示之相關規定,以延伸生產者責任。(修正條文第37條)
 

十一、增訂配合國際公約發展趨勢,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禁止或限制高溫暖化潛勢溫室氣體及利用該溫室氣體相關產品之製造、輸入、輸出、販賣、使用或排放。(修正條文第38條)
 

十二、增訂事業捕捉二氧化碳後之利用、封存相關規定;配合新增相關管制措施,修正行政檢查之範疇;確保檢驗測定品質,增訂檢驗測定機構及檢驗測定方法相關規定。(修正條文第39條至第41條)



環保署 新聞稿PDF

法條PDF









溫管法修正條文預告中 歡迎向環保署提出建議意見

110-11-01

有民間團體於今(110)年11月1日赴行政院要求提出臺灣淨零轉型路徑訴求及溫管法修正內容建議,環保署說明如下:


行政院相當重視溫室氣體減量及氣候變遷調適工作,蘇院長於今年8月30日永續會第33次委員會議中責成環保署加速辦理修正「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為「氣候變遷因應法」之工作,除將2050淨零排放目標入法外,同時就推動碳費、專款改善氣候變遷等議題積極溝通、謹慎評估,並做出減碳分配的整體規劃,讓台灣從供給面、製造面、使用面、環境面,共同建構一個永續的綠色家園。溫管法修正草案已於10月21日預告,法案名稱修正為氣候變遷因應法,納入淨零排放目標並強化相關減量對策工具。


淨零排放需要投入更多科學研究與技術研發才能達成,2021年國際能源總署(IEA)發表「2050年淨零排放:全球能源部門路徑圖(Net Zero by 2050: A Roadmap for the Global Energy Sector)」提出,達成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需要更多乾淨能源技術創新及現階段尚未市場化技術大規模的應用。在行政院統籌下,各部會已由「去碳能源」、「產業及能源效率」、「綠運輸及運具電氣化」、「負碳技術」及「治理」等五大工作圈進行淨零排放路徑評估及藍圖規劃,並針對農林碳匯、淨零建築、綠運輸、低碳產業及經濟工具等議題,邀請專家學者、民間團體與政府部門代表與會溝通討論,以期找出最符合永續發展的氣候治理路徑。


達成淨零排放目標亦需搭配減量政策工具之規劃與執行,環保署本次提出溫管法修正草案,也提出徵收碳費規定,參考過去各種徵收經驗,對於碳費實施細節、配套方案等則需進一步與各界深入凝聚共識。另外,本次修法亦同時納入對製造、運輸及建築等各部門排放行為之管制,且規定新設污染源應採最佳可行技術並進行增量抵換,亦強化對事業或各級政府執行自願減量計畫之誘因,也要求公告產品標示碳足跡,並將二氧化碳捕捉再利用及封存事宜納入管制,多管齊下促進減量,以達成目標。


環保署表示,減碳工作需要各界共同努力、一起參與,才能達成目標。溫管法預告作業將持續至今年12月20日,歡迎各界表示意見,以利修法內容更臻完備,作為未來推動減碳工作之依據。



環保署預告修正「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為「氣候變遷因應法」

110-10-21

氣候變遷是全球共同面臨的挑戰,我國在104年訂定「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以下簡稱溫管法),是國際少數將國家長期減量目標入法的國家。惟全球氣候變遷現象嚴峻,為加速我國減碳作為並強化氣候變遷調適,環保署提出「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並且擬將法案名稱修改為「氣候變遷因應法」,預告期間60天,歡迎各界提供意見。


環保署表示,由於氣候變遷工作涉及層面廣泛,本次辦理「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法工作,於提出草案前先全面與利害關係人同理溝通,提出強化行政管制、完備經濟誘因、確立部會權責及增列調適作為等4大修法方向,分別與鋼鐵、光電半導體、水泥、造紙及玻璃業、煉油、人纖、石化及基本化學、電力等各大產業、民間團體及各部會等研討座談計17場次,經彙整各界意見提出修正草案,同時強化溫室氣體減緩措施與因應氣候變遷調適機制,法案名稱將修正為「氣候變遷因應法」,修正重點分別說明如下:


2050淨零排放目標入法


現行溫管法明定國家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為139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降為94年溫室氣體排放量50%以下,此次將修正為139年溫室氣體淨零排放,以宣示我國減量決心;而為達成此目標,各級政府應與國民、事業、團體共同推動溫室氣體減量、發展負排放技術及促進國際合作。


提升層級強化氣候治理


溫室氣體減量及氣候變遷調適事項涉及跨部門權責,本次修法明定中央由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協調、分工或整合國家因應氣候變遷基本方針、跨部會相關業務之相關決策。此外,中央主管機關負責整合各部門行動方案擬訂國家減量計畫;地方政府增設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協調整合因應氣候變遷事務。


增訂氣候變遷調適專章


調適專章從基礎能力建構、科研推估接軌、確定推動架構等3重點著手。重點一為提升國家整體因應氣候變遷基礎能力,政府應推動調適能力建構事項,並融入國民、事業、團體應致力參與之責任;重點二就強化科研接軌,由中央科技主管機關綜整氣候變遷科學、情境及風險資訊,定期公開氣候變遷科學報告,各級政府進行氣候變遷風險評估,作為調適推動依據;重點三係確定氣候變遷調適推動架構,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定「權責領域調適行動方案」,中央主管機關整合擬訂「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地方政府訂定「氣候變遷調適執行方案」強化因地制宜之調適策略,透過每年編寫成果報告,踐行資訊公開及公眾參與程序。


強化排放管制及誘因機制促進減量


提升能源效率是邁向淨零排放的關鍵策略,本次修法納入對製造、運輸及建築等各部門排放行為之管制機制,以提升能源效率及降低排放強度,且規定新設污染源應採最佳可行技術並進行增量抵換,減少排放增量對環境衝擊;另外,亦強化對事業或各級政府提出自願減量計畫,據以執行溫室氣體減量措施者核予減量額度之誘因機制,雙管齊下促進減量。


徵收碳費專款專用


碳定價制度可透過經濟誘因促使排放減量,是國際公認重要的減碳策略之一,為健全我國碳定價制度,本次增訂對國內排放源徵收碳費,並將收入專款專用於辦理溫室氣體減量工作、發展低碳與負排放技術及產業、補助及獎勵投資溫室氣體減量技術等,以促進溫室氣體減量及低碳經濟發展。另外,因應國際為避免碳洩漏而推動碳邊境調整機制之趨勢,增訂未來中央主管機關得對特定產品訂定碳含量計算及認定方式,並參考國際經貿情勢,對高碳含量之進口產品徵收碳費,以維持我國產業競爭力。

 

除此之外,本次修法亦強化碳足跡管理機制及產品標示,藉由延長生產者責任及提供民眾低碳的消費選擇,促使廠商生產低碳產品;同時亦將二氧化碳捕捉、再利用及封存等納入規範,以利相關負碳技術發展。另,本草案也強化資訊公開及公民參與機制,要求各級政府訂定各項溫室氣體減量及因應氣候變遷計畫、方案與執行成果公開。


本次預告詳細內容請參閱環保署新聞專區及氣候公民對話平台,或於預告日起3日後至本署主管法規查詢系統查詢參閱 ,歡迎各界於刊登公告次日起60日內提供意見或修正建議。相關網址如下:

http://enews.epa.gov.tw/enews/fact_index.asp

https://www.climatetalks.tw/

https://oaout.epa.gov.tw/law/







2024年10月1日 星期二

企業宣告碳中和指引

 

環境部發布「企業宣告碳中和指引」供企業遵循與各界監督 


鑑於近來企業紛紛自行宣告其產品、服務或是組織碳中和,以對外展現其溫室氣體減量行動,但針對其宣告內容是否真正進行實質減量,或以碳中和之名行漂綠之實,環境部於今日發布《企業宣告碳中和指引》,作為企業進行碳中和宣告的操作規範,避免企業不實宣告或未充分揭露資訊而誤導各界,同時藉此教導消費者據以檢視企業的減碳行動是否為「真綠」,作為後續支持該企業的參考依據。

環境部指出,為使企業明確制定其溫室氣體減量目標及確實減量,並且全面公開透明揭露其相關資訊,本次所發布的《企業宣告碳中和指引》,主要規範內容包括:

一、適用於組織、產品或服務碳中和宣告

碳中和係指人為溫室氣體排放與移除達到平衡狀態,包含採取抵換方式來補償溫室氣體排放,因此《企業宣告碳中和指引》適用於企業完成溫室氣體盤查、減量及採取抵換作為有具體結果後,進行組織、產品或服務碳中和宣告。

二、須遵循三大核心階段原則:排放量盤查、減量、抵換

1.盤查:企業應進行完整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選擇適當的碳中和主體,確保主體具有代表性或盡可能尋求實現所有產品而不僅是單一產品之碳中和。意即企業不能在眾多排放行為中,只挑選少數「樣板主體」來誇大宣稱碳中和,此即為世界經濟論壇(WEF)提及的漂綠樣態之一。

2.減量:企業應以普遍被接受且基於科學的減碳路徑(如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SBTi等),設定企業短至長期減碳路徑與目標,並據以採取具體的排放減量或移除增量措施,以降低碳中和主體之排放量,且應證明已盡力減少排放(包括揭露減量工作的執行路徑、評析已採行現階段最佳可行技術,或已達到所規劃長期淨零路徑之階段目標為佐證)。

3.抵換:企業若需運用減量額度抵換方式來補償剩餘的溫室氣體排放達到碳中和,除應證明已盡可能減少碳中和主體之溫室氣體排放量外,選用的減量額度必須來自真實且符合國際標準的減量專案,且企業在使用減量額度抵換前,應盡職調查其來源,確保減量額度符合唯一性、真實性、永久性和不重複計算等標準,所使用宣告碳中和之減量額度發生的時間,不應早於碳中和期間5年。

三、應有完整具體且正確的公開資訊支持

環境部指出,世界經濟論壇提及另一常見漂綠樣態即是「選擇性的資訊揭露」,企業在執行碳中和的過程,應重視公開資訊的完整、具體及正確性,應在企業網站,以易於社會大眾及利害關係者查閱的方式完整揭露包括碳中和主體的邊界、計算過程、減量成果、抵換來源等所有相關資訊。

環境部也呼籲,應對氣候變遷需要社會各界共同努力,企業宣告碳中和應透過科學合理的計算和外部第三方機構查驗,確保碳中和的真實性和有效性,且企業因應氣候變遷的實質作為,重點在自身減量與增匯最終達到淨零,而非過程中的碳中和,因此階段性宣告碳中和時,公開未來仍將持續採取的減量作為及目標亦為重點。有關相關詳細內容,請參閱環境部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s://enews.moenv.gov.tw/),或於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網站下載(https://gov.tw/1gu),亦可撥打該部氣候變遷署減碳專線電話(02)2322-2050洽詢。

附加檔案:

2024年2月1日 星期四

2050淨零排放|Net Zero|經濟部溫室氣體減量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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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邁向2050淨零之路

 

2023-07-19經濟部推出「企業淨零行動手冊」 助企業找對資源、讓減碳成為競爭力

全球淨零排放浪潮興起,企業減碳已勢在必行。為協助國內業者提升「淨」爭力,經濟部特別編製「企業淨零行動手冊」,從趨勢面、政策面說明企業減碳重要性,並彙集減碳行動解方、輔導補助資源等資訊,引導企業找到方法、找對資源,加速產業邁向淨零,接軌國際市場、搶進綠色商機。

「企業淨零行動手冊」首先從「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展開,說明國際推動碳關稅的現況,以及國際品牌、國內大廠對於綠色供應鏈的要求,協助企業瞭解可能面臨的挑戰。而我國推展淨零碳排也不落人後,包括金管會提出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行政院環保署新增納管排放源、《氣候變遷因應法》導入碳費徵收,以及經濟部推動能源、產業淨零轉型的方向、措施等重要政策,也呈現於手冊中。

為協助企業踏出減碳的第一步,手冊並整理「碳盤查」的基礎作法,鼓勵有減碳需求的企業,從掌握自身碳排放開始,逐步訂定減碳計畫並積極落實。同時分享不同產業的輔導減碳案例,提供可依循的榜樣及作法讓企業參考。

「企業淨零行動手冊」還有一大亮點,即是企業最有興趣的「政府輔導補助資源」相關資訊,包含近期透過疫後條例預算推出的疫後補助,經濟部所轄單位今年提供多元的輔導補助方案,以協助產業及中小企業加速邁向低碳化及智慧化。不管是碳盤查輔導、設備汰換、能源轉換、技術發展、商業模式轉型或是貸款優惠等輔導補助,各類方案皆提供詳細申請資訊及諮詢窗口,以助企業順利獲取所需資源。

最新的手冊資訊,除可在「經濟部2050淨零排放」網站線上閱覽及下載電子檔外,經濟部也將印製限量實體手冊,並陸續提供給全國工業總會、中小企業總會、創新創業總會、會計師公會、縣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等產業公協會,以及外貿協會、工研院、塑膠中心、商研院等法人單位,方便有興趣的企業直接索取。歡迎大家多加下載運用,並分享給更多企業朋友,一起找對資源、開始減碳、邁向淨零!

「經濟部2050淨零排放」網站:https://www.go-moea.tw/
「2023企業淨零行動手冊」線上閱覽及下載:https://www.go-moea.tw/publications


2022-11-18經濟部協助商業服務業創新、邁向減碳永續綠生活

經濟部在今(18)日於華山1914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辦理「商業創新好效綠 減碳永續綠生活」聯合成果發表會與「永續商業再創新商機論壇」,展示服務業創新研發計畫(SIIR)、商業服務業節能低碳推動計畫及商業服務業節能低碳示範推廣計畫執行成效。王美花部長親臨現場參觀商業服務業創新研發及減碳成果。

淨零減碳已為企業邁向永續之重要課題,各界積極透過創新科技與解決方案,佈局全球綠色商機。經濟部商業司鼓勵企業透過創新研發發展低碳商業模式,與企業攜手合作推出亮點創新及減碳案例。參展廠商「世代設計」為改裝車結合塑膠粉碎機的「好歸塑專車」,可將寶特瓶體積縮減1/30,提高回收與再製率,現場體驗寶特瓶回收享行動支付回饋1元;「喜特麗」建立餐飲設備(IH爐)之循環經濟,推出「以租代買」與一條龍維修保養及回收,既減碳又降低連鎖餐飲成本;「瑞艾科技」以場域智慧化與AI為核心,結合智能導覽及迎賓機器人(Bella),紀錄消費者軌跡進行商情追蹤,以精準推播廣告,提升民眾觀展品質;「專業農」結合LINE TAXI於雙北做到「當日訂當日送達」,並結合減碳產地直購、百大青農/十大神農直配,推出50種通過驗證之安全蔬果,並依消費者需求喜好、節令特色來客製農產百寶箱,搶佔疫情生鮮商機;另外由「玥霖(品皇)」、「蟲小道大」、「政高」共同合作開發咖啡永續新循環模式,透過建立膠囊回收機制,以黑水虻與黃粉蟲分解廢棄物,再製成肥料用於種植咖啡,並且同步設計膠囊模組穩定精品咖啡口感,結合VR、產銷履歷介紹在地莊園,讓消費者了解烘豆過程與咖啡知識,達成生態循環、知識傳播及穩定品質之三贏;「阿瘦皮鞋」從賣鞋升級為足健康照護的皮鞋品牌,結合智慧門市,提供即時運算之足壓量測,打造足健康的專家形象。

另外,商業服務業節能低碳示範案例,如「薰衣草森林」推出低碳遊程、「全聯福利中心」打造碳足跡綠色商品購物中心、「台北101」發展淨零藍圖、「勤美 誠品綠園道」以綠色植栽成為百貨業之節能低碳示範、「HAPPYHAIR」成為沙龍服務業之低碳指標。本次活動透過情境設計,讓與會民眾體驗,透過日常消費模式,參與業者落實節能減碳之成果,現場打造碳咖啡吧(carbon cafe),提供碳足跡菜單,藉由健身發電腳踏車之互動,換取咖啡或產品/服務的兌換券等,從活動參與過程中,了解減碳可由日常生活做起。

部長王美花表示,今天活動中透過創新優良案例體驗與數位減碳工具之推廣,展現減碳生活的效「綠」服務,另為擴大創新成效並以論壇邀請企業分享,實踐永續經營及透過智慧科技應用,也可以帶來無限的減碳新商機。

經濟部指出,服務業產值占臺灣GDP超過6成,扮演經濟發展重要角色,商業部門排碳量將近總排碳量約1成,為達全國2030年減量規劃及2050淨零目標,經濟部鼓勵企業創新研發,發展低碳商業模式,期望透過亮點案例與數位減碳工具推廣,引導企業掌握綠色商機、落實節能減碳,並鼓勵消費者實踐減碳綠生活,共同邁向永續淨零的美好未來。


2022-10-14經濟部發布商業部門2030年淨零轉型路徑 提供產業減碳淨零指引

服務業占我國GDP六成以上,商業活動不僅與經濟發展高度相關,也在淨零轉型扮演重要角色。為協助服務業轉型,經濟部透過與相關部會、各產業公協會及相關產業業者討論,集思廣益凝聚共識,於本(111)年10月發佈「商業部門2030年淨零轉型路徑」,提出商業部門可行減碳作法,冀能挖掘產業減碳潛力,加速服務業減碳,並建構綠色商業型態。

經濟部指出,商業部門碳排放量有87%來自於電力排放、13%來自於非電力排放,因此,針對服務業提出「設備或操作行為改善」、「使用低碳能源」、「商業模式低碳轉型」及「綠建築」之四大策略,並透過環境端加強政府管制輔導,以及企業端引導業者自願減量等二方面進行推動。透過政府逐年調整設備最低容許耗用能源標準、能源效率分級標示、2025年起節電目標倍增等管制工具,加速企業汰換耗能設備與導入能源管理系統;另外,透過研擬強制新建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規範,以及現行用電大戶再生能源義務規定,引導企業設置與使用再生能源;此外,亦協助企業應用數據監控及分析技術,發展低碳經營模式,並建立示範推廣案例,帶動商業模式低碳轉型;最後,採鼓勵、宣導或修訂相關法規等方式,提高新建建築之綠建築比例,從源頭達成節能。透過完善法規制度和促進企業落實,期有效降低電力及非電力排放,降低商業部門碳排放。

除上述管制措施外,政府也將持續提供企業落實減碳所需要的工具與輔導資源。計算碳排則是跨出淨零的第一步,經濟部已建置線上碳估算工具及製作指引措施,協助企業了解自身碳排放,並提供人才培訓課程,協助建構企業碳管理能力;另外也透過現場節能診斷輔導,推動節能績效保證專案示範推廣補助計畫,並建立綠電交易平台等方式,協助企業落實減碳行動。

減碳行動的落實有賴產業與政府攜手合作,公部門將持續投入資源,以利私部門逐步在各個商業活動中逐漸朝向淨零轉型;私部門亦應落實企業社會責任,深化綠色永續(ESG)經營理念,加速導入低碳轉型之商業模式,精進減碳措施或積極參與政府相關計畫,加快節能減碳腳步,建構永續淨零的商業模式。


2022-10-07引領產業淨零轉型 經濟部發布「製造部門2030淨零轉型路徑」

台灣為出口導向經濟體,面臨國際綠色供應鏈要求與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規範,淨零轉型已經成為產業維持國際競爭力的必要條件。為協助製造業轉型,經濟部透過與相關產業公協會與各產業代表座談會議,瞭解產業淨零轉型過程面臨問題與對政府協助期待,並於本(111)年10月發佈「製造部門2030年淨零轉型路徑」,提出各產業淨零轉型作法,期能提升產業在淨零時代的競爭力。

經濟部指出,製造部門排放結構以電力為主,約占64%,非電力與製程排放則分占22%及14%,因此,經濟部提出「製程改善」、「能源轉換」、「循環經濟」等三大策略,建議產業透過更新高效率設備(空調、空壓、鍋爐、電爐等)、建置智慧化能源管理系統(如導入ISO 50001能源管理系統、ICT智慧能源監控等)、導入氫能應用技術、含氟氣體削減等方式,提升能源效率,降低製程排放;經過最大化節能努力後必要能源使用,則透過改用低碳能源來減少排放,可採行措施包含:以氣換煤、提高生質燃料使用比例、再生能源設置(包含光電、風電、沼氣等)、提高綠電使用率等;最終製造部門要朝循環經濟邁進,規劃透過餘熱回收、鋼化聯產及其他CO2回收利用技術,從源頭減少能資源的使用。

經濟部表示,製造部門排放占比較高的六大產業(含石化、電子、鋼鐵、水泥、紡織、造紙)都屬於重要基礎工業或出口產業,在淨零轉型扮演關鍵角色。因此,經濟部自110年即結合全國工業總會及鋼鐵、石化、電子、水泥、造紙、紡織及其他等七大產業公協會,成立淨零工作小組,由國營事業、領頭企業以身作則(中鋼、台塑、台積電、亞泥、正隆、遠東新世紀等) 提出2050淨零排放路徑與目標,目前已有25家企業宣示2050碳中和目標,占我國製造部門排放量合計50%以上。另外,經濟部也攜手全國工業總會,結合鋼鐵、石化、水泥、造紙、人纖、絲綢印染等30家產業公協會於今年7月成立「產業碳中和聯盟」,透過各產業公協會及企業會員採先大後小、以大帶小模式,推動大企業協同供應鏈及產業鏈,傳承減碳技術與經驗,共同邁向2050淨零排放的目標。

產業淨零轉型需要公私部門共同協力,經濟部將從制度面與技術面著手,完善產業淨零轉型所需法制環境(如:CCS、氫能管理專法),並透過國營事業帶頭投入減碳技術研發(如:碳捕捉再利用、氫氨混燒),也期待產業能展現具體推動淨零排放的決心與行動,將轉型過程的挑戰與壓力,轉化成為驅動產業轉型的契機與助力,創造未來的淨零商機。


2022-08-09經濟部與鋼鐵產業凝聚減碳共識攜手邁向淨零轉型之路

全球因應氣候變遷嚴峻,世界各國為了加大減碳力度,紛紛訂出具體的淨零碳排時間表。同時,許多國際大廠與品牌商也紛紛響應淨零碳排趨勢,陸續承諾綠色倡議或設定減碳目標。經濟部於今日(8月9日)召開「鋼鐵產業2030減碳路徑與溝通座談會」,與五十多位鋼鐵業界先進共同研商鋼鐵產業的減碳路徑,期攜手業者共創淨零轉型新契機。

本次座談會議出席對象包含台灣鋼鐵工業同業公會、中鋼公司、中龍鋼鐵、豐興鋼鐵、東和鋼鐵、燁聯鋼鐵、榮剛材料、唐榮、燁輝企業、華新麗華、慶欣欣鋼鐵、協勝發鋼鐵、威致鋼鐵、海光企業與尚承鋼鐵等數十家產業領頭業者與產業公會出席,產業類別橫跨高爐、電爐、軋延與鍍面鋼材等領域代表參與,以透過務實推動2030年減碳目標的達成。本次座談會議聚焦於鋼鐵業之減碳目標及路徑規劃,就鋼鐵產業可導入的成熟減碳技術以及佈局未來前瞻技術研發的量能進行交流。

王美花部長表示,面對全球淨零趨勢,是挑戰也是機會,經濟部會與碳盤查單位如金屬中心等共同協助業者先了解自身碳排放量後,並逐步進行減碳措施,這部分也非常感謝鋼鐵公會與產業龍頭中鋼願意帶頭,透過以大帶小的方式,協助引導業者解決淨零碳排的問題。政府也會與產業界站在一起,與鋼鐵公會合作,共同加速企業進行淨零轉型。

與會業者代表也表示,在面臨全球減碳壓力下,鋼鐵業也相當努力導入低碳生產解決方案,也希望政府能夠協助綠電額度、碳費及環評政策等問題,讓產業可以順利邁向2050淨零願景。

面對國際淨零趨勢,國內鋼鐵產業將延續過往推動節能領域之優良實績,持續邁向產業淨零,業者對於減碳路徑十分重視,也宣示響應推動減碳規劃與展現轉型決心,未來透過政府與業界的攜手努力共同合作,必將淨零轉型所帶來的壓力化作邁向淨零市場的動力與先機,進一步帶動我國鋼鐵產業茁壯成長。


2022-07-25經濟部與產業對話 共同為2030年商業部門加強減碳目標凝聚共識

為達到2030年減碳及2050淨零目標,經濟部王美花部長繼於本(7)月8日與製造部門產業溝通後,再於今(25)日召開「商業部門2030淨零路徑規劃產業座談會」,就商業部門2030年減碳路徑,及服務業產業特性與現況,與各產業的公協會代表及商業部門各部會,包含內政部、衛福部、交通部、教育部、國防部、文化部、金管會、通傳會、農委會及環保署等主管機關進行交流討論,後續經濟部將展開與零售、餐飲及物流等各產業業者的系列對話,交通部、衛福部、教育部等各部會亦將分別與旅宿業者、醫療機構及學校單位溝通交流,共同為淨零減碳、綠色升級轉型努力。


2022-07-08經濟部攜手全國工業總會成立「產業碳中和聯盟」


為凝聚工業界減碳決心,並響應經濟部先大後小、以大帶小的淨零轉型推動模式,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以下簡稱工總)與經濟部共同合作推動成立我國「產業碳中和聯盟」(以下簡稱聯盟),優先號召30個產業公會及會員廠商加入,藉聯盟成立向社會各界宣告推動目標,期可號召更多單位參與投入,以結合經濟部及相關政府單位資源,達成產業的淨零轉型。經濟部王美花部長特別出席參與並共同按下宣誓按鈕,除見證聯盟成立外,亦啟動經濟部與產業界更多的減碳合作。

本次成立大會由工總苗豐強理事長主持,並邀請鋼鐵、石化、水泥、紡織、造紙等30個產業公會理事長以及經濟部王美花部長、工業局呂正華局長共同出席見證。工總說明產業碳中和聯盟未來將以「強化產業碳管理能力」、「建立產業減碳服務平台」、「推動多元化以大帶小作法」等三項重點策略來落實減碳。

經濟部王美花部長於會中致詞表示,感謝工總響應經濟部淨零轉型的策略規劃,推動成立「產業碳中和聯盟」,並肯定率先加入聯盟的公會及會員廠商,未來經濟部將透過政策協助產業一起落實淨零轉型,讓台灣製造轉型為低碳供應鏈,所生產的低碳產品能成為國際大廠的優先選擇。

經濟部工業局亦提供多方面的輔導資源協助聯盟後續淨零推動,如協助評估能源管理系統及建置ISO50001系統、導入高效率節能技術及節能輔導、中小企業碳盤查輔導及企業減碳輔導、產品環境足跡分析、提供溫室氣體抵換專案計畫之技術協助等。

聯盟預定於今(111)年8月前針對有意願且對減碳技術有迫切需求之產業公會辦理20場次碳盤查暨碳足跡講習會,如台灣區製衣工業同業公會、台灣製鞋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工具機暨零組件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區金屬品冶製工業同業公會等,初期以擴散並提升產業碳盤查及碳足跡的了解為首要工作。

針對第一批加入的鋼鐵、石化、水泥、造紙、紡織、食品、化學、金屬、一般工業等30個產業公會,未來將於產業定期會議中聚焦討論大帶小推動目標、期程、合作夥伴、推動模式、平台資源等,同時本部工業局也將共同參與討論,以確立未來減碳政策推動方向與產業契合,逐步落實減碳。





2023年10月18日 星期三

⊙【氣候變遷調適】相關網站導覽



生態建築專門網 ECO-Archi Net2020



氣候變遷

同舟共濟 臺灣氣候變遷調適平台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https://adapt.epa.gov.tw


氣候變遷生活網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https://ccis.epa.gov.tw


氣候變遷災害風險調適平台

*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 https://dra.ncdr.nat.gov.tw


臺灣氣候變遷推估資訊與調適知識平台

*科技部。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 http://140.110.20.155/tccip_2018/index.aspx


臺灣氣候調適科技服務



氣候變遷之災害衝擊與調適

*科技部 災害管理資訊研發應用平台> http://dmip.tw/Lthree/2017/index.aspx


氣候變遷教學資訊平臺

*教育部> https://climatechange.tw


氣候變遷研究聯盟

*氣候變遷研究聯盟> http://cclics.rcec.sinica.edu.tw/


氣候變遷教學聯盟

*氣候變遷教學聯盟網路交流平台> http://sdl.ae.ntu.edu.tw/CATA/index.php



同舟共濟─臺灣氣候變遷調適平臺 (Taiwan Adaptation Platform, TAP)
















溫室氣體減量



永續發展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