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9日 星期四

⊙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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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112-115年) (院會議案)

行政院長陳建仁今(19)日在行政院會聽取環境部「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112-115年)」報告後表示,為應氣候變遷衝擊,我國自民國102年起分階段推動「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迄今已進入第三期,預計投入經費4,116億元,執行126項工作項目。院長強調,這些工作需要跨部會、跨領域合作及全民共同參與,才能成功;後續也請各部會務必與地方政府合作,攜手強化國家整體因應氣候變遷的韌性,促進我國社會、經濟及環境的永續發展。

陳院長指出,受全球暖化影響,各地極端天氣發生頻率持續增加,112年全球溫度是工業革命以來最高,臺灣近50年來的年均溫亦呈現增加情況。有鑑於此,相較於過往比較偏重於溫室氣體減緩的工作,國際間也越來越重視應同時推動和落實調適的策略。至於調適的工作就需要透過跨部會、跨領域合作及全民共同參與,才能夠成功,也才能將氣候變遷所帶來的生存危機、自然環境劣化的威脅降至最少。

陳院長強調,我國因應氣候變遷衝擊,分階段推動調適的工作,自民國102年迄今,已進入第三期行動計畫;本期預計投入經費4,116億元,共計126項工作項目,藉此提升我國環境調適能力、強化脆弱族群調適韌性,以及城鄉地區導入多元調適策略,並強化水資源系統管理等,這些計畫都相當重要。

陳院長指示各部會後續務必與地方政府合作,強化氣候變遷的公民意識、全民教育和人才培育,提升國民、事業、團體參與的責任,以強化國家整體因應氣候變遷的韌性,促進我國社會、經濟及環境的永續發展。


減緩氣候變遷衝擊 行政院核定新版國家調適行動計畫

受到全球暖化影響,各地極端天氣發生頻率持續增加。2023 年全球溫度為工業革命以來最高,根據中央氣象署觀測資料顯示, 臺灣近 50 年及近 30 年之年均溫呈現增溫加速趨勢,1961 年至 2020 年間少雨年發生次數明顯比 1960 年以前增加,另近年來暴雨 強度與頻率亦呈現增加趨勢。為降低氣候變遷衝擊,行政院於 10 月 4 日核定「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112-115 年)」,從維生基礎設施、水資源、土地利用、海岸及海洋、能源供給及產業、農業生產及生物多樣性、健康與能力建構等領域著手,由各主政部會依核定內容推動,以確保民眾生命安全與維護國家永續發展。

為健全國家因應氣候變遷的調適能力,環境部於去年邀集 16 個部會共同檢視歷年調適工作執行情形,並參酌國內外最新氣候變遷科學資訊,提出「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112-115 年)」。本行動計畫以「氣候變遷因應法」調適專章條文為依據,在設定固 定暖化情境下,建立調適推動架構及跨域整合平台,藉此強化跨部會協調合作,並將「以自然為本」精神融入各工作項目中。

本行動計畫預計投入經費 4,116 億元,共計 126 項工作項目, 其中 78 項屬持續推動性質,48 項則是新增調適工作項目,主要是針對易受衝擊領域,規劃「提升維生基礎設施韌性」、「確保水資源供需平衡與效能」、「確保國土安全、強化整合管理」、「防範海岸災害、確保永續海洋資源」、「提升能源供給及產業之調適能力」、「確保農業生產及維護生物多樣性」及「強化醫療衛生及防疫系統、提升健康風險管理」等 7 個面向,藉此提升環境調適能力、強化脆弱族群調適韌性、城鄉地區導入多元調適策略及強化水資源系統管理等。環境部將與各部會每年檢討公開執行成果報告,並滾動修正行動計畫。

氣候變遷是跨國際、跨領域、跨部門的議題,必須是政府與國民共同關注、長期投入,以「全球思考,在地行動」之方式,才能激發更多創意與能量,透過公私協力,共同合作提升臺灣社會整體調適能力。

















 

行政院103522日院臺環字第1030027653號函核定
 
為健全國家調適能力,建立我國整合性的運作機制及實施基礎,行政院前於101625日核定「國家氣候變遷調適政策綱領」。於政策綱領之架構下,為進一步將調適策略轉為行動,由科技部、交通部、經濟部、內政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衛生福利部分別成立8個調適工作分組,歷經23輪各工作分組及「規劃推動氣候變遷調適政策綱領及行動計畫」專案小組討論,針對各調適領域訂定完整行動方案,再由本會整合完成「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102-106年)」,係未來政府各部門推動調適工作之主要行動,以具體落實政策綱領。
 
本行動計畫年期為102~106年,內容簡要說明調適工作架構與辦理過程,並依據當前各界對於臺灣未來氣候變遷趨勢的相關研究成果,進行脆弱度與影響評估,進一步提出調適效益明顯大於成本的總體調適計畫,主要包括建構氣候變遷調適優質基礎、評估氣候變遷風險與調適規劃及推動高風險地區之調適計畫等跨領域重點計畫。
 
各領域工作分組所提完整行動方案共399項計畫,為避免備多力分,本行動計畫重新篩選及整合至64項優先行動計畫,作為未來執行重點。有關各領域完整行動方案作為後續推動參考,未來由各主協辦機關本於權責依計畫核定內容、時程及分工等,積極推動辦理。
 
隨著對臺灣氣候變遷情境的持續研究與掌握,未來將持續回饋與評估修正本行動計畫,並將依據定期發佈之臺灣氣候變遷風險評估報告,持續規劃新一期的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計畫。
 
 

 
 
 
 
 
 
 
 
 
【內政部營建署】氣候變遷調適專區

發布日期:2018-03-14 


一、背景說明


(一)為提升及健全台灣面對氣候變遷的調適能力,行政院101年6月25日院臺環字第1010036440號函核定「國家氣候變遷調適政策綱領」。於政策綱領之架構下,為進一步將調適策略轉為行動,由科技部、交通部、經濟部、內政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衛生福利部分別成立8個調適工作分組,針對災害、維生基礎設施、水資源、土地使用、海岸、能源供給及產業、農業及生物多樣性、健康等8個調適領域,歷經2年3輪各工作分組及「規劃推動氣候變遷調適政策綱領及行動計畫」專案會議討論,針對各調適領域訂定完整行動方案,再由國家發展委員會整合完成「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102-106年)」,並經行政院103年5月22日院臺環字第1030027653號函核訂定,係未來政府各部門推動調適工作之主要行動,以具體落實政策綱領。

(二)上開行動計畫年期為102~106年,內容說明調適工作架構與辦理過程,並依據當前各界對於臺灣未來氣候變遷趨勢的相關研究成果,進行脆弱度影響評估,進一步提出調適效益明顯大於成本的總體調適計畫,主要包括建構氣候變遷調適優質基礎、評估氣候變遷風險與調適規劃及推動高風險地區之調適計畫等跨領域重點計畫。各領域工作分組所提完整行動方案共399項計畫,經重新篩選及整合至64項優先行動計畫,作為未來執行重點。

二、行動方案


本部(營建署)負責其中土地使用領域海岸領域之調適行動方案。分述如下:
土地使用領域海岸領域
行動計畫62項65項
優先行動計畫7項8項
  1. 變更臺灣北中南東部區域計畫第1次通盤檢討-辦理資源型使用分區之劃定或變更(1.1.1)
  2. 積極推動「國家重要濕地保育計畫」-獎補助社區參與濕地保育及管理(1.3.1)
  3. 加速推動國土計畫法草案、海岸法及濕地管理相關法規(2.1.1)
  4. 加強辦理都會區、山坡地、河川及海岸(包括地層下陷地區)等地區之國土監測,建立整合資料庫,強化環境脆弱點評估,提升預測能力作為土地開發利用管理及調適等策略之決策依據(4.2.1-3)
  5. 國土利用監測計畫-土地利用變遷偵測管理系統(4.2.1-4)
  6. 運用都市計畫審議權限,落實都市通盤檢討有關防洪、排水及滯洪等規定(5.2.3)
  7. 於區域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中,研提「氣候變遷」方針,並於直轄市縣市區域計畫提出因地制宜之發展策略(6.1.1)
  1. 海岸保安林檢訂、林相調查及更新復育計畫(1.2.1)
  2. 海岸環境營造計畫(海岸環境營造計畫)(1.4.1)
  3. 劣化棲地復育(2.3.2)
  4. 「國家重要濕地保育計畫」- 舉辦教育訓練課程、推廣濕地環境教育、社區參與濕地經營管理(2.4.3)
  5. 加速辦理「雲彰地區地層下陷具體解決方案」之各項相關計畫(3.1.1)
  6. 氣候變遷應用服務能力發展計畫(5.1.2)
  7. 環境水體水質監測(5.4.3)
  8. 海岸工業區及工業港污染監測及防治-監治並籌永續經營(5.5.1)

三、督考機制及辦理情形


(一)依據
  1. 行政院核定「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102-106年)」內容「肆、各領域行動計畫」略以:「至於各調適領域其他行動計畫,應由主管機關本於權責推動辦理,並依計畫及預算報核程序妥處,各工作分組可視需要自行列管」。
  2. 國家發展委員會103年6月24日發國字第1031201362號函說明略以「有關各領域工作分組所提行動方案,請各主協辦機關就主管業務推動辦理及管控」。
  3. 本部104年3月6日召開「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102-106年)」有關土地使用領域、海岸領域優先行動計畫後續執行事宜研商會議,後續管控機制業獲致共識如下:
優先行動計畫非優先行動計畫
管控原則
  1. 每半年彙整優先行動計畫辦理情形,並詢問各該主辦機關有無待協調事項。
  2. 以每年召開1次會議為原則,並視需要適時加開。
  1. 原則由主辦機關自行辦理及管控。
  2. 每年度定期函詢各主辦機關是否完成各項行動計畫;至屬已完成者,基於土地使用領域及海岸領域行動方案之完整性,各該計畫不予刪除,後續並配合國家發展委員會於啟動各調適領域行動方案檢討作業時,納入檢討修正。
  3. 每半年請各主辦機關回復是否有執行困難或需協調事項,納入優先行動計畫年度會議一併討論。
(二)執行成果
  1. 土地使用領域海岸領域執行成果評估報告
  2. 優先行動計畫執行成果一覽表


【經濟部工業局】氣候變遷調適專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氣候變遷生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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