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30日 星期三

(109年度)綠建築標章審查作業精進計畫


綠建築標章審查作業精進計畫

https://www.abri.gov.tw/News_Content_Table.aspx?n=807&s=214287

中文摘要:

一、計畫緣起

自1999年政府建立「綠建築標章制度」,我國綠建築便逐年發展精進,成為永續發展政策不可或缺的角色。2001年行政院核定實施「綠建築推動方案」,要求工程總造價在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之公有新建建築物必須取得「候選綠建築證書」及「綠建築標章」。由公有建築物為表率,引導民間與業界的跟進,令我國綠建築政策績效卓著。目前評定案件數量逐年穩定增加,發展至今每年約有700-800件評定案件辦理申請。自申請數量可得知綠建築實施以來已獲得具體成效,並獲公私部門及一般民眾的肯定。因應評定案件數量增加,同時維持與精進評定品質之質量,本計畫以提升綠建築評定品質及評定專業度為目標辦理下列事項:

(一)辦理國際綠建築標章之趨勢分析,滾動檢討我國綠建築標章制度。

(二)辦理評定案件之抽查。

(三)辦理評定專業機構評定業務之查核。

(四)辦理綠建築評定小組成員及專任技術人員、專任行政人員之教育訓練。

(五)辦理綠建築標章家族資訊網與網頁內容更新。

(六)辦理新版手冊執行情形之追蹤與檢討。

(七)辦理綠建築標章評估指南中英文版之修正。

(八)辦理我國綠建築標章通過案件之申請人及設計人登錄制度系統規劃。

二、執行方法及過程

本計畫主要辦理工作事項為維護及更新我國綠建築評估系統,以及辦理評定專業機構之監督與查核。本年度執行例行性工作事項 ( 工作項目一至五 ) 以「研究彙整」、「書面查核」及「現場查核」三方式執行,並自研究內容及查核結果中,提出我國綠建築評估系統之精進方向,亦針對評定專業機構執行不足之處提出檢討及改善建議。更於年度教育訓練中推廣綠建築更新內容及評定機構之評定共識,亦於本年度教育訓練中發放「綠建築技術認定彙編」第二版,於綠建築評定小組成員教育訓練中發放並更新公告於評定機構官方網站。其他年度更新之工作事項 ( 工作事項六至八 ) 則以「專家會議」及「研究整理」方式執行工作內容,執行成果均確實執行並呈現於本報告中。

三、重要發現

經過本年度計畫執行,在評定案件查核及評定業務查核中彙整若干評定專業機構可再精進改善之項目。於歷次查核中針對前年度 (108年) 所追蹤之改善項目如評定電子化、評定小組成員參與度紀錄等,均逐步執行完善並持續精進。而本年度查核結果亦發現評定機構部分標準流程建立不足處,如申訴之標準流程未盡完善,或供申請人使用之申請資料檢附清單建置細節說明不足導致申請人繳交之資料不一,此狀況亦可能導致評定小組成員在要求佐證文件之差異等。本計畫依慣例將本年度之查核結果列為未來主要追蹤事項。

四、主要建議事項

建議一

評定專業機構修正標準申訴處理流程:立即可行建議

主辦機關: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
協辦機關:國立成功大學

建議評定專業機構 ( 現為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以下簡稱台灣建築中心 ) 修正現有申訴處理流程,此建議項目為本年度查核結果待追蹤事項之一。目前台灣建築中心之申訴處理流程為由申請人投訴後,未對後續處理流程如何執行、回覆及改善有標準處理方式。為避免申請單位對於評定機構之申訴或抱怨處理問題造成更多的溝通不良,因此修正標準申訴處理流程為台灣建築中心必要處理之工作事項。

建議二

評定專業機構修正標準綠建築標章申請檢附資料清單:立即可行建議

主辦機關: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
協辦機關:國立成功大學

修正現有綠建築標章申請清單,以明確提供申請人在申請綠建築標章或候選綠建築證書時有所依據,得以更加明確知道申請指標需檢附之文件、內容及順序。減少評定專業機構與申請單位之間溝通認知差異問題。經由項目指示、表單依據使申請單位有條理地準備申請文件,降低指定評定機構專任技術人員及專任行政人員重複檢查及二次排版之工作,可大大提升評定專業機構之評定業務品質及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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