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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5日 星期日

綠建築新思維「築綠而居 循環重生」


【記者會】綠建築新思維「築綠而居 循環重生」|環境部

日期:115年1月13日

主題:綠建築新思維:「築綠而居 循環重生」

主辦單位:環境部

環境部攜手內政部、學界與產業代表,舉辦「綠建築新思維:築綠而居・循環重生」記者會,宣布將「淨零綠生活」延伸至建築領域。從建築設計、買賣到拆除再利用,一步步打造資源循環、低碳永續的建築環境。



彭啓明部長指出,臺灣已訂下 2035 年減碳 38% 的目標,建築減碳是非常重要的一環。未來將從「建築的一生」出發,包括設計與施工時使用環保、低碳建材;購屋時讓民眾清楚知道房子的能源效率;到老屋拆除時「好好拆」,把可用的建材回收再利用,減少浪費。

針對營建廢棄物,政府已盤點高達 1.5 億立方公尺的土石方處理量,並計畫設置公有土方銀行。未來將設置公有土方銀行、擴大土石方合法使用管道,並透過電子聯單與 GPS 追蹤運送過程,防止非法棄置,同時結合 AI 科技與跨部會管理,讓營建廢棄物能被有效管理與再利用。

彭部長特別澄清,碳費對房價影響僅約 0.005% 至 0.022%,並非坊間流傳的 3% 至 5%。由於碳費並不向營造或不動產業收取,對房價影響極微,呼籲業者勿以錯誤資訊誤導民眾或哄抬房價。為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內政部未來將修正規定,要求不動產說明書需標示「建築能效標示」。

房仲業者如信義房屋也率先響應,將率先在不動產說明書中揭露建築能效與綠建築資訊,讓民眾能選擇更節能舒適的住宅。活動現場亦展示了耐熱節能技術與建材回收案例,證明低碳建築已具備實踐能力。環境部與內政部強調,將持續整合產官學力量,建立完整的建築循環生態系,朝淨零排放目標邁進。

🔎新聞稿連結︰【環境部聯手內政部推動綠建築循環新思維】

🎧環境直達車 Podcast︰【彭部長有話說】綠建築新思維:築綠而居 循環重生記者會



環境部聯手內政部推動綠建築循環新思維 - 環境部新聞

環境部今(13)日舉辦「綠建築新思維:築綠而居・循環重生」記者會,攜手內政部、學界與產業代表,宣布將「淨零綠生活」延伸到我們每天居住的空間,從建築設計、買賣到拆除再利用,一步步打造資源循環、低碳永續的建築環境。

環境部長彭啓明表示,臺灣已訂下減碳目標,2035 年溫室氣體排放量要比 2005 年減少約 38%。而建築,是減碳非常重要的一環。未來將從「建築的一生」來思考,包括設計與施工時使用環保、低碳建材;購屋時讓民眾清楚知道房子的能源效率;到老屋拆除時「好好拆」,把可用的建材回收再利用,減少浪費。

針對民眾關心的「營建土石方」問題,政府已全面盤點可去化的土石方去處,預估可處理量高達 1.5 億立方公尺。未來將設置公有土方銀行、擴大土石方合法使用管道,並透過電子聯單與 GPS 追蹤運送過程,防止非法棄置,同時結合 AI 科技與跨部會管理,讓營建廢棄物能被有效管理與再利用。

彭啓明也特別澄清,坊間流傳「碳費會讓房價上漲3% 至5%」並不正確。實際上,碳費對房價的影響僅約0.005% 到0.022%,幾乎可以忽略,而且碳費並不向營造或不動產業收取,呼籲業者不要以錯誤訊息誤導民眾、哄抬房價。

為保障購屋民眾的知情權,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表示,未來將修正不動產說明書規定,要求清楚標示是否取得「建築能效標示」,讓民眾在買房時,可以更容易比較、選擇節能又舒適的好房子。

房仲業者也響應政策,信義房屋創辦人周俊吉表示,將率先在不動產說明書中揭露建築能效與綠建築資訊,與政府及消費者一起推動居住生活的淨零轉型。

活動中,學界與產業代表也分享實際案例,說明如何讓建築更耐熱、更節能,以及如何透過精細拆除、建材回收,讓建築材料循環再生,證明低碳、永續的建築不只是理念,而是已經可以實際做到。

環境部與內政部強調,未來將持續結合產官學與民間力量,建立完整的建築循環生態系,讓民眾住得更舒適、省能源,也一起為環境永續與淨零目標努力。

2025年12月6日 星期六

2025 全國綠建築繪畫徵圖比賽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2025全國綠建築繪畫徵圖比賽頒獎 | 地方亮點 - 好生活 | 中央社 CNA

https://howlife.cna.com.tw/local/20251206s004.aspx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12月6日舉辦「2025全國綠建築繪畫徵圖比賽頒獎典禮」,由王榮進所長、臺北市建築師公會、社團法人臺灣建築發展學會、社團法人台灣綠建築發展協會及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等相關單位代表頒獎表揚142件綠建築繪畫得獎作品。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2025全國綠建築繪畫徵圖比賽頒獎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2025全國綠建築繪畫徵圖比賽頒獎

特優-B440-魏呈叡.
特優-B440-魏呈叡.
王榮進所長表示,近年來氣候變遷,全球暖化已成為國際關注的環境議題,為讓民眾深入思考氣候暖化對生活環境的影響,本所積極推廣綠建築節能減碳永續環保的理念,並辦理綠建築扎根教育,讓民眾能從小認識綠建築。

「綠建築繪畫徵圖比賽」自105年度起開辦,整合綠建築數位教材教學、綠建築示範基地導覽與低碳觀光綠建築知性之旅,鼓勵並引導學生、教師及家長至綠建築現地觀摩,使學生透過繪畫比賽創作過程,進而了解綠建築所蘊含的節能永續意義。

甲等-DN010-053-林瑩妤
甲等-DN010-053-林瑩妤
為提升綠建築扎根教育成效,今年辦理第10屆「全國綠建築繪畫徵圖比賽」,綠建築節能環保的理念逐漸向下扎根至全國各縣市之國中、小學,更於110年獲教育部納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之全國性競賽項目採計,透過開放且活潑的繪畫比賽創作過程,提升國民中、小學生對綠建築的觀察與認知;為鼓勵同學踴躍參加,比賽依國小低、中、高年級組各選出特優1名、優選5名、甲等10名及入選65名;國中組選出特優1名、優選3名、甲等10名及入選15名,頒發圖書禮券及獎狀,金額分別為新臺幣3,000元、2,000元、1,500元及500元。

王榮進所長說,今年度繪畫作品報名踴躍,網路報名件數總計達1,845件,實際收件合格件數1,653件,經過具建築、藝術、教育等專長之專家學者與建築師的評選,選出特優4件、優選18件、甲等40件及入選80件等獎項,得獎共計142件,典禮過程中,民眾反應熱烈,活動圓滿完成,著實展現綠建築扎根教育的推動成果,得獎作品展版於頒獎典禮結束後,將持續展示於大坪林聯合開發大樓1樓大廳,歡迎有興趣的民眾前往參觀。

(文 圖/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2025年9月1日 星期一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7章】綠建築基準

 

建築技術規則  網頁 

全文下載(108年10月版)【PDF】


 

建築技術規則 第十七章 綠建築基準

全國法規資料庫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沿革》

一百零八年八月十九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1080813597 號令修正發布第 46-1、46-3、46-4、299、300、302、304、308-1、308-2 、309、311、312、314、321 條條文;並自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施行


一百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1080824127號令發布,除第 46-1、46-3、46-4 等條文外,其餘修正條文自一百十年一月一日施行




內政部為積極推動維護生態環境之綠建築,落實建築物節約能源,減少環境污染與衝擊,自93年修正發布建築技術規則增訂綠建築基準專章,要求一定規模以上建築物進行綠建築規劃設計,並採循序漸進方式推動,以兼顧實務執行之可行性。為進一步強化現行綠建築法規,內政部於108年8月19日修正綠建築基準專章,並於同年12月修正發布各項設計技術規範,因上述規定大幅修正,為利業界開發電腦輔助軟體或系統執行綠建築運算作業,給予緩衝實施時間,訂於110年1月1日施行。

提升空間品質,裝修限用綠建材比率再提高

內政部表示,政府從93年建立綠建材標章認證制度,10多年來,綠建材技術已趨於成熟,且材料供應量增加,故這次修正綠建築基準專章,再提高建物裝修面積綠建材使用率的下限,室內從45%提高至60%、室外從10%提高至20%,落實建築物節能、減碳及減廢。

建築節能法規再進化,新增高海拔地區規定

內政部指出,這次修法也將月臺、運動設施等半戶外空間納為管制屋頂隔熱的範圍,讓新建月臺等不再因屋頂隔熱不佳造成令人燠熱難耐的情況。此外,除了以往考量低海拔建物空調冷房耗能外,這次也新增管制海拔800公尺以上地區建築物外牆的保溫隔熱效果,以符合較高海拔地區保溫採暖的耗能需求。另考量現行建築物常見複合用途的使用趨勢,這次修法也依照建築物各空間空調耗能的使用特性,重新分類,並依據新的氣象資料,更新各地區外殼耗能量計算標準,讓節能法規更貼近實際與本土化。

內政部這次大幅修正各項設計技術規範,包括節約能源設計技術規範,從7部整併為1部,及修正綠建材、建築基地綠化、建築基地保水等3部設計技術規範。上述各項法令已公開於內政部營建署網站「首頁(左側)/政府資訊公開 /主動公開資訊/中央法規」內,歡迎民眾上網瀏覽查詢,如有疑問,歡迎向內政部營建署洽詢。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108年8月19日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PDF】


修正總說明(摘錄)
 
為積極推動維護生態環境之綠建築,落實建築物節約能源,持續降低能源消耗及減少二氧化碳排放,促進建築物廢棄物減量,減少環境污染與衝擊,提升資源有效利用,維護生態環境之平衡,93年3月10日修正發布建築技術規則增訂綠建築基準專章,要求一定規模以上建築物進行綠建築之規劃設計,採循序漸進、逐年檢討方式推動,以兼顧實務執行之可行性。另外,為配合住商部門溫室氣體排放管制行動方案(第一期階段),提升新建建築物之建築外殼節約能源設計基準值以109年達成較105年提高百分之十為目標。爰修正本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部分條文,其修正要點如下:
 
三、將「綠化總二氧化碳固定量」修正為「綠化總固碳當量」,修正建築物外殼耗能量定義,並增訂耗能特性分區定義。(修正條文第299條、第302條及第304條)
 
四、刪除太陽能光電發電設備屋頂突出物計算之規定。(修正條文第300條)
 
五、定明建築物免受建築節約能源管制之空間,增訂月臺等半戶外居室空間納入屋頂隔熱管制。(修正條文第308-1條)
 
六、增訂高海拔地區建築物外牆及外窗之最低保溫規定。(修正條文第308-2條)
 
七、將A類第二組、B類第一組、C類、D類第二組、D類第五 組、E類、F類第三組、F類第四組、G類、C類之非倉儲製程部分等空調型建築物納入建築物外殼耗能量管制對象,並減少窗面平均日射取得量管制對象,以及將建築物外殼耗能量修正改採依各耗能特性分區樓地板面積加權計算之檢討方式。(修正條文309條、311條、第312條及第314條)
 
八、提高綠建材使用比率。(修正條文第321條)
 

法規要覽

綠建築規定

【第17章】

綠建築基準

93年3月10日增訂

 歷次修正

 最新修正

【第1節】

一般設計通則

93年3月10日增訂

 

 

【第298條】第1款至第3款

94年1月1日施行

 

 

【第298條】第6款

95年7月1日施行

98年5月8日修正為第5款

98年7月1日施行

 

【第298條】第4款

98年1月1日施行

 

 

【第298條】

 

98年5月8日修正

98年7月1日施行

101年5月11日修正

101年7月1日施行

 

【第299條】第1款至第8款

94年1月1日施行

 

 

【第299條】第12款

95年7月1日施行

 

 

【第299條】第9、10款

98年1月1日施行

 

 

【第299條】

 

98年5月8日修正

98年7月1日施行

101年5月11日修正

101年7月1日施行

108年8月19日修正

110年1月1日施行

【第300條】第1、2款

98年1月1日施行

 

 

【第300條】第3款

94年1月1日施行

101年11月7日修正

102年1月1日施行

108年8月19日修正刪除

110年1月1日施行

【第300條】

 

101年11月7日修正

102年1月1日施行

108年8月19日修正

110年1月1日施行

【第301條】

施行日未定

 

 

【第2節】

建築基地綠化

93年3月10日增訂

 

 

【第302條】

94年1月1日施行

98年5月8日修正

98年7月1日施行

101年5月11日修正

101年7月1日施行

108年8月19日修正

110年1月1日施行

【第303條】

94年1月1日施行

98年5月8日修正

98年7月1日施行

 

【第304條】

94年1月1日施行

 

108年8月19日修正

110年1月1日施行

【第3節】

建築基地保水

93年3月10日增訂

 

 

【第305條】

94年1月1日施行

98年5月8日修正

98年7月1日施行

 

【第306條】

94年1月1日施行

101年5月11日修正

101年7月1日施行 

 

【第307條】

94年1月1日施行

 

 

【第4節】

建築物節約能源

93年3月10日增訂

 

 

【第308條】

94年1月1日施行

99年8月23日修正

99年12月25日施行 

 

【第308-1條】

 

98年5月8日修正增訂

98年7月1日施行

101年11月7日修正

102年1月1日施行

108年8月19日修正

110年1月1日施行

【第308-2條】

 

101年11月7日修正增訂

102年1月1日施行

108年8月19日修正

110年1月1日施行

【第309條】

94年1月1日施行

98年5月8日修正

98年7月1日施行

101年11月7日修正

102年1月1日施行

108年8月19日修正

110年1月1日施行

【第310條】

94年1月1日施行

98年5月8日修正

98年7月1日施行

101年11月7日修正

102年1月1日施行

 

【第311條】

94年1月1日施行

98年5月8日修正

98年7月1日施行

101年11月7日修正

102年1月1日施行

108年8月19日修正

110年1月1日施行

【第312條】

94年1月1日施行

98年5月8日修正

98年7月1日施行

101年11月7日修正

102年1月1日施行

108年8月19日修正

110年1月1日施行

【第313條】

94年1月1日施行

98年5月8日修正刪除

98年7月1日施行

 

【第314條】

94年1月1日施行

 

108年8月19日修正

110年1月1日施行

【第315條】

94年1月1日施行

 

 

【第5節】

建築物雨水及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

93年3月10日增訂

 

 

【第316條】

98年1月1日施行

 

 

【第317條】

98年1月1日施行

 

 

【第318條】

98年1月1日施行

 

 

【第319條】

98年1月1日施行

 

 

【第6節】

綠建材

93年3月10日增訂

 

 

【第320條】

 

98年5月8日修正刪除

98年7月1日施行

 

【第321條】

95年2月23日修正

95年7月1日施行

98年5月8日修正

98年7月1日施行

101年5月11日修正

101年7月1日施行

108年8月19日修正

110年1月1日施行

【第322條】

95年2月23日修正

95年7月1日施行

 

 

【第323條】

95年2月23日修正

95年7月1日施行

98年5月8日修正

98年7月1日施行

 


全國法規資料庫

《93年3月10日修正》歷史法規條文

《98年5月8日修正》歷史法規條文

《99年8月23日修正》歷史法規條文

《101年5月11日修正》歷史法規條文

《101年11月7日修正》歷史法規條文

《108年8月19日修正》歷史法規條文


GB17 Online 綠建築專章 - 綠建築電子化評估系統


各節條文要覽  ((準備中))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7章】綠建築基準 

。第1節《一般設計通則》
 
。第2節《建築基地綠化》
 
。第3節《建築基地保水》
 
。第4節《建築物節約能源》
 
。第5節《建築物雨水及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
 
。第6節《綠建材
》
 

規範解析  ((準備中))

✽建築基地綠化設計技術規範【相關訊息】法規公告

✽建築基地保水設計技術規範【相關訊息】法規公告

✽建築物節約能源設計技術規範【相關訊息】法規公告

✽建築物雨水貯留利用設計技術規範【相關訊息】法規公告

✽建築物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設計技術規範【相關訊息】法規公告

✽綠建材設計技術規範【相關訊息】法規公告


歷史法規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2章】一般設計通則

第8節《日照、採光、通風、節約能源》

節約能源規定 

訂定或修正條次

訂定或修正日期

施行日期

說明

增訂第45-1~45-3條

84年3月27日

84年3月27日

修正第2章第8節節名

修正第45-2條

增訂第45-1、45-5~45-7條

修正第45-1條並遞改為第45-4條

刪除第45-3條

86年8月18日

86年8月18日

 

修正第45-1、45-2、45-4~45-7條

增訂第45-8條

91年8月16日

92年1月1日

 

刪除第45-1、45-2、45-4~45-8條

93年3月10日

94年1月1日

增訂第17章第4節《建築物節約能源》


全國法規資料庫

《91年8月16日修正》歷史法規條文


綠建築法規推動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內政部為積極推動維護生態環境之綠建築,落實建築物節約能源,減少環境污染與衝擊,自93年修正發布建築技術規則增訂綠建築基準專章,要求一定規模以上建築物進行綠建築規劃設計,並採循序漸進方式推動,以兼顧實務執行之可行性。
現行綠建築法規重點如下:

  1. 建築基地綠化:指促進植栽綠化品質之設計,建築基地之綠化,其綠化總固碳當量應大於法定基準值,並依建築基地綠化設計技術規範計算。
  2. 建築基地保水:指促進建築基地涵養、貯留、滲透雨水功能之設計,建築基地應具備原裸露基地涵養或貯留滲透雨水之能力,其建築基地保水指標應大於法定基準值,並依建築基地保水設計技術規範計算。
  3. 建築物節約能源:指以建築物外殼設計達成節約能源目的之方法,其適用範圍為學校類、大型空間類、住宿類建築物,及新建或增建樓地板面積合計超過一千平方公尺之其他各類建築物。訂定屋頂平均熱傳透率、外牆平均熱傳透率、立面開窗部位之窗平均熱傳透率、外殼耗能量等規定,並依建築物節約能源設計技術規範計算。
  4. 建築物雨水或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指將雨水或生活雜排水貯集、過濾、再利用之設計,其適用範圍為總樓地板面積達一萬平方公尺以上之新建建築物。建築物應就設置雨水貯留利用系統或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系統,擇一設置。設置雨水貯留利用系統者,其雨水貯留利用率應大於百分之四;設置生活雜排水回收利用系統者,其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率應大於百分之三十,並依建築物雨水及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設計技術規範計算。
  5. 綠建材:指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符合生態性、再生性、環保性、健康性及高性能之建材。建築物室內裝修材料、樓地板面材料及窗,其綠建材使用率應達總面積百分之六十以上,並依綠建材設計技術規範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