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2日 星期六

任務編組【行政院】行政院緊急公害糾紛處理小組

 

行政院緊急公害糾紛處理小組組織規程 - 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O0000008


公害糾紛處理資訊系統      https://sedr.moenv.gov.tw/zh-tw/


環境部   公害糾紛處理與鑑定業務簡介

【公害糾紛處理與業務鑑定簡介】
公害案件若發生糾紛或衍生損害賠償情事,須透過蒐證鑑定程序確認其因果關係後依法定程序處理,並推動法律扶助工作,以妥善解決糾紛問題。

業務重點如下:

【一、督導公害糾紛處理運作機制】

主管法規為「公害糾紛處理法」,包括紓處、調處及裁決程序。地方政府設「公害糾紛緊急紓處小組」及「公害糾紛調處委員會」進行先期紓處及調處工作,調處不成立則送本部「公害糾紛裁決委員會」進行裁決。其他處理程序尚包括調解、和解或民事訴訟等。

本部需督導地方政府執行公糾案件處理與蒐證鑑定,避免衍生重大公糾事件,並建置「公害糾紛處理資訊系統」,進行案件登錄管考、蒐證技術及鑑定單位諮詢,同時制訂標準作業程序及辦理教育訓練等。

【二、提供污染受害者法律扶助服務】

辦理「公害糾紛法律扶助專案工作計畫」,提供法律諮詢及扶助服務(包括文件撰擬與調解、紓處、調處、裁決及民事訴訟程序代理),以保障受害人權益,提昇為民服務成效。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