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建築標章審查作業精進計畫
https://www.abri.gov.tw/News_Content_Table.aspx?n=807&s=39407
中文摘要:
取代京都議定書,聯合國氣候高峰會於2015年通過之巴黎協定,我國承諾於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比2005年減少20%,我國自1999年政府建立「綠建築標章制度」,綠建築政策已成為我國永續發展政策中重要的一環。2001年行政院核定實施「綠建築推動方案」,要求工程總造價在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之公有新建建築物必須取得「候選綠建築證書」及「綠建築標章」,透過綠建築的申請引導減少建築物生命週期所產生之碳排量,由公有建築物帶領,引導民間與業界的跟進,令我國綠建築政策績效卓著,迄今每年約有500多件案件辦理申請,獲致具體成效並獲公私部門及社會大眾的肯定,為配合申請綠建築評定案件質量倍增,本精進計畫以提升綠建築評定品質及評定專業度為目標辦理下列事項:
1. 辦理綠建築評估手冊之定期檢討
(1) 綠建築評估手冊之定期檢討
(2) 綠建築評估手冊EC版都市熱島指標修正研擬
(3) 「綠建築標章綠化工法證明書」認定作業
(4) 「綠建築標章創新技術認定小組組織與作業辦法」研擬
2. 辦理評定案件之查核以及專業機構評定業務之抽查及勘察
(1) 辦理綠建築評定案件查核檢討會議
(2) 104年度案件抽查
(3) 105年度案件抽查
3. 辦理綠建築評定小組成員及專任技術人員之教育訓練
(1) 辦理專任技術人員之教育訓練
(2) 辦理專任技術人員之教育訓練
4. 辦理綠建築標章家族資訊網與英文網頁內容更新
最後本年度精進計畫提出以下建議:
1. 綠建築與綠建材規範整合
2. 修訂2018年綠建築評估手冊
3. 擴大辦理空調設計與TAB性能驗證之教育訓練與執行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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