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30日 星期六

建築能效評估手冊(2024)





一、為提升我國建築物能源效率,以利達成2050年淨零建築願景目標,本部參酌國際間推動建築節能策略之新趨勢,及我國亞熱帶高濕高熱氣候條件與國情,業建構建築能效標示制度,自111年1月1日起實施;另為促進業界申請意願,本部業於112年5月31日函令修正發布「綠建築標章及建築能效標示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除於申請綠建築標章時併同申請建築能效標示外,增訂單獨申請建築能效標示之相關規定,自112年5月31日起生效在案。

二、旨揭手冊係於現行2022年版「綠建築評估手冊-建築能效評估系統(EEWH-BERS)」基礎上,修正新建建築能效評估系統BERSn、既有建築能效評估系統BERSe、既有建築能效專家評估系統E-BERSe及新建住宅能效評估系統 R-BERSn相關規定,並增訂納入新建集合住宅共用部分能效評估系統RP-BERSn,彙輯成本手冊2024年版,以健全建築能效評估制度。

三、為考量產業界有所因應時間,2024年版「建築能效評估手冊(BERS)」自114年7月1日起實施。另因應申請需求,申請人得於旨揭實施日前,自願採本手冊之評定基準,申請建築能效標示或候選建築能效證書。

四、本手冊增訂之評估系統電子書,可上本所官網(http:// www.abri.gov.tw/)之資訊與服務\各類申請書表下載\手冊,及智慧綠建築資訊網(https://smartgreen.abri.gov.tw/)之專業人士\檔案下載\智慧綠建築出版品資訊下載。


徵求2024年版「建築能效評估手冊」草案意見公告

日期:113-05-13

內容簡介:

因應氣候變遷及地球暖化問題,全球目前已有超過140個國家宣示淨零排放目標,各國針對所屬之交通運輸、工業、能源、農業、環境及建築等部門,規劃不同程度之政策措施及策略。為推動我國淨零排放政策,行政院啟動跨部會淨零排放路徑評估工作,依部會分工,內政部負責淨零建築路徑規劃,為配合淨零建築之推動,亟需建立建築能效評估方法,本所業於現行綠建築標章制度之基礎上,建立建築能效評估及標示制度,以利民眾了解建築能源效率分級,期透過實施成效良好之綠建築標章,進而帶動建築物自主標示建築能效等級。

本次修訂之建築能效評估手冊(2024年版)草案,係於現行2022年版「綠建築評估手冊-建築能效評估系統」基礎上,修正新建建築能效評估系統BERSn及既有建築能效評估系統BERSe相關規定,並增加納入既有建築能效專家評估系統E-BERSe、新建集合住宅共用空間能效評估系統RP-BERSn,彙輯成本手冊草案,以健全建築能效評估制度,相關作業程序內容詳見本手冊草案。

閱覽期間:113年5月13日至6月11日止,計30日。

對於手冊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上述閱覽期間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二)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13樓
(三) 電話:02-89127890#281 陳麒任副研究員
(四) 傳真:02-89127832
(五) 電子郵件:chiren@abri.gov.tw

相關檔案    建築能效評估手冊BERS(修正後最新版20240424)   pdf

建築能效評估手冊

英文縮寫檢索與說明


1. ABRI (Architecture and Building Research Institute,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政部建築研究所


2. BE (Building Energy-Efficiency),建築能效

在維持建築物健康舒適、營運機能條件下的能源使用效率。


3. BERS (Building Energy-Efficiency Rating System),建築能效評估系統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以台灣的氣候條件、建築節能法規、綠建築評估體系所開發的建築能效評估系統,包括適用於住宅與非住宅建築物建築能效評估系統之統稱。


4. BERSc (Building Energy-Efficiency Rating System for Convenience Stores),便利店能效評估系統

建立於 BERS 下,適用於品牌連鎖超商之既有便利商店之建築能效評估系統。


5. BERSe (Building Energy-Efficiency Rating System for Existing Buildings),既有建築能效評估系統

建立於 BERS 下,採用精密評估法且適用於 2 3 組之既有非住宅類建築之建築能效評估系統。


6. BERSn (Building Energy-efficiency Rating System for New Buildings),新建建築能效評估系統

建立於 BERS 下,適用於所有新建非住宅類建築之建築能效評估系統。


7. CEI* (Carbon Emission Intensity Index),碳排密度指標

在建築能效評估系統 BERS 所定義的耗能量計算邊界 ECB 內,每單位樓地板面積 的碳排密度,單位為 kgCO2/(m2 .yr),它與耗電密度指標 EUI*意義相同,被用來作 BERS 的分級評估與能效標示依據。


8. DEC (Display Energy Certification),能源公開揭露認證

歐盟針對既有公眾使用的建築物提供以能源單據能效評估並對公眾公開揭露之認證,它源自 EPBD7.3 文件的規定。


9. E-BERSe (Expert Building Energy-efficiency Rating System for Existing Buildings) 既有建築能效專家評估系統

建立於 BERS 下,因應較無標準化營運特性、不正常營運、不良室內環境條件、機 能複雜混用、缺乏可靠 EUI 基準之非住宅類建築物的現場能效評估法,它必須申 請人或委託之建築能效評估專家依據附錄四之「既有建築能效評估指引」執行現場 診斷評估之建築能效評估系統。


10. EC (Embodied Carbon),蘊含碳排

建築物所使用的建築材料在生命週期中,包含製造運輸、施工、更新修繕、拆除廢 棄等過程中所產生的碳排量。


11. ECB (Energy-Efficiency Calculation Boundary),能效計算邊界

BERS 中作為能效評估的建築設備耗能項目之計算邊界,在 BERS 六種次系統 有不同計算邊界的規定。


12. EPC (Energy Performance Certification),建築能效認證

歐盟以模擬計算為主且無須能源單據驗證的新建建築物能效評估法,它源自 EPBD7.2 文件的規定。


13. EPBD (Energy Performance of Buildings Directive),建築能效指令

受到《京都議定書》的啟發,歐洲議會為了改善歐盟建築能效所推出的建築節能法令,該第一版指令 EPBD2002/91 / EC 2002 12 16 日獲得批准,並於 2003 1 4 日生效。


14. EUI (Energy Use Intensity),耗電密度

建築物評估邊界室內單位樓地板面積全年的用電量密度。


15. EUI* (Energy Use Intensity Index),耗電密度指標

在建築能效評估系統 BERS 所定義的耗能量計算邊界 ECB 內,每單位樓地板面積 的耗電密度,單位為 kWh/(m2 .yr),被用來作為 BERS 的分級評估依據。


16. ESR (Energy Saving Rate),節能率

以綠建築節能計算基準年2000 水準與能效計算範籌 ECB 所計算的節能比例。


17. GB (Green Building),綠建築


18. NZCB (Nearly Zero-Carbon Building),近零碳建築

仿歐盟的近零能建築 NZEB 概念,被提出作為台灣建築能效標示制度最高能效建築的名詞。將「近零能 NZEB」改用成「近零碳 NZCB」的原因乃是呼應聯合國淨零排放政策所致。NZCB 在本手冊被定義為最高能效等級之建築物,在非住宅建築以節能率 ESR50%以上被認定為 NZCB 水準,在住宅建築則以減碳率 30%以上被認定為 NZCB 水準。


19. NZEB (Nearly Zero-Energy Building),近零能建築

近零能建築 NZEB (Nearly Zero-Energy Building)為歐盟率先提出之最高能效建築的 概念。NZEB EPBD2010 之第二號文件的定義為 NZEB 對於 EPBD2010 附件 1 所規範之能源項目採暖空調、換氣、熱水等必須具備非常高的能效,且必須以當地或鄰地生產的再生能源,將建築用電減至接近零或非常低耗能的水準。


20. NZB (Net Zero Building),淨零建築

依賴現場再生能源設施或外購再生能源憑證所產出的全年電量大於或等於該建築物全年總耗電量之建築物。


21. OC (Operational Carbon),使用碳排

在建築物生命週期中用於維持建築機能營運的使用能源所產生的碳排量。


22. R-BERSn (Building Energy-efficiency Rating System for New Residential Buildings) 新建住宅能效評估系統

建立於 BERS 下,適用於新建住宅類建築之建築能效評估系統。


23. RP-BERSn (Building Energy-efficiency Rating System for the Public Space of New Residential Buildings),新建集合住宅共用空間能效評估系統

建立於 BERS 下,為了毛胚交屋而難以適用 R-BERSn 的新建非透天集合住宅案件的能效評估系統,它只評估集合住宅共用空間之電梯、揚水泵、地下室送排風機設備能效且不評估住戶單元能效之能效評估系統。


24. UR (Urban-Rural Factor),城鄉係數

BERS 為了因應鄉間人口密度下降所產生建築空間使用率低落因而導致建築耗電量下降現象所導入的耗電量修正係數。



桃園市南區資源循環園區


桃園市平鎮區資源循環園區

環境部補助「桃園市南區資源循環園區」揭牌啟用-環境部新聞專區|環境部



桃園市政府於113年11月30日舉行「南區資源循環園區」揭牌典禮,環境部葉俊宏次長與資源循環署賴瑩瑩署長到場,與呂玉玲立委、魯明哲立委.桃園市張善政市長、環保局陳世偉局長共同出席見證。這座園區是由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補助,桃園市政府爭取前國防部軍備局閒置營區建置而成,園區內資源回收場採室內貯存設計,建設過程廣泛使用再生材料,並規劃設置太陽能發電系統,完美結合資源循環與綠能淨零價值。環境部期許這項整合了資源回收、循環永續與綠色能源的標誌性工程,能成為全國資源回收與循環經濟的示範基地。

葉俊宏次長表示,桃園市南區資源循環園區結合中央補助與地方自籌經費,活化利用前國防部軍備局閒置營區的土地資源,歷時一年多的工期,完成了從規劃設計、基礎施工到先進設施安裝的多個階段,於本日正式揭牌啟用,對桃園市政府環保局團隊的努力表示感佩。園區占地約1.5公頃,設有22項(含鋰電池)資源回收分類貯存系統,更提供清潔隊員專屬的管理、備勤及休息空間,為268名基層同仁創造完善的工作環境。同時,園區規劃未來設置大面積的太陽能板,估計發電容量可達1.32百萬瓦,不僅為園區運營提供能源支持,更成為地方永續能源的重要示範場域。

資源循環署賴瑩瑩署長補充,園區的設立將有效促進廢棄物高效分類與再利用,提升南桃園地區的資源回收量能,預估每年增加回收量達1,000公噸,可提升平鎮區資源回收率至65%,更能發揮地區資收物集散調度的功能。特別是園區建設過程中,大量使用再生材料與再生建材,使用比率高達50.68%,充分體現資源循環利用的環保理念。

桃園市南區資源循環園區不僅在建設中落實綠色建築標準,還廣泛運用再生材料,並導入太陽光電設置,提供了一個實踐循環經濟與淨零策略並容的成功範例。園區的建成,不但是桃園市推動環境永續發展的重要里程碑,也是資源循環政策的具體實踐。



桃市平鎮區資源循環園區揭牌 張市長:推廣桃園經驗 落實資源永續理念

桃園市長張善政今(30)日上午前往平鎮區,出席「桃園市平鎮區資源循環園區揭牌活動」。張市長表示,市府與環境部攜手打造具資源回收貯存功能的「平鎮區資源循環園區」,提供平鎮中隊清潔隊員更舒適與更安全的工作空間,期待未來資源循環園區都能採用此模式運行,自桃園擴展到各縣市,共同打造更優質的資源回收循環環境,落實資源永續理念。


張市長在致詞時指出,過去平鎮中隊清潔隊員工作環境並非完善,為讓隊員們能在更舒適與更安全的場域中工作,感謝環境部給予補助支持,並且編列對等經費共投入高達2.3億元,以及立法委員呂玉玲、升格前平鎮市長陳萬得及時任平鎮市多位縣議員共同積極向國防部軍備局爭取閒置營區,獲得軍方支持無償撥用提供市府建設使用。

張市長進一步表示,「平鎮區資源循環園區」採用綠建築設計,場地環境優美,並採用室內資源回收場貯存、分類物資方式,可大幅減少廢水、廢棄物外流情形;「平鎮區資源循環園區」並優化隊員的備勤及休息空間,並同時規劃環保車輛停放使用場地,改善市民對於清潔隊部老舊髒亂的刻板印象,讓市民可以就近進行資源回收,提升地方資源回收率,造福在地市民,這是桃園資源推動的里程碑。

環境部政務次長葉俊宏表示,「平鎮區資源循環園區」原為國防部閒置營區,藉此機會將其活化再利用,賦予新生命、新任務;興建廠域也活用再生材料進行場區地坪改善,合計使用比率達51%,促進資源循環再利用;設計採室內方式貯存,辦理資源回收22項貯存分類。園區未來將建置太陽能光電板,發電容量達1.32百萬瓦,足以提供整體運作使用,成為未來淨零策略的里程碑。希望「平鎮區資源循環園區」能成為全國資源循環的示範園區,共同改變民眾對於資源回收環境的刻板印象。

環保局表示,資源回收場設置了22項回收分類,同時也是本市「桃樂資收站」的集散地,未來將採取倉儲式管理擴大整體貯存容量。平鎮區資收貯存場及平鎮區中隊廳舍的落成標誌著市府對環境永續的承諾,也展現市府為清潔隊員打造最佳工作環境的用心,未來將繼續推動各項環保政策,讓桃園在資源回收領域成為全國典範,凝聚市民對環保的共識。

今日包括立法委員呂玉玲、魯明哲、環境部政務次長葉俊宏、環境部資源循環署長賴瑩瑩、國家環境研究院副院長巫月春、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副主任黃士漢、市議員李家興、陳韋曄、黃敬平、舒翠玲、王珮毓、市府環保局長陳世偉、平鎮區長蕭巧如、海資處長呂明錡、環管處長張書豪等均一同出席揭牌活動。



2024年11月29日 星期五

2024 瀕危動物保育行動成果交流研討會


2024瀕危動物保育行動成果交流研討會 部分受脅物種漸離險境 存續現曙光 | 中央社訊息平台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41129 09:40:28)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訂於12月9日至10日假林業保育署國際會議廳辦理「2024瀕危動物保育行動成果交流研討會」,邀集參與保育行動的各領域專家學者、在地保育團隊及政府機關代表,與全民分享臺灣黑熊、山麻雀、石虎等物種最新現況,以及救援、野放及棲地營造等行動成果,特別是部分物種已逐漸脫離滅絕險境,顯示保育行動奏效,瀕危物種存續已見曙光。「林業及自然保育署」Facebook粉絲專頁將全程直播,邀請關注瀕危野生動物保育的社會大眾共同參與。

林業保育署與農業部生物多樣性研究所自2017年起合作,擬訂臺灣狐蝠、歐亞水獺、臺灣黑熊、石虎、臺灣穿山甲、熊鷹、草鴞、山麻雀、豎琴蛙、臺灣5種山椒魚、金絲蛇、赤腹游蛇、食蛇龜、柴棺龜、巴氏銀鮈、飯島氏銀鮈、大紫蛺蝶、寬尾鳳蝶及珠光鳳蝶等23個瀕危物種的保育行動計畫,透過分析受脅原因,擬定保育行動策略,建立工作平臺確立各機關團體分工權責,合作推動我國瀕危物種保育工作,不但回應昆明-蒙特婁生多樣性框架行動目標-「受脅物種管理行動」,也達成避免物種喪失,恢復重要生物族群的目標。

林業保育署表示,部分瀕危物種在公私部門共同努力下,包括黑熊、石虎、穿山甲、草鴞、食蛇龜、寬尾鳳蝶、山麻雀等族群數量已止跌甚至逐步回升,保育行動業見成效。研討會首日將聚焦在族群逐漸擴張的臺灣黑熊、山麻雀和石虎,由專家學者分享物種現況、關鍵保育行動,也特別邀請家樂福文教基金會和南投縣中寮鄉社區,分享企業和社區如何聯手透過友善石虎農產品的推廣,達成物種保育、環境友善農業、企業責任三贏。次日則聚焦在瀕危動物救援與域外保育;族群監測與野放追蹤;遺傳、棲地調查與營造等保育議題,分享赤腹游蛇、臺北赤蛙、豎琴蛙、草鴞、水獺、穿山甲、寬尾鳳蝶等物種的保育行動案例。

  本研討會開放公眾參加,關注臺灣保育成果夥伴可於11月30日前至網頁報名 https://url.forest.gov.tw/x8j8mwmhe,額滿為止。本次研討會將進行全程直播,可於「林業及自然保育署」Facebook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FANCA.Taiwan 線上觀看及留言交流。有關各瀕危野生動物保育行動計畫書、近期成果與研究報告內容,可至林業保育署「自然保育網」瀕危動物專區下載與閱覽相關資訊:https://conservation.forest.gov.tw/0002221



瀕危物種保育行動海報



臺灣黑熊(林業保育署臺東分署提供)


臺灣狐蝠(林業保育花蓮分署提供)


石虎(林業保育署臺中分署提供)

山麻雀(林業保育署提供)



2024年11月27日 星期三

新竹縣永續工業革命ESG創新與工業區轉型論壇


工業轉型邁向綠色未來 共創新竹縣永續工業區新典範 | 中央社訊息平台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41127 15:59:22)  新竹縣政府積極推動有利於產業成長的環境,並協助工業區進行永續發展轉型,藉此加深社會大眾對於縣內工業區發展過程及地方標竿企業的認識。為了推動此目標,今(27日)上午在WSICC暐順國際會議中心辦理「新竹縣永續工業革命ESG創新與工業區轉型論壇」促進企業間的合作與交流,並推動新竹縣工業區的永續發展及市場擴展。

產發處指出,本次活動除了有新竹縣企業共推節能支援計畫外,邀請永訊智庫股份有限公司、貝爾國際驗證機構,針對環境與產業發展之間的平衡點及ESG轉型機會進行分享,同時邀請新竹縣鳳山工業區內優秀企業奇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享經營轉型經驗。活動會場外更有6家企業展示合作商機,並共同探索如何為工業區未來制定ESG目標,提升工業區的國內外能見度。

縣長楊文科強調,新竹縣是台灣產業發展的重鎮,並持續聚焦於高科技產業,為企業營造穩定且有利於長期發展的環境,使產業發展與投資成為縣府的工作重點。截至目前為止,新竹縣五華、內立及鳳山工業區已有54家企業進駐,這些企業的成功更進一步彰顯了新竹縣在促進經濟發展與創新方面的重大成果,為地方經濟奠定堅實的基礎。

新竹縣將繼續推動工業區的永續發展,協助企業在考量環境、能源及社會責任的基礎上進行規劃與管理,實現產業與環境共榮的目標。透過永續轉型措施,縣府不僅期望推動經濟成長,更希望將氣候挑戰轉化為發展機遇,為未來建設綠色、永續的工業區奠定基石。

新竹縣政府產發處11月27日辦理「新竹縣永續工業革命ESG創新與工業區轉型論壇」促進企業間的合作與交流,並推動新竹縣工業區的永續發展及市場擴展。

新竹縣政府產發處11月27日辦理「新竹縣永續工業革命ESG創新與工業區轉型論壇」促進企業間的合作與交流,並推動新竹縣工業區的永續發展及市場擴展。

新竹縣政府產發處11月27日辦理「新竹縣永續工業革命ESG創新與工業區轉型論壇」促進企業間的合作與交流,並推動新竹縣工業區的永續發展及市場擴展。



2024 第一屆竹科園區ESG論壇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41127 15:50:57)「第一屆竹科園區ESG論壇」今(27日)在國立清華大學旺宏館盛大舉行,本次論壇由國立清華大學、新竹縣政府、新竹市政府及新竹科學園區共同辦理,邀請大新竹地區20個深耕在地的團體分享ESG提案,及新竹科學園區各企業永續單位共同參加,希望透過跨領域合作,媒合各企業推動ESG資源到民間團體,一同推動大新竹永續發展。

新竹縣長楊文科特別感謝清華大學邀請新竹市政府及新竹縣政府,共同建立大新竹區域整合平台。他強調,新竹縣、市同屬一個大新竹生活圈,交通、教育、旅遊及購物等日常生活密不可分。

目前雖然已經有多項合作平台持續運作,但仍缺乏針對企業ESG計劃提供在地創生產業的平台,希望通過此次論壇,清華大學能協助建立企業與在地產業互助合作的渠道,共同為台灣的永續發展盡一份心力。

行政處表示,此次論壇以大新竹永續發展藍圖的介紹拉開序幕,探討內容包括「生物多樣性與循環經濟」、「綠色消費與減碳平台」、「社區營造與地方創生」等三大主題。

論壇的成功舉辦為產官學界提供了一個交流合作的平台,不僅促進大新竹地區在永續發展方面的跨域合作,更使參與者對ESG理念有了深刻認知。未來大新竹地區將在產官學合作的基礎上,不斷創新和實踐,共同推動大新竹地區在ESG領域發展。

官網-「第一屆竹科園區ESG論壇」今(27日)在國立清華大學旺宏館盛大舉行

官網-「第一屆竹科園區ESG論壇」今(27日)在國立清華大學旺宏館盛大舉行2

官網-縣府行政處長周秋堯出席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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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屆「竹科園區ESG論壇」登場 邱臣遠代理市長:公私共擘大新竹永續發展藍圖 | 中央社訊息平台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41127 14:26:07)  新竹市為高科技產業林立與學術單位薈萃之地,肩負著城市經濟發展與社會永續環境的責任,緊密連結企業ESG、大學社會責任USR與環境經濟發展。環保局表示,為探討經濟發展如何與環境永續並存及調和,首屆「竹科園區ESG論壇」今(27)日於國立清華大學登場,針對「生物多樣性及TNFD」、「綠色消費與減碳平台」、「社區營造與地方創生」三個主題,藉由新竹縣市及竹科園區企業、清華大學與長期耕耘的民間團體協力,進行專題探討,提升ESG策略與做法,齊心擘劃大新竹的永續發展藍圖。

代理市長邱臣遠出席論壇表示,永續發展與淨零碳排為世界浪潮與目標,市府施政向來重視環保,秉持「友善、永續、創新、智慧、夥伴」五大核心價值,擘劃「老幼共好、新竹好學、產業創新、交通暢行、青年活力、智慧治理、宜居永續、健康安心、幸福友善、美感新竹」十大施政策略,緊密扣合聯合國17項永續發展目標,以提高環境品質。市府去年成立「新竹市永續發展及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並全國首創「ESG媒合平台」,結合企業達成ESG理念,亦與學術機構共同實踐USR在地關懷,將經濟、教學和永續發展融合,構築宜居永續的低碳城市。

邱代理市長說明,此次論壇主軸為「大新竹永續發展藍圖」,市府聚焦「以公領私、產業合作、市民參與」三大面向,除推動永續政策之外,也積極與企業及學校攜手合作,透過創立ESG媒合平台,整合市府局處各項資源,攜手企業與學術單位串聯成擘劃永續路線的列車。透過多元推廣,攜手解決經濟、社會及環境問題,至今合作案例如台積電公司植樹薪傳計畫、與元太科技簽署MOU守護香山濕地、攜手艾司摩爾提升動物園動物福祉等,並借重學界永續淨零專業師資培育人才,將學術研究與社會需求結合,攜手打造幸福友善的安居科技城。

邱代理市長提到,打造永續環境不僅要透過公私協力合作,更重要是市民參與及人才培育,此次論壇期盼讓更多的青年學子理解未來永續發展淨零路徑。他也引用清大校訓的經典名句「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鼓勵所有夥伴「行勝於言,做就對了!」。

環保局長江盛任表示,今日舉辦的ESG論壇,產官學民各界的專業人士齊聚一堂,深入討論節能減碳與永續發展,有助解決共同面臨的環境議題,不僅提供環境、社會及治理三大領域的創新策略契機,同時也透過展覽方式,提升產官學交流,展現竹市推動永續發展的亮點績效,達成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4優質教育及SDG17多元夥伴關係。

環保局表示,此次論壇主題包含多方面永續發展目標議題,涵蓋面向多元,透過邀請專家學者與大新竹地區長期耕耘的在地民間團體,分享最新研究與執行經驗,有助竹市永續發展及氣候變遷業務推動,打造健康安心的永續環境,同步實踐SDGs願景與落實淨零綠生活目標。

首屆「竹科園區ESG論壇」登場

首屆「竹科園區ESG論壇」登場

邱臣遠代理市長致詞,期盼公私協力共擘大新竹永續發展藍圖

今日ESG論壇,產官學民各界的專業人士齊聚一堂,深入討論節能減碳與永續發展




2024年11月25日 星期一

近零耗能建築技術導入社會住宅


近零耗能建築技術導入我國社會住宅後之成果 | 遠見雜誌

https://www.gvm.com.tw/article/117235

氣候變遷已成為全球關注的焦點,我國也順應國際趨勢,積極將淨零排放列為重點目標。依我國的淨零碳建築路徑,並透過「由公到私」的推廣策略,推動民間建築逐步跟進,以「社會住宅」作為示範對象,將節能技術引入社會住宅中,實現更高的節能成效,透過成功案例,發揮帶頭示範的作用,並藉由改變日常生活習慣,共同實現2050淨零排放的目標。

能源署計畫及中心社宅建築能效的輔導

為實現2050年達成100%新建建築和超過85%既有建築成為近零碳建築的目標,經濟部與內政部攜手合作。自2021年起,能源署委託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推行為期四年的「近零耗能建築示範應用計畫」,透過「被動建築設計」、「高效設備應用」、「智慧控制導入」、「多元電力整合」及「深度節能開發」五大策略,挖掘住宅節能潛力,並針對既有建築進行能源使用分析,找出更多節能可能,協助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建設能效達1+的社會住宅,提升社會住宅的節能水準,邁向近零耗能建築的目標。

在2050年淨零排放的願景下,節能減碳的重要性應不限於辦公建築,更應由政府帶頭示範近零耗能的智慧生活。為推動我國近零耗能建築的發展,計畫選擇「社會住宅」作為示範對象,並透過公有建築物帶頭,促使民間建築跟進。此計畫旨在為新建社會住宅提供技術諮詢,導入近零耗能建築技術,為社會住宅邁向淨零轉型尋找新方向。

為推動此計畫,以公有建築物帶頭,引導民間建築參與,並選擇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規劃的新建社會住宅為示範場域,針對未來建築導入節能技術與低碳工法,成為推動「近零建築」的關鍵任務。為確保近零耗能建築的落實,將執行相關技術指標,並以「社會住宅」為示範範例。這些社會住宅由政府或民間建設,提供短期居住的循環資源,體現居住正義的政策宗旨。

高雄市左營區崇實安居 (圖自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社會住宅取得建築能效1+標章的成果

於2020年建築中心主動邀訪高雄市鳳山區鳳翔安居設計建築師-吳昌成建築師,以及高雄市左營區崇實安居統包廠商-建國工程,討論社會住宅興建導入近零耗能建築規劃,與指標評估之合作事宜。由於南部氣候炎熱,能源使用相對較高,且日照充足,適合裝設太陽能光電系統,且成效也較佳,因此選定高雄市鳳翔安居和崇實安居作為示範。而2案社宅皆於2022年積極向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進行住宿建築能效的申請,並於2023年10月及11月先後取得建築能效1+等級的表現。回顧這2案的節能設計與規劃,「鳳翔安居」及「崇實安居」2案的節能設計皆表現優異,藉由考量高雄當地的氣候,並以挑空短走廊設計,除了使每戶採光充足,亦能保有良好的通風,透過建築外殼、空調設備及照明燈具等節能設計,都將良好的節能規劃融入建築設計中,使碳排密度指標低於該類型標準情境之近零碳建築碳排密度基準,以提升建築能源效率。

鳳翔安居(左圖)、崇實安居(右圖) 取得建築能效1+成果

鳳翔安居(左圖)、崇實安居(右圖) 取得建築能效1+成果

再次進行社會住宅近零耗能建築技術輔導

計畫於2023年已提前達成計畫目標,完成兩案國家住宅及都市發展中心社會住宅之近零耗能建築技術之導入,同時取得內政部住宅類建築能效1+等級之認證,為期本計畫能有更好之成效與擴散效益,建築中心嘗試再向國家住都中心邀請兩案社會住宅進行近零耗能建築技術之導入,並以取得內政部住宅類建築能效1+等級之認證為目標。

2023年6月國家住都中心於桃園市楊梅區發包「埔心安居」社宅新建統包工程,該案由「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鑄力聯合建築師事務所」統包團隊得標;「埔心安居」為全國第一個採用全預鑄工法興建的社會住宅,彈性運用柱、樑、版、外牆之預鑄工法於建築內部構件,減少現場施工所需時間及人力,降低施工產生的噪音與粉塵,並大幅縮短工期。另於同年8月於臺北市萬華區發包「凌霄好室」社會住宅統包工程,該案則由「新安營造有限公司、群光電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林聯合建築師事務所」統包團隊得標;「凌霄好室」社宅設計規劃十分完善,裝設微電腦瓦斯表,在漏氣、地震、超時等狀況發生時緊急遮斷,逃生梯間亦設有排煙系統,維持新鮮空氣。

建築中心以「埔心安居」及「凌霄好室」兩案興建中之社宅為輔導對象,進行國家住宅及都市發展中心社會住宅,導入近零耗能建築技術之輔導作業,並預計於今年取得內政部住宅類建築能效1+等級之認證。

臺北市萬華區「凌霄好室」社會住宅。(圖自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臺北市萬華區「凌霄好室」社會住宅。(圖自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提前7年達標,新建社宅達1級淨零能效

配合2050年的近零建築目標,計畫以社會住宅為領頭示範,積極導入綠建築概念和智慧創新節能技術,將節能理念廣泛應用於民眾生活中。透過智慧化管理,住戶能更高度掌握建築設備的運轉與維護,同時節省人力成本。透過設備運轉紀錄的分析,發現最佳的運轉模式,進一步達到節能的可能性。社會住宅的統包需求書中,遵循近零建築的相關規範,使用1級能效設備、電梯電力回生系統,並引入智慧化控制等先進技術。

內政部於2023年4月22日世界地球日當天宣布:『自112年度起,國家住都中心招標的社會住宅及公辦都更建物,將率先全面導入「新建住宅效能標示1級」制度,擔任起建物節能改造的領頭羊。優先採取可重複使用建材及工法,降低興建過程時的能源消耗與二氧化碳排放,中央透過蓋社會住宅,帶頭響應節能減碳,以落實臺灣2050淨零排放的目標。』讓原定於2030年新建公有建築取得建築效能標示1級以上之目標大躍進,使國家住都中心的社會住宅之近零建築規劃得以提前7年達成,展現了我國對近零建築目標的堅定承諾。

桃園市楊梅區「埔心安居」社會住宅。(圖自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桃園市楊梅區「埔心安居」社會住宅。(圖自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由公而私、從新而舊的逐步推廣

能源署與住都中心、建築中心共同擘畫一個未來的建築輪廓,其中,創新科技及能源有效的運用,是未來發展近零建築的一大重點。透過提升能源效率的分級標準、再生能源的推廣及智慧家電的發展方面,期望能持續且有效地將近零建築的觀念融入生活當中,並透過日常生活的行為改變,持續向近零建築的目標邁進。

(經濟部能源署廣告)



大葉大學大自然綠教室


大葉大學大自然綠教室揭幕 高教深耕計畫成果豐碩 | 中央社訊息平台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41125 17:39:21)想認識中小學自然課本裡的植物,來大葉大學〈Da-Yeh University〉都看得到!大葉大學20日舉辦113年度高等教育深耕暨大學社會責任計畫成果發表會,以「SDGs x AI x STEM前瞻永續大步走」為主軸,SDGs校園實踐場域「大自然綠教室」正式揭幕,展現校園講堂、智慧科技與永續環境教育的結合,現場也展出高等教育深耕計畫與大學社會責任計畫一系列豐碩成果。

全球正面臨氣候變遷挑戰,暖化、暴雨、颱風同時影響到糧食供應、水資源與生物多樣性,彰化縣政府參議馬英傑、大村鄉公所社政課課長賴弘祥、大學社會責任推動中心計畫總主持人蘇玉龍、大葉大學校長方文昌,以及多所中小學校長將祈福卡掛上許願牆,象徵對永續實踐的責任與使命,同時對社會與環境送上祝福,期盼大家共同努力,創造一個綠色永續發展的未來。

方文昌校長指出,大葉大學積極響應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透過永續教育、創新科技與跨領域學習,培養學生成為具備全球視野的綠色人才。學校打造全國首創的「SDGs校園實踐場域」,從教育到行動,透過校園場域帶動區域永續發展,去年啟用第一期主題水資源,獲得熱烈迴響,112至113年參訪人次超過千人,除了中小學師生,也包含印尼、日本的國際學者。今年大葉大學進一步推出第二期主題「友善栽植與生產」,運用校園植物覆蓋率83%的優勢,融合濕地、綠化牆、小葉欖仁林、綠屋頂機車棚、許願牆等特色,活化校園景觀,回歸自然,讓校園成為「大自然綠教室」。此外,場域結合環境生態與AI數位科技,協助參觀者在體驗自然校園的同時認識植物,歡迎大家來大葉大學學習生物多樣性與永續發展觀念。

黃俊杰校發長強調,大葉大學年年獲得世界綠色大學殊榮,十度蟬聯全台私立綜合大學第一名,校園不只是學習的場所,更是永續教育的實踐推廣基地,透過永續策略聯盟,攜手大彰化地區的社區、國教單位及機關團體,讓綠色知識向下扎根。「友善栽植與生產」SDGs校園實踐場域種植有超過60種的水生植物,以及20種喬木、40種灌木,除了有植物知識牆,更把樹木碳匯的概念融入,比如綠屋頂機車棚就是自然碳匯的最佳模擬示範場域。大葉大學提供互動式的學習體驗,綠教室的參觀與導覽,由資訊工程學系老師帶領學生融入AI,成為AI科技小教室,學生們還可以參加植物手作DIY活動,或是參觀植物工廠、菇菌研究中心、製茶基地等特色實驗室,進一步了解友善栽植與綠色生產。

代表王惠美縣長出席的彰化縣政府參議馬英傑表示,大葉大學積極肩負社會責任,推動永續發展,今年更是獲頒「2024台灣永續大學獎-環境管理領袖獎」。感謝大葉大學當彰化縣政府、在地企業及各級學校的堅強後盾,學校一方面設立產業淨零碳排輔導團,協助在地企業綠色轉型,另一方面建置了全國第一座鏈接SDGs的校園實踐場域,為氣候變遷做出行動,與彰化縣內的中小學校締結永續策略聯盟,攜手合作,共同邁向2050淨零碳排目標。

成果展當天,國際文化祭、「永續實踐力-全國好人好事代表」校友論壇、草地音樂節等活動也熱鬧登場,來自史瓦帝尼、香港、馬來西亞、印尼、日本、越南的國際學生向參觀者介紹自己國家的美食與文化,呈現大葉建立多元夥伴關係與實踐大學社會責任的豐碩成果。

大葉大學打造大自然綠教室

大葉濕地有多種水生植物

馬英傑參議(右三)與大葉大學方文昌校長(中)等人將祈福卡掛上許願牆

彰化縣政府參議馬英傑(左四)、大葉大學校長方文昌(中)、大村鄉公所社政課課長賴弘祥(右三)等人共同剪綵



2024年11月19日 星期二

臺中市環保局「環境治理脫胎換骨-數位科技引領風潮」專案報告


中市推AI科技助攻空品 盧市長讚守護空品利器:繼續讓台中空氣更好!

朝向智慧環境永續治理並優化人力資源,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近年積極發展AI人工智慧自動判煙技術,管制台中市移動污染源及固定污染源排放,不再侷限於人力、時間限制,提升稽查效率,成為守護台中市空品的利器。市長盧秀燕今(19)日於市政會議分享,台中巨蛋建築設計師隈研吾先生曾跟她說,他對台中市的綠化環境與城市乾淨度印象深刻!近年透過環保局努力整治空污、跨局處的共同合作及市民朋友配合政策,台中市空氣品質不良日逐漸減少,市府會繼續努力,讓台中更好。

盧市長指出,中部地區以中小企業起家,是全國最大的產業聚落,且台中市汽車數量是全國第一名、機車數量為全國第三名,這是台中市的城市特性,因此台中市空污治理或環境治理比其他城市更艱鉅,面臨的挑戰更大。近幾年感謝環保局實施相關空污管制作為及市民朋友共同配合,台中市空氣品質不良日逐漸減少;在她上任前,台中市平均一年約有60天是空品不良日,現在已降為20天左右,雖然已進步了三分之二,但是還不夠,市府還會繼續努力讓空品變得更好。

盧市長表示,環保局近幾年發展AI科技,進行相關偵測、追蹤、指引並計算出數據,讓市府在環境治理上更有成效,未來會持續佈建「AI智慧判煙系統」,並提升AI智慧學習技術,透過AI協助監控與稽查蒐證,讓查核化被動為主動,嚇阻非法排放,提升稽查成效,持續提升台中空氣品質。

環保局副局長商文麟進行專案報告指出,近年市府積極發展移動污染源AI人工智慧自動判煙技術,結合車牌影像自動辨識系統,透過科技執法,管制高污染車輛排煙,並同步加強未定檢機車管制。另於112年攜手全國規模最大的計程車隊「台灣大車隊股份有限公司」合作,以70輛計程車為載體,導入車辨判煙設備,公私協力擴大稽查範圍,不再侷限於特定路段或區域。

環保局表示,「機車污染AI辨識系統」於過去積極參與國內外智慧科技應用競賽評比,勇奪各大獎項肯定,113年度亦以「車載式車辨」技術成果分別榮獲國際級「GOV Design Awards 2024」設計金獎、「Green Good Design Awards 2024」評比榮獲「GREEN GOVERNMENT INITIATIVES 2024」佳績,藉由國內外參賽獲獎實績,充分肯定台中市投入的智慧創新作為。

另外,環保局也佈建AI智慧判煙系統,24小時監控工廠煙囪,並搭配AI智慧判煙系統,若工廠有異常排煙事件,藉由通訊軟體自動推播事件告警訊息通知,環保局可第一時間掌握事證,並透過現場稽查確認異常排放原因,提升稽查成效。112年迄今共查獲12件違規,裁罰共220萬元。

環保局提到,市府曾查獲某廠場內自行設置CCTV監控管道排煙狀況,但工作人員無法時刻緊盯著螢幕,導致無法於第一時間自行發現煙囪排放黑煙情事,經環保局AI判煙系統告警,通知稽查員到廠查核後,才驚覺已造成空污事件。另有轄內廠家經環保局AI判煙系統告發後,已著手評估增設相同設施,朝向科技化自主管理的目標前進,提升自主管理要求,共同維護空氣品質。


第649次市政會議專案報告(113年11月19日)

環保局「環境治理脫胎換骨–數位科技引領風潮」





















2024年11月18日 星期一

11月19日。世界廁所日(World Toilet Day)

 

11月19日世界廁所日 永續提升公廁品質!|環境部

響應世界廁所日,環境部於今(18)日與台灣衛浴文化協會共同辦理「2024環境衛生永續發展重要性」論壇,邀請日本專家與國內學者、公司部門代表及公廁管理與清潔維護單位,聚焦探討環境衛生與公共廁所的永續發展、公廁政策與措施,以提升全國公廁環境品質。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顏旭明署長致詞表示,2024年世界廁所日(World Toilet Day)主題為「廁所 和平之所」,環境部成立之後投注很大的資源改造公共廁所,提供一個安全、舒適、有尊嚴的如廁環境,因為公共廁所不僅是國家的門面,也是國人及國外旅客到我國各地旅遊時所能感受我國進步的象徵。因此,不管是廁所的新建修繕與維護,都是一項重要的工作,也是我們的使命,希望致力於改造公廁品質的同時,搭配正確有效地清潔維護管理,並且推廣如廁文化,向民眾宣導如廁禮儀,如養成自己弄髒自己清的習慣,留給下一個使用者乾淨的如廁環境,並在使用公廁遇到清掃人員時可以說一句「真乾淨,感謝您」表達我們的感激之意。

世界廁所日創辦人新加坡的沈鋭華先生(Mr. Toilet)錄製一段祝賀影片。他表示在大家共同的努力下經歷了二十幾年,已經協助全球改善廁所文化,把一個被忽略的話題搬上媒體舞台,甚至將每年11月19日訂定為世界廁所日,希望未來能夠與台灣持續合作共同把全世界的衛浴文化改造,提高大家的生活水平。

本次論壇響應世界廁所日,涵蓋公共廁所政策方向與未來發展、廁所清潔維護與公共衛生永續管理以及如廁禮儀的重要性等三大主題,其中在廁所清潔維護與永續管理主題,特別邀請日本Amenity公司社長山戶伸孝分享他在廁所環境診斷、清潔及維護的寶貴經驗,利用內視鏡、鏡子、試紙測試及通風測試等,進行廁所健康診斷,如換氣設備之換氣頻率、污水管線內污垢之內視鏡檢查,以及蒐集廁間空氣、尿布臺等處的微生物進行培養分析,為廁所機能提出改善建議,解決髒、濕、臭及看不見的問題,並表示清潔維護才是廁所永續經營的方式。環境部為了提供舒適、安心、有尊嚴的如廁空間,在硬體上,補助地方修繕老舊公廁與新建、推動預鑄式景觀廁所、融合在地特色文化打造推動特色公廁及設置性別友善公廁等,在軟體上,督導地方加強公廁列管及巡檢、建置公廁QR code獎勵民眾通報反應改善意見,管理單位即時派員改善異況、辦理績優公廁評比、推廣如廁文化等。

聯合國於2013年正式將每年的11月19日訂為世界廁所日,是一個全球性的活動,鼓勵政府單位及公廁管理單位採取行動解決公廁衛生問題。環境部舉辦本次活動除響應聯合國2030年為所有人提供安全廁所的承諾外,更落實永續發展目標SDG6提供安全的衛生設施,不遺漏任何人

2024年世界廁所日(World Toilet Day)主題為「廁所 和平之所」,呼籲各國政府確保衛生服務具有彈性、有效、人人均可使用且免受傷害。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顏署長表示為凝聚各界共識,投注更多的心力及更好的衛生治理思維,確保更公平、更和平的公廁服務是非常重要的。同時也籲請各界重視我們的衛生設施,透過公廁硬體的升級,搭配正確有效地清潔維護管理,保持乾淨衛生讓廁所成為一個安全可靠的服務空間。



世界廁所組織 World Toilet

The Global Sanitation Movement


World Toilet Organization | Facebook



20TH ANNIVERSARY BOOK – World Toilet



台灣中油「世界廁所日」清掃總動員 歡迎大家「來中油 好方便」

2021-11-19

台灣中油公司多年來推動公廁文化,疫情期間更開放公廁讓消費者使用,獲得各界肯定與好評,今年正逢2021年11月19日世界廁所日20週年紀念,台灣中油直營加油站公廁更全數獲得特優評鑑,因此今(19)日串連全台各直營站與加盟體系加盟站員工,由總經理兼代理董事長李順欽帶領一起清掃加油站公廁,共同響應世界廁所日主題活動,邀請大家一起「來中油,好方便!」,同時讓世界看見Who cares about toilets? CPC cares!


    11月19日世界廁所日(World Toilet Day)是聯合國通過的國際紀念日,鼓勵政府及組織策劃解決衛生設施問題的行動,每年動員參與聯合社交媒體及宣傳活動,以達成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6(SDGs 6)-「確保人人享有水及衛生及其永續管理」。

    早於世界廁所組織與聯合國對廁所衛生的推廣與呼籲,台灣中油推動公廁文化近半世紀,1976年起全面對外開放加油站廁所的使用;1990年列入環保署列管公廁;2003年辦理公廁文化論壇,強調人本如廁空間、打造潔淨如廁環境、推廣公民如廁文化,提升城市文明;2017年升級建置公廁免治馬桶,落實衛生紙不落地,阻斷病媒細菌的傳播;2021年在COVID-19疫情三級警戒期間,當全台各地公廁都因疫情關上門時,台灣中油堅定的加強清掃消毒,為在外奔波的民眾開啟方便之門。在多年努力下,台灣中油加油站的公廁已是民眾出門在外最方便的首選,加盟站業者更攜手共進,提供民眾優質的如廁環境。

    今天的「世界廁所日─來中油,好方便!」公廁清潔總動員活動,主場在台北市內湖加油站,台灣中油總經理暨代理董事長李順欽帶領各單位主管彎腰清掃公廁,啟動「世界廁所日」活動儀式,活動號召泛中油體系的台糖加油站、車容坊加油站、千越加油站、山隆加油站、松詠加油站、北基加油站、好市多加油站及長榮加油站等,並動員全台10個營業處、1,899座中油加油站,超過5千名員工與加盟業者參與。

    李順欽表示,作為ESG永續發展的企業與世界公民的一分子,台灣中油將接軌國際,往後每年度的世界廁所日活動都不缺席,持續攜手加盟站夥伴與基層員工,為公廁整潔與民眾服務盡一分心力,深化全員參與的公廁文化,創造有價值的公廁「Valuing Toilets」,並帶領加盟業者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實踐永續發展目標。

    配合「世界廁所日」活動,台灣中油官方臉書粉絲專頁舉辦「為您心目中『好方便』的加油站公廁按讚」抽獎活動,歡迎民眾於11月19日起至23日,搜尋「台灣中油」臉書參與世界廁所日活動,也期待藉由民眾的分享,讓全台灣都知道「來中油,好方便!」,更讓全世界都看見Taiwan cares about toile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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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5日 星期五

環境部業務概況書面報告《1/3》113年11月14日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


立法院第 11 屆第 2 會期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環境部業務概況書面報告

報告人: 部長 彭啓明

中華民國 113 年 11 月 14 日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 先生

今天,大院第11屆第2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開全體委員會議,感謝委員會邀本部列席報告。

今年夏天持續破紀錄的高溫,全球暖化下氣候變遷對人類生活,甚至生存的影響,都日益明顯;而國人對於環境議題,空水廢土污等議題也非常關心,政府更須積極採取行動。身為環境部部長,期能帶動各中央部會、民間企業及國人,一起為臺灣打拼,許國人一個永續的未來。

冀請大院各委員繼續鼎力支持,謹彙整相關施政重點, 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壹、落實淨零策略

一、訂修氣候變遷因應法優先子法

氣候變遷因應法(下稱氣候法)於 112 年 2 月 15 日公布施行,本部盤點出 12 項優先推動子法,以完備碳定價相關機制,強化減碳之經濟誘因。截至本(113)年 10 月,已完成修正發布「事業應盤查登錄及查驗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及查驗管理辦法」、「溫室氣體認證機構及查驗機構管理辦法」、「氣候變遷因應法施行細則」及訂定發布「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抵換管理辦法」、「碳費費率審議會設置要點」、「溫室氣體減量額度交易拍賣及移轉管理辦法」、「碳費收費辦法」、「碳費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碳費徵收費率」、「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等 12 項優先子法,藉以補充氣候法細節性事項,並完備碳定價機制多元配套子法。

二、強化氣候治理基礎及階段目標研訂

為落實第二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110-114 年)之執行, 強化部門減量責任之管控機制,依氣候法第 12 條規定及 112 年 8 月 15 日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第 35 次委員會議決議,各部門據以增列各年度溫室氣體排放目標及個別年度目標,並納入六大部門行動方案年度成果報告對外公開。

本部依氣候法第 13 條規定,於 113 年 6 月 25 日發布「2024 年中華民國國家溫室氣體排放清冊報告(2024 年版)」,遵循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第 27 次締約方大會決議(COP 27), 採用 IPCC 第五次評估報告之溫暖化潛勢值(GWP 值)進行統計, 以檢視階段目標達成情形。

本部依氣候法第 10 條規定,刻正研訂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115-119 年),於 113 年成立學者專家技術諮詢小組,並於 113 年 2 月 16 日及 3 月 20 日召開 2 次諮詢小組會議,經綜整六大部門擬定推估結果提至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氣候變遷與淨零轉型專案小組進行討論,由各部門相關部會盤點強化之減碳行動計畫,預計於 113 年底提出減量目標,後續將公開草案廣徵意見, 召開法定公聽會程序,並送行政院核定。

三、落實氣候法強化資訊公開公眾參與機制

為建立氣候變遷資訊公開管道,強化公民參與,本部於 113 年地球日(4 月 22 日)建置並公告「氣候資訊公開平臺」(網址: https://www.cca.gov.tw/info/ ) 為氣候法指定資訊公開網站, 以Climate Info Hub 的概念讓民眾完整獲得中央至地方氣候變遷法定公開文件及會議資訊,並可透過「氣候公民對話平臺」線上發表意見;另本部於同年 9 月設立「碳費專區」,完整揭露外界關切之碳費徵收及費率審議相關資訊。

貳、精進溫室氣體排放管理制度

一、強化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及查驗作業

依氣候法訂定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相關子法,包含公告「事業應盤查登錄及查驗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溫室氣體排放係數」及修正發布「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及查驗管理辦法」,據以推動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工作,掌握排放來源及排放量。

為協助事業辦理盤查作業,本部已提供「盤查報告書參考範本」及 113 年版「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作業指引」,針對事業盤查邊界設定、排放量計算方法、燃料熱值及原物料含碳量檢測規範詳細說明並提供案例;另為提升事業編撰溫室氣體盤查報告書效率,本部設計「自動產製盤查報告書工具」,將排放量清冊中各排放源使用之原、燃物料種類、數量及燃料熱值或產品產量等相關資料自動帶入,輔助事業產製盤查報告書。

本部公告列管對象已於 113 年 4 月 30 日完成 112 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作業,並皆已於 113 年 10 月 31 日完成查驗作業。本部訂定事業溫室氣體排放源查核計畫,持續進行審查作業並將會同地方環保機關執行現場查核,以確保排放量資料正確性。另為擴大溫室氣體排放源盤查,已研擬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條件,並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研商,以提升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掌握度。此外,本部將強化碳足跡係數資料庫,持續更新並新增碳足跡係數項目,以因應產業盤查需求。

二、提升查驗量能與強化查驗管理

鑑於氣候法新增徵收碳費與強化自願減量等多元的減量機制規定,提高查驗機構量能以滿足各界對溫室氣體查驗之需求,持續開設盤查作業查驗人員訓練班,納增各專業領域人員投入查驗市場,查驗機構已於 111 年 7 家增加至 113 年共 15 家,查驗人員數已於 111 年 84 人增加至 113 年共 152 人(統計至 113 年 10 月)。

此外,為確保排放量及減量數據的正確性,已於 112 年 10 月 5 日修正發布「溫室氣體認證機構及查驗機構管理辦法」及 113 年 6 月 18 日修正公布「溫室氣體查驗指引」,作為查驗機構執行查驗作業之技術準據,進一步提昇國內盤查及查驗數據的可靠性和公信力;並依據該管理辦法規定,持續開設查驗人員在職訓練班,以確保在職查驗人員執行查驗工作符合最新法規規定。

持續針對查驗機構進行稽查作業,確保查驗業務之品質及可信度,以提升查驗品質;另為因應未來逐步擴大應盤查對象之趨勢, 將與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共同合作輔導查驗機構成立、新增查驗項目以及增加人員培訓,以提升查驗量能。

參、推動碳費徵收配套機制

一、碳費子法訂定

本部依據氣候法規定,已於 113 年 8 月 29 日發布「碳費收費辦法」、「碳費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及「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三項子法(下稱碳費三子法),初期收費對象為「應盤查登錄及查驗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且全廠(場)直接排放及使用電力間接排放之溫室氣體年排放量合計值達2.5 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CO2e)以上之電力、燃氣供應業及製造業,並將自碳費開徵隔年起,於每年 5 月底前依前一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計算應繳納之費額。

至於碳費費率,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第 28 條第 3 項規定,碳費之徵收費率,由本部所設之費率審議會審議,送本部核定公告。本部已於 113 年 3 月至 10 月間召開 6 次碳費費率審議會,並於 113 年 10 月 7 日第 6 次會議決議,經綜合考量各項審議因素,多數委員達成共識,建議 114 年碳費一般費率訂為新臺幣(下同)300 元
/公噸二氧化碳當量、優惠費率 A 訂為 50 元/公噸二氧化碳當量、優惠費率 B 訂為 100 元/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環境部依據碳費費率審議會決議之費率建議,核定碳費費率並完成相關法制作業程序後,於 113 年 10 月 21 日公告「碳費徵收費率」,並訂於 114 年 1 月 1 日生效。

另一方面,隨著歐盟逐期設定更嚴格的總量上限並降低免費配額比率,歐盟也對進口產品啟動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我國受影響的主要對象為金屬扣件業(如螺絲、螺釘等)、鋼鐵及鋁等相關產業。目前歐盟 CBAM 還在過渡期間,國內業者在政府充分輔導下都能順利完成相關申報作業。關於產業擔心歐盟 CBAM 正式實施後,國內的碳定價如何與歐盟接軌。今年九月由彭部長率領氣候變遷署拜訪歐盟,經面對面交流中確定我國碳費可扣抵應繳交的歐盟 CBAM 憑證數量,但扣抵的詳細規定需待明(2025)年中「第三國支付的碳定價如何扣減」及「EU ETS 之下免費核配與 CBAM 制度調和」等細則公布才能獲知。

考量其內容複雜且具高度專業性,本部將於明(114)年初指派專業專職人員常駐歐盟,即時掌握 CBAM 最新發展並參與協商, 協助國內產業因應。未來將研議啟動碳交易機制的測試,希望在未來四年內可以實施總量管制排放交易。

二、碳費徵收配套措施

為使產業低碳轉型過程中兼顧國際競爭力,碳費三子法參考國際間實施碳定價轉型過渡作法,採行以下配套措施:

(一) 起徵門檻:為避免發生同一行業內,起徵門檻以上之廠家每公噸排放皆需繳費,門檻以下之廠家卻完全無須繳費之不公平競爭問題,目前碳費收費辦法扣除碳費起徵門檻 2.5 萬公噸 CO2e,惟經審查認定屬高碳洩漏風險之事業,即不扣除 2.5 萬公噸 CO2e,後續亦將逐步擴大盤查登錄對象,分階段降低起徵門檻。

(二) 優惠費率:依據氣候法第 29 條規定,碳費收費對象因轉換低碳燃料、採行負排放技術、提升能源效率、使用再生能源或製程改善等溫室氣體減量措施,能有效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並達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目標者,可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申請核定優惠費率。自主減量計畫係以達成西元 2030 年減量目標進行規劃,

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中訂定 2 種指定目標的計算方式,一種為參考科學基礎減量目標(SBT)之行業別指定削減率,另一種則以國內外排放技術標竿,以及達成西元 2030 年國家自定貢獻前提下所設定的技術標竿指定削減率。

(三) 高碳洩漏風險事業排放量調整:參考歐盟及其他國家作法,於實施碳邊境管制前,分階段給予高碳洩漏風險事業排放量調整,第一期適用之排放量調整係數值為 0.2,其費基為排放量乘以排放量調整係數,後續將依國際碳定價推動情形,分期調整係數。申請適用排放量調整之事業,應取得核定之自主減量計畫並由本部依行業別排放密集度及貿易密集度等因素審查認定。

(四) 國內外減量額度扣減:為鼓勵碳費收費對象(大排放源)帶動非碳費收費對象進行減量,優先讓資金留在國內,收費對象可使用自願減量專案及抵換專案之減量額度扣除收費排放量,上限為 10%。如事業欲使用國外的減量額度,所使用之國外專案應符合本部未來訂定的認可準則,目前規定參考其他國家作法,不得超過 5%。

肆、推動自願減量交易制度

一、建構自願減量交易制度

依氣候法第 25 條規定,推動國內自願減量交易機制,作為碳費推動之重要配套機制,事業或各級政府得自行或聯合共同提出自願減量專案,據以執行溫室氣體減量措施,向本部申請核准取得減量額度,並應依規定之條件及期限使用,減量額度並得移轉交易或拍賣。

本部已於 112 年 10 月 12 日發布「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作為我國減量額度核發之依據,復於 113 年 7 月 1 日發布「溫室氣體減量額度交易拍賣及移轉管理辦法」,針對事業執行先期專案、抵換專案及自願減量專案取得之國內減量額度規範交易、拍賣及移轉應遵循事項,透過公開透明之自願減量交易市場機制,擴大減量參與,以利國家減量目標之達成。

依氣候法第 36 條,本部得委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或其指定之機關(構)執行國內減量額度交易及拍賣相關事宜,金管會業於112 年 5 月 19 日來函指定由臺灣證券交易所及國家發展基金出資成立之碳交所辦理,碳交所並於 112 年 8 月 7 日成立,本部已與碳交所完成交易平臺建置,並於 113 年 9 月 25 日委託臺灣碳權交易所辦理減量額度交易工作,113 年 10 月正式啟動國內碳交易。

二、減量專案審查核發辦理情形

截至 113 年 10 月,抵換專案已完成註冊計 95 案,包含 19 案大型規模、46 案小型規模及 30 案微型規模,已核發減量額度計有37 案,總計核發 2,573 萬 739 公噸 CO2e;自願減量專案註冊申請案共計 40 案;其中 27 案審查中、8 案審查通過、2 案駁回、3 案撤回。

另業於 113 年 2 月 1 日公布首批審定公開 13 類 143 項多元減量方法,其中 10 項減量方法於提出申請註冊階段,可免除經第三方查驗機構驗證程序,以提高申請單位參與意願。事業提出之新減量方法審定申請案,截至 113 年 10 月已受理共 7 項,其中 2 項農業部所提「加強森林經營碳匯專案」、「竹林經營碳匯專案」經 113 年 10 月 28 日環境部溫室氣體抵換專案及自願減量專案審議會第 8 次會議決議修正後通過,另農業部所提「改進農業土地管理方法學」,農業部與海洋委員會共同所提「海草復育」、「紅樹林植林」以及民間單位所提「低蓄積林增匯專案」、「有機農法應用草生栽培增加土壤碳匯」,本部將依規定儘速辦理審查事宜。

三、發布「企業宣告碳中和指引」

本部於 113 年 9 月 25 日發布「企業宣告碳中和指引」,作為企業進行碳中和宣告的操作規範,避免企業不實宣告或未充分揭露資訊而誤導各界,同時藉此教導消費者據以檢視企業的減碳行動,作為後續支持該企業的參考依據。

「企業宣告碳中和指引」適用於企業完成溫室氣體盤查、減量及採取抵換作為有具體結果後,進行組織、產品或服務碳中和宣告, 進行碳中和宣告須遵循三大核心階段原則:排放量盤查、減量、抵換,除透過科學合理的計算和外部第三方機構查驗,確保碳中和的真實性和有效性,並應重視公開資訊的完整、具體及正確性,於企業網頁以易於社會大眾及利害關係者查閱的方式完整揭露包括碳中和主體的邊界、計算過程、減量成果、抵換來源等所有相關資訊。

伍、提升氣候變遷調適能力及建構低碳家園

一、推動國家氣候變遷調適政策

因應氣候變遷衝擊,本部及易受變遷衝擊領域中央主管機關依據氣候法研提國家調適行動計畫,已於 112 年 10 月 4 日奉行政院核定並執行中。本期行動計畫透過永續會進行跨部會、跨領域、跨層級協調,奠定國家防災、減緩與調適並重基石,朝建構永續韌性國土目標邁進。

二、啟動地方調適執行方案,因地制宜深化調適工作

氣候法修法後,地方政府首次擬定氣候變遷調適執行方案(下稱調適執行方案),依氣候法第 20 條及施行細則第 19 條規定,各地方政府應於「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112-115 年)」核定後1 年內擬定調適執行方案,提送其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為輔導協助地方政府執行前述事項,本部邀集國家調適計畫之七大易受氣候變遷衝擊領域機關,分享各領域調適行動方案及執行經驗,以促進中央各部會與地方政府各局處之縱橫向合作及資源分享,引導地方政府透過檢核既有政策、計畫及行動,擇定關鍵領域以研擬調適執行方案。

地方調適工作涉及跨層級、跨領域、跨部門,本部已建立中央權責機關與地方政府各局處之聯繫管道,後續將持續辦理相關能力建構及輔導,協助地方政府於法定期限完成訂修調適執行方案,並發展因地制宜、由下而上及以社區為本之氣候變遷調適行動。

三、建構低碳家園

推行「低碳永續家園評等推動計畫」包含生態綠化、綠能節電、綠色運輸、資源循環、低碳生活與永續經營等 6 大面向工作、計 38 項低碳行動,並評核賦予評等榮譽,促使國人積極投入低碳行動。

截至 113 年 10 月村里層級已累積認證 1,506 個村里,其中 137 個獲得銀級、1,369 個獲銅級;鄉(鎮、市、區)層級累計有 156 個單位獲得評等(31 個銀級/125 個銅級);縣市層級計有 19 個縣市獲得銀級評等,3 個縣市獲得銅級評等。將持續擴大我國氣候變遷調適能力建構與公眾參與,凝聚全民氣候調適策略共識。

陸、形塑淨零永續綠生活

一、2050 淨零排放關鍵戰略

淨零綠生活為「2050 淨零排放路徑」之四大轉型中之「生活轉型」策略並延伸為 12 項關鍵戰略之一,112 年 4 月 21 日奉行政院核定,扣合賴總統「形塑淨零永續的綠生活」政見主要內容,為國家希望工程策略之一,並融入「運具電動化及無碳化」戰略,從民眾日常生活之食、衣、住、行/樂、育、購各面向引導民眾行為改變, 實踐綠生活。

二、綠生活重點措施推動情形

由本部、農業部、內政部、交通部、經濟部、教育部、國科會、金管會、勞動部、財政部及文化部等 11 部會合力推行「零浪費低碳飲食」、「友善環境綠時尚」、「健康近零碳建築」、「低碳運輸網絡」及「全民對話溝通」5 大施政重點:

(一) 零浪費低碳飲食:推廣綠色餐飲、地產地消及低碳栽培農產品

(農業部/經濟部、本部);113 年 KPI 有機及友善環境耕作面積 2.55 萬公頃,截至 113 年 10 月執行進度達 2.67 萬公頃。

1. 本部推廣惜食理念,另推廣生態學校執行「永續食物」路徑; 經濟部推廣綠色餐飲,輔導餐飲業發展「循環餐盒」、「智慧點餐系統」及「即期品銷售平台」,減少食材廢棄。

2. 農業部輔導慣行農民轉營有機及友善環境耕作,對於轉型初期前 3 年之耕種作物別,給予慣行農民每年每公頃 3~5 萬元之有機農業生產補貼,另辦理增能培訓推廣食農理念,執行農村再生培根計畫。

(二) 友善環境綠時尚:推廣環境友善的衣物及日常用品、以租代買、循環採購及回收循環利用(本部/經濟部);113 年 KPI 紡織品回收量提升率 1%,截至 113 年 9 月執行進度達 5.93 萬公噸, 因未達 109 年為基準 7.8 萬公噸,故未計算提升率;113 年 KPI 容器回收率 76%,截至 113 年 9 月執行進度達 76.9%,計算方式為回收量/產生量,112 年為基準 72.51%。

1. 本部訂定「連鎖品牌服飾業及百貨零售業紡織品循環指引」、

「機關及公民營單位服飾紡織品循環採購指引」,依據服飾規格及預算需求等,參考易循環材質規範,納入採購合約並建議採最有利標方式決標。

2. 本部建構化學品租賃模式,輔導產業試辦以租代買,建立「租賃」模式,在供應商及使用者之間循環;本部以共同供應契約推廣「以租代買循環採購服務」,已有商品項目包括筆電、平板電腦。

(三) 健康近零碳建築:推廣智慧建築、綠建築、建築材料及建築營運減碳(內政部/經濟部);113 年 KPI 建築物取得建築能效標示件數 30 件,截至 113 年 10 月執行進度達 34 件。

1. 內政部 111 年完成建築能效標示制度,分年分階段推動。

2. 經濟部推廣高能效設備及節能知識宣導,透過節能志工推廣活動、線上、社群推廣等通路擴散節能資訊,並辦理宣導推廣活動。

(四) 低碳運輸網絡:推廣公共運輸、完備步行、自行車環境與運具電動化及無碳化(交通部/內政部、教育部、經濟部、本部、國科會、金管會、勞動部、財政部、行政院主計總處);113 年 KPI 公共運輸載客運輸總量 21.91 億人次,截至 113 年 6 月執行進度達 10.92 億人次;113 年 KPI 電動市區公車普及率 25%, 截至 113 年 6 月執行進度達 36.9%;113 年 KPI 電動小客車市售比 6%,截至 113 年 6 月執行進度達 8.8%;113 年 KPI 電動機車市售比 17%,截至 113 年 6 月執行進度達 9.7%;113 年KPI 電動公務車普及率未設定目標,截至 113 年 6 月執行進度達 5.5%;113 年 KPI 公共充電樁慢充 1 萬槍,截至 113 年 6 月執行進度達 7,328 槍;113 年 KPI 公共充電樁快充 2,400 槍, 截至 113 年 6 月執行進度達 2,236 槍。

1. 交通部推動公路公共運輸永續及交通平權計畫( 114-117 年),持續辦理行政院通勤月票(TPASS),協助地方政府整合納入多項公共運具,及規劃 TPASS2.0,評估擴大既有服務。

2. 交通部以政府帶頭示範公務車電動化,輔導國產電動小客車推升動力,推動氫燃料電池大客車試辦運行計畫。

(五) 全民對話溝通:全齡教育、資訊公開、多元溝通,凝聚共識(本部/教育部、文化部);113 年 KPI 建立民眾淨零綠生活認知及行為基準值,藉由素養調查結果顯示民眾已具備足夠環境知識,然而技能及行動分數較低,需加強環境技能教育及鼓勵行動落實,數據分析中。

1. 運用「淨零綠生活行動指引」,以簡單易行的日常行動,引導民眾改變行為,並將指引內容為主軸製作 K12 教材結合學校教育,使觀念向下扎根;維運淨零綠生活資訊平臺,提供民眾各種綠生活資訊、最新消息、活動訊息、指引及知識。

2. 舉辦焦點訪談、廠商溝通會議、國際交流,與產業、國際研究單位溝通與交流、調查民眾生活現況、執行困難、政策建議;另針對辦公場所、社區村里、校園進行綠色體檢及輔導, 建構淨零生活環境,提高轉型意識引導行為改變,例如能源改善、減污作業、綠生活行為、創新共享經濟模式、環境教育交流活動等;辦理主題常設展,錄製 Podcast 綠生活特輯、電臺廣播觸及不同聽眾。

三、後續工作

持續與部會合作共同投入資源,推廣形塑淨零永續的綠生活, 瞭解民眾落實綠生活措施障礙,滾動修正推動措施,並依其他關鍵戰略之主責業務推動之基礎建設或科技發展,調整推動內容。

柒、綠色成長基金

面對現有減碳路徑,無法以既有技術來達到目標,必須透過扶植新興的技術才能有所突破。為投資淨零減碳相關新興產業,加速減碳以達成綠色成長與 2050 淨零轉型目標,本部向國發會國發基金爭取

100 億元成立「綠色成長基金」。

透過洽詢「國發基金管理會」瞭解國發基金加強投資方案規定,及「經濟部中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吸取其操作加強投資方案成功經驗,並於 113 年 10 月 15-16 日辦理座談會,徴詢投資對象、資金需求、搭配投資意願、運作機制等意見後,研擬「國發基金加強投資綠色成長淨零產業實施方案(草案)」及作業要點(草案),期望於 11

月間提報國發基金管理會進行審議,預計 114 年第 1 季正式運作。

利用國發基金加強投資方案的投入,預期可加速淨零永續新興產業發展,促進創新技術的商轉,提升減碳潛力及調適韌性,並且增加綠色新崗位,創造就業機會,同時更可活化資本市場,帶動綠色經濟成長。

捌、廢棄物管理及資源化行動方案

為解決事業廢棄物處理問題,與經濟部等部會共同盤點「工業、農業、營建、生活」四大類廢棄物,經行政院於 111 年 9 月 26 日核定「廢棄物管理及資源化行動方案」,為強化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提報修正,並於 113 年 1 月 10 日核定修正,跨部會合作推動。

短期(半年內)與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合作,輔導及建立中科資源再生(利用)中心,於 113 年底試營運;建立農膜回收再利用機制,與農業部合作於嘉義縣補助建立農膜清洗循環示範;加強營建產出物管理,於 113 年 7 月完成裝潢修繕廢棄物流向管理平台;經濟部完成彰濱工業區線西西三區氧化碴、還原碴、混燒灰渣實驗室及轉爐石模擬試驗,113 年完成現地填築試驗;推動石綿建材廢棄物累計清理量達 0.74 萬公噸;推動設施興設,木質資材資源化設施促參案將於 113 年完成 2 場次政策公告、審查及甄審相關作業。

可燃廢棄物處理設施,已於 110 年至 113 年 6 月增設 6 座廢棄物處理設施,累計新增處理量能 49.9 萬公噸/年,並規劃於 113 年 7 月至 114 年間增設 6 座廢棄物處理設施,累計 110 至 114 年新增處理量能達 95.3 萬公噸/年;無機廢棄物於既有港區填築工程增加區位及可填築量,目前已填築轉爐石 513 萬公噸(統計至 113 年 6 月);有機廢棄物推動畜牧糞尿資源化及雞糞妥善處理,在廢水減量與改善量及增加處理量為 2,629.8 萬公噸/年,畜牧糞尿及雞糞於 113 年完成妥善處理;化學品廢棄物為因應未來擴增處理量能,預計 113-116 年輔導設置 4 處增加 17 萬公噸/年,並加強營建產出物(營建剩餘土石方與營建廢棄物)管理。

玖、「資源循環零廢棄」關鍵戰略行動計畫-綠色設計源頭減量

一、綠色設計

為接軌國際趨勢並推動產品導入綠色設計,將參考歐盟 113 年 7 月 18 日生效之「永續產品生態設計規範 (Ecodesign for Sustainable Products Regulation, ESPR)」,推動產品使用再生料、易維修、可回收再利用等綠色設計原則,有助於延長產品使用壽命與減少廢棄物產生。近期規劃先以自願性推動,參考歐盟生態設計規範,研擬綠色設計原則之認驗證方法與機制,訂定「綠色設計指引」,與業者合作推動示範計畫。預定於 2026 年以前完成訂定產品綠色設計準則累計達 2 項,協助產品導入綠色設計。

後續持續完備綠色設計管理機制及法制作業,接軌國際管制產品強制性規範,評估我國技術轉型可行性與市場經濟,強制性指定產品至少 1 項(如:電池或紡織品等)符合綠色設計準則之指定項目及再生料使用比率,提升產品循環永續性與資源使用效率。

二、推動維修策略延長產品使用壽命

訂定維修策略延長產品壽命,辦理社區維修種子師資培訓課程35 班次、合計至少 600 人次及推廣課程等維修培力工作,推廣設置社區維修站點至少 500 個、校園舊物新用 reuse 站 30 間,與地方政府合作規劃維修示範區域 2 座,提升物品維修及二手交換便利性,促使民眾積極響應,建立國內愛物惜物推廣文化,落實廢棄物源頭減量效益。

三、數位履歷

推動產品資訊揭露,參考歐盟產品數位護照管理制度規範製造業者揭露產品材料使用、維修方式、碳足跡等資訊,建置我國產品數位履歷系統,並與品牌商、維修商、回收商等業者合作推動試行, 評估透過資訊揭露,促進產品資源循環模式與流向追蹤管理,透過數位工具推估各項循環策略減廢效益,滾動檢討循環策略與措施。

113 年上半年參考歐盟產品數位護照管理制度,初步完成產品數位履歷資訊管理模式,為產品數位履歷運作建立基礎。113 年度持續以電池及筆記型電腦展開產品數位履歷試行作業,另配合維修度之推動新增手機及平板 2 品項,並完成手機及平板資訊系統模組建置,透過舉辦說明會廣邀試行產品之品牌製造商、維修商及回收商等業者合作,截至 113 年 10 月,共有 10 家廠商(車用電池產品類型廠商 7 家、ICT 電子產品類型廠商 3 家)同意參與試行計畫

四、購物用塑膠袋減量使用 

91 年公告「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對象、實施方式及實施日期」,規範 7 類對象,消費者裝提其購買商品所需之購物用塑膠袋不得免費提供,且購物用塑膠袋之售價不得內含於消費者所購買之商品中。106 年起擴大再次擴大 7 類對象納入管制,總計管制 14 類對象。實施管制後,與 112 年使用購物用塑膠袋約 100 億個/年, 較 91 年推動前減量 50%。

基於傳統市場、夜市及攤販受限環境因素難以透過法規管制, 使用量仍偏大,為近期業務推動重點,主要推動措施包含:

(一) 自 111 年起補助環保局推動市場減塑,截至 112 年已試辦 42 個減塑市場。

(二) 訂定「市場減塑推動作業指引」,透過市場減塑 3 招-「買菜自備環保袋」、「蔬果儘量併一袋」、「不要每攤都要袋」,減少購物用塑膠袋使用。

(三) 於 113 年 7 月 2 日於臺北市南門市場辦理宣示記者會,今年度串聯全國 47 市場進行減塑示範。

五、一次用飲料杯

「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於 111 年 7 月 1 日正式實施,要求連鎖飲料店、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及連鎖超級市場應提供自備飲料杯至少 5 元價差,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於 112 年應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

公告實施後,已減少 17%一次性飲料杯使用量,統計至 112 年底,應提供循環杯借用門市,合計約 2,843 家(包含星巴克主動響應),113 年 1 至 6 月借出約 19.3 萬杯循環杯。於 113 年 9 月起全國均不提供一次性的塑膠飲料杯,預期每年將減少約 7.9 億個,改以提供其他材質、民眾自備飲料杯或借用循環杯替代。

為降低民眾對於循環杯衛生疑慮,近期著重於加強推動循環杯借用服務,推動措施包含:

(一) 補助於封閉環境中使用:如運動賽事、電影院等封閉場域,將循環杯導入,使用後於封閉場域內歸還,達到減少一次用飲料杯的使用並大幅度降低遺失情形。

(二) 訂定循環杯補助:透過補助鼓勵業者以經濟誘因方式,引導消費者借用循環杯,培養使用習慣。

(三) 加強資訊曝光:於 6 月 5 日「世界環境日」與 3 大超商(7-11、全家及萊爾富)循環杯借用快閃活動,以綠點做為誘因鼓勵消費者借用循環杯並消費。

六、網購包裝減量

為減少網際網路購物包裝廢棄物,112 年 2 月 16 日公告「網際網路購物包裝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自 112 年 7 月 1 日起, 網購包裝材料不得含 PVC 材質,並須符合回收紙混合率 90%以上及塑膠再生料 25%以上摻配比。中型業者須符合分級商品包裝重量比值;大型業者須再擇一達成平均包裝材減重率或循環箱(袋) 使用率之分年目標,並需於每年 3 月底前提報年度減量成果。

112 年 5 月再推「網購包裝減量指引 2.0」,以業者自願性協議採取更高標準包裝減量措施,並搭配網購包裝減量標誌方式推動, 截至 113 年共有 23 家網購業者取得網購包裝減量標誌,平均包材重由 108 年 0.322 公斤/件降低至 112 年 0.218 公斤/件。

七、推動旅宿用品減量

為呼應全球旅遊減塑倡議及減少一次用旅宿用品廢棄物,112 年 7 月 17 日公告「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自 114 年 1 月 1 日起,規定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民宿及其他住宿業不得提供容量小於 180 毫升之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洗髮乳、潤髮乳、沐浴乳及乳液),亦不得於營業場所陳列個人衛生用品(梳子、牙刷、牙膏、刮鬍刀、刮鬍泡及浴帽)供消費者自由取用。預計公告生效後,每年可減少约 4.6 億個小瓶裝旅宿用品,減少 2,100 公噸的塑膠廢棄物。

為降低新制衝擊,已於近期辦理宣導說明會,並在交通場站及網路平台加強宣傳,提供多語種版本的宣導資訊,呼籲民眾旅遊時自備旅宿用品,逐步養成減塑新習慣。

八、行政機關、學校減少使用一次用產品

行政機關、學校推動減少一次性產品使用,已訂定「行政機關、學校減少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作業指引」,統計 113 年 1 月至 5 月止,逾 9 成的機關、學校響應作業指引,可提供循環容器盛裝餐點業者 2,324 家。累計使用循環容器供餐約 86.9 萬個、使用循環容

器或自備環保杯達 619.2 萬個。名單持續更新於「一次用產品源頭減量宣導網」及「環境即時通」。已賡續請各部會及地方環保局, 宣導機關學校優先以循環容器供餐供水外,並請輔導餐飲業者提供循環容器供餐服務。

九、推動手機回收

推動手機回收新循環模式,規劃手機回收及維修合併設計「循環率」,以訂定目標方式驅動業者循環,本部於 112 年 11 月 9 日預告「應標示分類回收標誌之行動電話製造業、輸入業範圍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草案),規範手機製造、輸入業者需提供租賃、維修服務、標示回收方式及設置回收設施,並邀集品牌業者及相關機關於113 年 3 月及 4 月召開 2 場次研商會,經綜整各方意見修正草案

內容,於 113 年 8 月 7 日第 2 次預告「應標示分類回收標誌之行動電話製造業、輸入業範圍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草案),已完成通報 WTO,預計於 113 年底前蒐整國內外利害關係人意見及草案條文修正,於 114 年 1 月 1 日起公告實施。另為提高手機回收率,本部資源循環署預定於 113 年 10 月期間辦理手機回收月加碼活動,以增加回收便利性、企業加碼優惠、加強宣傳方式辦理。

壹拾、能資源循環利用

一、生物質及有機化學資源循環

為促進生物質循環利用,透過跨部會數據資料介接,整合國內生物質使用及排出資訊,完成生物質資源循環資訊平台建置並公開上架。另輔導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成立臺灣食品循環生態圈推動聯盟,協助植物性廢渣建立具經濟價值及可運作回收及應用模式。

促進我國塑膠資源循環利用,推動塑膠再生料使用,活絡再生料市場,目標於 2025 年再生料使用比率達 25%;2030 年再生料使用比率達 30%。資源循環署於 111 年訂定「非填充食品之塑膠再生商品推動作業要點」,優先推動品項包含化粧品、動物清潔保養用品、清潔劑、潤滑油(劑)等,並建立相關經濟誘因。截至 113 年 6 月 30 日完成辦理 13 式塑膠再生商品審查、核發證明文件,通過審查商品資訊已公布於資源循環署網頁;建構塑膠資源流布資訊平台網頁,包含全國塑膠資源流布圖、全國塑膠資源流布指標及全國塑膠廢棄流向圖等功能。

二、廢棄物燃料化

為強化固體再生燃料(SRF)之管理,本署提出精進措施如下: 1.參照國際 ISO 標準,加嚴汞含量產品標準,並建立 SRF 產品分級制度。2.建立產品履歷管控機制,追蹤產品流向。3.強化製造廠審查,透過書面審查、現勘及試運轉等三階段實質審查及專案技術小組會審,確保製造之 SRF 符合相關規範。4.強化使用廠空污排放管理,規範使用 SRF 做為燃料之設施及其應具備之空污防制設施, 並由本部大氣環境司訂定資源循環燃料的空污排放標準。

為化解外界疑慮,本部已於 113 年 6 月 17 日籌組「SRF 營運體檢輔導團」,自 6 月中旬起針對全國 66 家製造廠及使用廠(製造廠 48 家及使用廠 18 家)進行為期 3 個月全面體檢輔導,已於 113 年 9 月 13 日完成輔導作業,且於 113 年 10 月 9 日公布體檢報告書。依據體檢報告結果,預計於 113 年 12 月訂定 SRF 管理辦法, 並於 113 年底提出 SRF 白皮書,建構 SRF 轉廢為能良好的環境。

三、推動無機資源循環利用

推動無機再生粒料適材適所分流應用,透過相關妥善政策引導、法規規範、技術研發提高品質及經濟誘因等措施,發揮粒料之循環價值,達到資源循環再利用目標,再利用方式以道路工程、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CLSM)、水泥生料及港區填築為主,目標至2026 年循環利用率達 78%;2030 年循環利用率達 81%。

依行政院 111 年 9 月 26 日核定「推動再生粒料應用於港區填築工程綱要計畫」,盤點港區可填築區位,相關部會依執行策略及分工事項,推動再生粒料應用於北中南各港區填築工程。中鋼轉爐石完成實驗室試驗、臺北港現地填築試驗、環評作業等三階段評估作業,109 年 11 月至 113 年 6 月止,於臺北港造地填築總計約 513 萬公噸。焚化再生粒料已完成實驗室試驗、臺北港現地填築試驗, 目前辦理環評作業。臺中港已完成現地填築試驗作業,113 年 4 月已完成第 3 次環境監測作業。

四、營建廢棄物管理策略

依行政院核定「廢棄物管理及資源化行動方案」之「加強營建產出物(營建剩餘土石方與營建廢棄物)管理」策略及分工,由內政部與本部共同推動辦理。

(一) 分流管理:112 年 8 月 17 日函頒修正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格式, 要求營建工程載明土石方及廢棄物數量與流向,已於 113 年 3 月實施。

(二) 產源管理:為加強裝修廢棄物流向管理,已建置「營建及裝修廢棄物流向管理平台」,要求營建廢棄物清運者申報流向電子聯單,並於 113 年 5 月 6 日函頒為廢棄物產生源之證明文件。

(三) 輔導分類場所轉型:協助新北市政府、桃園市政府及臺南市政府修正或訂定輔導管理暫行要點,輔導簡易分類場土地合法化,目前新北市納管 34 家簡易分類場;桃園市納管 9 家簡易分類場;臺南市納管 12 家簡易分類場。

(四) 加強土石方管理:內政部國土署加強工地現場分類、土資場管理、增加剩餘土石方去化量能及全流向追蹤,並配合成立廉政平台。本部加強非法棄置稽查及營建廢棄物妥善去化管理。

五、金屬及化學品資源循環

依廢清法第 28 條第 1 項第 4 款推動化學品服務租賃試辦運作,由供應商整合化學品使用者,提供產品生命週期管理與循環再生服務。113 年辦理 1 場次活性碳服務租賃實場示範運作之輔導, 整體減少 147 公噸廢棄物排出量、減少約 39%新品活性碳使用,並藉由示範運作進行檢討以強化後續試辦推動之審查程序、申請文件及管理工具,目前完成召開 1 場次主管機關及產業交流會,以推廣化學品服務租賃試辦計畫之申請。另針對氫氟酸循環產業,輔導 1 案科技廠含氟污泥分管回收以提升資源化產品純度。

金屬化學品循環資訊平台已完成 112-115 年度建置架構規劃, 目前已依分年計畫完成整體資源上、中、下游資訊串聯、廢棄物主題流布查詢工具。六、廢太陽光電板及風力葉片循環現行廢太陽光電模組回收制度由經濟部能源署向案場設置者收取模組回收費用(1,000 元/kW,分 10 年徵收);本部資源循環署推動廢太陽光電模組回收清除處理體系,已建立「廢太陽光電板回收服務管理資訊系統」(PVIS) 供上網登記廢棄排出,截至 113 年 8 月 14 日,案場業者提出排出登記者合計 1 萬 4,280 片(127 案)。透過該系統可管理及串聯相關循環產業,並藉由訂定不同支付費用鼓勵業者採行較資源化之處理技術及再利用方式,目前處理後之衍生資源物主要作為磁磚製品、造渣劑使用。另廢風機葉片規劃建置廢風機葉片回收處理體系,係以水泥窯資源化處理,將風機葉片作為替代資源物料,並持續開發低碳化學回收碳纖維技術。

七、石綿建材廢棄物清除處理計畫

石綿為天然纖維結晶狀矽酸鹽類礦物,因具有防火、耐高溫及耐磨損等特性,故廣泛運用於建材。含石綿建材若狀況良好,不去破壞其結構,原則上不會影響居住者健康。惟石綿建材於拆除時易產生飛散性物質,導致肺部纖維化、癌症等疾病。

早年建築物石綿瓦屋頂已達使用年限,將陸續拆除排出,考量民眾不易熟悉合法清理途徑及處理費用較高,已建立管理機制,透過補助清除處理費用相關措施,引導民眾妥處石綿建材廢棄物。於112 年 8 月 15 日函頒「石綿建材廢棄物清除及處理補助作業原則」使地方政府有所依循,另依實務運作狀況,分別於 112 年 10 月 26 日及 113 年 6 月 8 日共計 2 次修正,將違章建築、停工或歇業之事業建築物及非屬住宅之其他民生建築,納入石綿建材廢棄物清理費用補助範疇,後續並將依實務運作情形檢討修正補助對象。

壹拾壹、加速解決垃圾裸露堆置掩埋場問題

國內自 106 年起 24 座焚化廠進入整改期,因此每年部分垃圾需進入掩埋場處理。雖然衛生掩埋是合法處理方式之一,但是大部分縣市認為暫置只是過渡時期,仍期待可以儘速焚化處理,對進場垃圾未立即進行推平覆土作業,長期下來造成垃圾暫置的情況,依 112 年底統計資料,裸露暫置垃圾之掩埋場共 53 場,累計 84 萬公噸(圖 
1) ,集中於新竹縣、屏東縣、南投縣、雲林縣及桃園市等縣市約佔 80%。經過這幾個月的努力,本部採用 AI 等新量測方式,即時掌握裸露量,目前堆置量已持續降低中,未來仍有持續努力空間。


垃圾清除處理依廢棄物清理法及地方制度法屬地方政府權責自治事項,中央政府依主管機關角色督導地方政府落實垃圾清除處理、辦理環保設施優化及整理整頓等工作,本部未來 3 年內將投入 12 億元,補助並督促各縣市依規定對進場垃圾推平覆土掩埋,以及強化掩埋場整理整頓打包及防災措施等工作,截至 113 年 9 月底裸露垃圾堆置量已逐步下降為 73.4 萬公噸,裸露垃圾本部精進作為如下: 

一、掩埋場整理整頓

(一) 裸露垃圾覆土掩埋及打包:補助及督導地方政府將裸露垃圾覆土掩埋、分選打包,並已訂定裸露垃圾掩埋場分年完成 84 萬公噸妥善處理目標。

(二) 裸露堆置垃圾掩埋場改善期程管控:請各縣市提報有裸露垃圾堆置之掩埋場完成改善期程,並請各縣市確實依本部審查通過之分年目標期程辦理,將每月定期召開進度追蹤檢討會議。

(三) 環境敏感地區場址優先處理:

1. 位於水源保護區的掩埋場,要求不再掩埋垃圾,做為轉運站者,另覓轉運地點,倘現階段仍需做轉運功能,應調整為倉儲型室內轉運。

2. 將裸露堆置垃圾數量較少之掩埋場,送至重點使用之掩埋場進行集中處理,除便於監控及管理外,並可降低投入處理成本。

(四) AI 科技工具強化治理:透過 UAV 無人機建置掩埋場 3D 數位化模組,圖像化裸露垃圾堆置數量及其分布,同時輔以光學雷達測繪裸露垃圾堆置量體之變化趨勢,並建立全國垃圾掩埋場監控平台,以追蹤裸露堆置垃圾改善情形。

(五) 強化掩埋場防災監控措施:導入紅外線熱像儀,透過「溫度」、

「煙霧」、「火焰」等三階段由 AI 分析比對環境條件判別火災發生前之異常狀況,於災害尚未發生或擴大前即進行通報並作相應救災處置,另補助執行裸露垃圾掩埋覆土、設置沼氣管、篩分打包及消防監控等防災措施。

二、協助地方政府建立自主處理設施

(一) 截至今(113)年國內增加桃園、花蓮及臺東 3 座處理設施, 以及六輕焚化爐增加協助雲林縣垃圾處理量,全國焚化量能從每年 650 萬公噸增加到今年 681 萬公噸。

(二) 114 年增加新竹縣焚化廠正式營運、116 年臺南市焚化廠汰舊換新也會完工,至 116 年全國處理量能可達 700 萬公噸,未來 3 年內本部將督導地方政府,依照法規標準方式處理,包含焚化及衛生掩埋。(圖 2)
   
三、目前進度與成果

(一) 持續定期召開「裸露垃圾處置進度追蹤會議」:已分別於 113 年 3 月 5 日、6 月 20 日、7 月 22 日、8 月 7 日及 9 月 26 日召開 5 次會議,結合各縣市於全國圾掩埋場監控平台申報處置情形,本部定期追蹤並督導各縣市暫置垃圾執行進度,督促各縣市於 3 年內如期如質達成目標。

(二) 裸露堆置垃圾掩埋場之場數及堆置量已逐步下降:統計至 113 年 9 月底,全國裸露垃圾暫置量已由 84 萬公噸下降 73.4 萬公噸。

(三) 持續補助掩埋場整理整頓計畫:針對裸露垃圾堆置問題嚴重之掩埋場,優先補助地方政府加強掩埋覆土、打包、設置沼氣管、強化消防設施及建置智能監控等整理整頓及防災措施,統計自112 年 6 月至 113 年 10 月,已陸續核定新竹縣、屏東縣、南投縣、雲林縣、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臺東縣、澎湖縣等9 縣市相關補助計畫經費計 5.2 億元,加速解決垃圾堆置問題。

(四) 中央拜會各縣市溝通協調輔導:本部彭部長前已現勘桃園市、新竹縣、南投縣、新北市、澎湖縣、高雄市(中區焚化廠)、花蓮縣(台泥 DAKA 氣化爐)、臺中市(大里掩埋場)、嘉義縣(大林掩埋場及鹿草焚化廠)及屏東縣(小琉球)等縣市之垃圾掩埋場或焚化廠,並拜會屏東縣、嘉義縣、新竹縣、澎湖縣及南投縣等縣長,暸解垃圾裸露暫置及改善情形,本部將持續拜訪各縣市,並邀請縣市首長及關心環境事務人士參與了解,加速妥善解決垃圾處理問題。

壹拾貳、推動建置非法棄置 AI 智慧圍籬

一、建立廢棄物清運車輛智慧監控遠端執法機制

本部推動檢警環結盟聯合查緝模式,統計 104 年至 113 年 9 月底環保單位與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聯合查緝環保犯罪, 共計移送案件計 2,456 件,法辦 7,486 人,查扣機具 949 部,有效打擊環保犯罪,成效有目共睹。

過去努力查緝犯罪,但破獲時大多已被大量棄置,造成事後環境復原成本大,究其原因為不法業者在清運廢棄物過程中關閉 GPS 車載裝置,或使用非列管之清運車輛載運廢棄物,以此規避廢棄物流向管制。

為有效掌握事業廢棄物流向,有必要發展全新可達預防、即時處置效果之智慧監控機制,以避免污染持續擴大,本部從污染預防的角度,將「遠端執法」列為重要政策,以前瞻思維規劃整體環境改善策略,化被動為主動發現污染,針對污染熱區建置「非法棄置

AI 智慧圍籬」,透過棄置熱區及跨縣市重要路段布建車牌辨識及 e- Tag 系統,達到 24 小時執行廢棄物流向遠端監控作業(圖 3),可快速發現「照」到在路上行駛卻無軌跡資料或軌跡偏移之異常清運行為,並立即依法辦理,有效提升執法效率,避免污染持續擴大。
  

二、智慧分析運作成果

112 年 9 月起已陸續於廢棄物棄置熱區及重要路段佈設 11 處監控點位,針對大型車輛辨識車牌,並透過 AI 模組分析其異常樣態,統計至 113 年 8 月底已辨識 1 萬 1,163 輛列管清運機具,並移交縣市告發 433 輛異常車輛,本系統可大幅降低不法業者之投機行為,督促列管清運機具軌跡異常改善。此外,透過物件辨識及異常停頓點分析,系統即時發現並掌握 2 場正遭非法棄置之場址,及早介入以遏止棄置場址擴大。

三、未來推動事項

本部將研擬中長程計畫爭取經費 4 年 23.53 億元,擴大至 1,200 處監控點位,另整合政府跨單位既有監控資源,形成更密集智慧圍籬網絡,並建構執法智慧決策中心,應用遠端執法區域治理,提高執法效度。

壹拾參、新空氣二部曲

一、檢討空氣品質標準

113 年 9 月 30 日修正發布「空氣品質標準」,加嚴懸浮微粒(PM10)、臭氧(O3)、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 等污染物濃度標準。另修正各縣市轄內所有監測站須全數符合標準,才能劃定為第二級空氣污染防制區,取代過往以所有測站濃度平均值判定方式,逐步落實全民呼吸健康平權。部與國家衛生研究院過去 8 年攜手合作探討本土空污與健康影響之關係,根據國衛院提出的實證研究成果,考量健康影響、空品現況、污染控制技術、社會及經濟發展等因素,務實逐步加嚴各污染物的標準,其中民眾高度關注的細懸浮微粒(PM2.5)標準,年平均值及日平均值分別由原先的 15 及 35µg/m3,加嚴為 12 及30µg/m3,為亞洲最嚴格的標準,且距離前一次(101 年)標準訂定歷經12 年時間,相較美國花了15 年時間才將PM2.5 標準由15µg/m3 加嚴為 12µg/m3 來得更快。

然而,氣候變遷可能加劇空氣污染,使得防制工作更加艱難。由於淨零減碳和空氣污染減量為密不可分,本部刻正盤點淨零路徑之空污排放量情境,進行全面的空氣品質影響評估,使我國未來能朝向減碳及減污共利之目標邁進,以利滾動檢討並調整我國空氣品質標準的各階段目標,有效面對不斷變化的環境挑戰。

二、推動空氣污染防制方案

(一) 橫向跨部會協調工作:空氣污染防制方案(113 年至 116 年) 涉及各部會合作事項,包含與交通部防制港區污染;與經濟部、農業部改善裸河川揚塵;與內政部改善民俗習慣、營建工程等。於 113 年 4 月 24 日空氣污染防制方案執行進展聯繫會報,彙整重點管制策略之四年累計目標,請各部會提列重點管制策略分年工作目標,進行追蹤管考作業,定期檢討執行成效。

(二) 縱向地方政府落實計畫:各地方政府依空氣污染防制方案(113 年至 116 年),提出空氣污染防制計畫(113 年至 116 年),本部亦已邀集專家委員組成審查小組,召開 27 場次審查會議審核,目前 22 縣市已通過本部審查會議,除連江縣修正計畫中,21 縣市已完成書面核定作業,落實中央與地方一致性政策。

各地方政府因地制宜規劃重點策略,除持續修正或增訂行業別標準管制、車輛汰舊換新等策略外,新增有害空氣污染物與高臭氧生成潛勢物種之盤查與管制,另強化各項科技工具之應用,如使用AI 進行揚塵、露天燃燒、排放管道粒狀物辨識、電子鼻開發及與智慧化工地管理、輔導營建工地使用市電取代柴油發電、改用環保塗料、協助農民回收與清運、推廣有機農作減少農藥使用等方式, 多面向執行污染減量策略。

三、檢討開發行為空氣污染增量抵換制度

本部為減輕開發行為對空氣品質之影響,業於 113 年 10 月 1 日修正發布「環境部審查開發行為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增量抵換處理原則」,修正重點如下:

(一) 擴大抵換適用對象:將施工期間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增量納入抵換處理原則規範。

(二) 訂定抵換優先順序:開發案屬固定污染源者,應優先以固定污染源進行空氣污染排放量增量抵換。

(三) 多元抵換來源:新增園區導入低污染運輸車輛、施工機具取得清潔排放自主管理標章、認養空氣品質淨化區之作為抵換使用,刪除離島抵換措施。

(四) 抵換由近而遠:限縮抵換地點,採由近而遠抵換,以差別抵換比例(同一縣市 1:1.2、同一空品區 1:1.3、空品區外相鄰縣市1:1.3),鼓勵開發單位就近抵換。

現行抵換處理原則包含固定污染源、移動污染源及逸散污染源等抵換來源,由開發單位出資協助既有公私場所改善空氣污染,並藉此取得一定比例之污染減量抵換額度,統計自 108 年至 113 年 10 月止,本部審查之開發案計 174 件。

四、固定污染源減量管理

(一) 精進行業排放管理策略

針對近年指標性空氣污染物種減量加強管制,如細懸浮微粒(PM2.5)及臭氧(O3),重點固定污染源(電力業/設施、鍋爐、凹版印刷業、印刷電路板製程、表面塗裝、加油站)及高臭氧生成潛勢(OFP)物種(乙烯、丙烯、甲苯、丁二烯、二甲苯等) 執行排放減量,並於三級防制區內推動既存大型污染源氮氧化物(NOx)排放減量,持續落實改善空氣品質。

(二) 推動固定污染源有害空氣污染物管制

1. 針對排放有害空氣污染物(包括重金屬、戴奧辛、或有機性揮發性有機物等物種)之重點行業製程,進行污染排放特性及控制技術調查,並加強固定污染源空污減量輔導作業,提供相關意見,協助公私場所藉由加裝空污防制設施或製程改善,俾減少空污排放,用以修訂重點行業別加嚴有害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如修正固定污染源有害空氣污染物及戴奧辛排放標準等法規。

2. 以保護民眾健康為優先目標,推動高污染潛勢石化工業區有害空氣污染物之減量,於可能造成區域健康高風險之廠家(製程),執行再減量工作(如:增設防制設備、替換更新老舊製程設備、優化製程減少故障跳車),以進一步減緩石化業對環境衝擊。

3. 完善有害空氣污染物環境監測工作,掌握環境中有害空氣污染物排放狀況,啟動重要固定污染源排放減量工作,勾稽及查驗公私場所自行監測數據有效性及正確性,改善環境空氣品質並降低健康危害。

(三) 研提高暖化潛勢產業轉型之空氣污染共減效益

1. 掌握高碳排產業如鋼廠、石化、水泥、造紙、紡織、玻璃及電子等主要產業或大型業界之低碳計畫,研擬空氣污染物同步減量方案及可行性技術,達成空污減量共效益目標。

2. 推動製造部門低碳生產與工業節能共減效益,掌握相關部會推動能源效率提升或低碳生產等措施,包括電廠及煉油廠能源效率提升、石化廠能源效率提升等。

3. 因應淨零減碳之國際趨勢,我國亦推動廢棄物燃料化之政策,掌握國內固體再生燃料之需求增量,修訂規範燃料種類、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修、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對象及應實施定期檢測頻率等,提升空氣污染預防之強制性。

4. 掌握國內氫能應用規劃推動情形,並提前規劃對空氣品質可能影響,另因應生質能妥適去化議題,瞭解國內於生質能發電推動情形,並評估對空氣品質可能影響。

(四) 經濟誘因推動減量

全面檢討檢視調整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率,包含廢氣燃燒塔、重金屬、戴奧辛與有害揮發性有機物個別物種,及調高大戶排放費率與增加秋冬季節費率,建立完善經濟誘因機制;同時透過評估減免與獎勵,鼓勵公私場所自主調整產能, 採行更佳防制措施,推動公私場所加裝及有效操作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減少空氣污染物排放,創造環境與經濟雙贏。

五、淨零碳排交通防制管理

(一) 改善老舊高污染車輛

統計自 106 年至 113 年 10 月止,本部透過推動多元污染改善措施,包括汰舊換新與污染改善補助等,已淘汰 7 萬 5,285 輛 1 至 3 期大型柴油車,並對 2 萬 1,260 輛車輛提供了污染改善補助,累計合計 9 萬 6,545 輛車輛獲得污染改善。相較於 105 年底尚存 14.4 萬輛 1 至 3 期大型柴油車,改善比例達約 67%, 以改善移動污染源的空氣污染物排放。

(二) 執行汽油車及柴油車定期檢驗制度

112 年 6 月 30 日訂定「汽油及替代清潔燃料引擎汽車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之對象、區域、頻率及期限」及「柴油及替代清潔燃料引擎汽車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之對象、區域、頻率及期限」,並同步增修「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及處理辦法」等 4 項相關公告及法規,健全汽車排氣定檢業務之推動,規定自 112 年 7 月 1 日起,汽車車齡滿 8 年者,須每 2 年接受一次排氣檢驗,若車輛具有檢驗不合格紀錄,則需連續 2 年到檢,且在此期間無檢驗不合格紀錄者,始恢復為每 2 年 1 檢之頻率;而柴油車自 113 年 1 月 1 日起,若在定期檢驗、不定期檢驗或主管機關通知到檢時檢驗不合格,則隔年起應實施連續 2 年的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並於此期間連續 2 年追蹤檢驗合格者,第 3 年起可免實施定期檢驗。

(三) 持續推動車輛汰舊換新抵換量媒合制度建立

為鼓勵高污染車輛汰換為低污染車、油電混合車或純電動車,自 112 年起推動各類型車輛汰舊換車減量效益媒合制度, 透過車輛汰舊換新抵換媒合平臺,促使環評開發單位導入資金執行增量抵換,達成減碳及減少空氣污染的效益,並履行社會責任。該制度的實施已有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經濟部及臺南市政府等參與,積極收購車輛汰舊換新所產生的減量效益。統計至 113 年 10 月,已完成約 6 萬 2 千輛車輛汰舊換新抵換量的媒合,累計減少空氣污染物中的氮氧化物排放量 6,676.6 公噸及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 1,395.9 公噸。

(四) 市區公車電動化

交通部偕同本部共同向行政院提報「2030 年客運車輛電動化推動計畫」,其中本部自 112 年起推動電動公車營運里程及載客人次為基準的補助措施,鼓勵客運業者機及使用電動公車營運載客。並辦理自 113 年起至 116 年間,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公車路網優化計畫,以加速市區電動公車的普及,提升電動公車的使用量,進而降低交通工具排放的空氣污染及溫室氣體。

(五) 友善電動車輛使用環境

為配合推動淨零排放 12 項戰略中「運具電動化及無碳化」關鍵戰略,本部運用前瞻特別預算辦理 112 及 113 年度補助計畫,經由地方政府提案,補助新北市、桃園市、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臺東縣及金門縣等 8 個縣市,執行公有場域新增或擴充電動車公共能源補充設施示範計畫。該計畫規劃於近 500 處公有場域進行電力改善,並導入約 1 千支充電槍,以提升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的普及與效能,本部藉此短期計畫的推動,引導地方政府與民間企業合作,採公私協力方式布建公共能源補充設施,共創電動車輛友善使用環境。

(六) 空氣品質維護區劃設

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40 條規定,授權各級主管機關得視空氣品質需求及污染特性,因地制宜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 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惟其相關管制措施,須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始得公告。統計至 113 年 10 月共核定 20 縣市 74 處,目前仍有 43 處空氣品質維護區規劃中。

六、河川揚塵改善及防制

本部自 100 年起即協調相關部會與地方政府共同辦理 9 條列管河川揚塵防制及改善工作,近 3 年僅濁水溪、高屏溪及卑南溪仍發生揚塵事件,其餘 6 條列管河川的揚塵問題已獲解決。故本部以濁水溪為範本,將治理經驗推展至高屏溪及卑南溪,期全面解決河川揚塵問題,113 年至 116 年規劃重點及執行進度如下:

(一) 抑制上游土砂下移:以崩塌地治理、國有林地復育、土砂災害防治等,加速上游集水區水土資源復育,抑制土砂下移淤積河道,每年預定抑制土砂下移量至少 4.8 萬立方公尺,4 年 19.2 萬立方公尺。統計至 113 年 10 月已完成 16.22 萬立方公尺。

(二) 防制下游裸露地揚塵:依每年汛期後河川裸露地面積及區位滾動施作揚塵防制措施,預計每年施作 2,300 公頃,4 年 9,200 公頃。統計至 113 年 10 月已完成河川裸露地揚塵防制 3,870 公頃。

(三) 造林減抑揚塵及防護民眾:於河川區域沿岸植樹造林,減抑河川揚塵及防護下風處民眾居住區域,並加強堤內保安林造林及撫育管理,4 年規劃種植 171 公頃。統計至 113 年 10 月已完成堤內河海保安林新植 4.62 公頃及撫育管理 39.87 公頃,堤外協助水利署於濁水溪麥寮鄉許厝寮段建構防洪林帶面積計 4.36 公頃。

(四) 揚塵預警通報:以WRF 模式(Weather Research and Forecasting Model)每日預報未來一週濁水溪、卑南溪及高屏溪之風向、風速及降雨機率,依各河川揚塵預警條件,在預報可能發生河川揚塵日期前 3 日通報水利單位及地方政府,提前啟動防災應變措施,減抑揚塵影響程度。統計至 113 年 10 月共預警通報 37 次,相關部會提前啟動應變措施,僅發生 6 次河川揚塵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